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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资源循环利用项目一阶段土建
原项目编号: 2024BFFGZ01633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资源循环利用项目一阶段土建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4BFFGZ01633
各投标人:
1.关于业绩证明材料中“(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我司提供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原件能否满足要求?
答: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扫描件予以认可。
2.预处理车间1(土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第82项吊顶天棚(轻钢龙骨+9厚纸面石膏板+腻子+涂料),控制价综合单价为77.56元/平方米,远低于施工成本价,且远低于市场价,其他单体亦然,请核实后并调整?
答:复核无误,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3.轮胎热裂解及炭黑加工车间(土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第39项钢柱(Q355B钢材,包含除锈油漆防火涂料等),控制价综合单价为6913.8元/吨,远低于施工成本价,且远低于市场价,其他单体亦然,请核实后并调整?
答:复核无误,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4.轮胎热裂解及炭黑加工车间(土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第40项钢梁(Q355B钢材,包含除锈油漆防火涂料等),控制价综合单价为6677.1元/吨,远低于施工成本价,且远低于市场价,其他单体亦然,请核实后并调整?
答:复核无误,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5.轮胎热裂解及炭黑加工车间(土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第47项钢拉条(Q235B钢材,包含除锈油漆防火涂料等),控制价综合单价为7210.6元/吨,远低于施工成本价,且远低于市场价,其他单体亦然,请核实后并调整?
答:复核无误,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6.轮胎热裂解及炭黑加工车间(土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第48、49项钢檩条(Q355B钢材,包含除锈油漆防火涂料等),控制价综合单价为6342.2元/吨、5542.2元/吨,远低于施工成本价,且远低于市场价,其他单体亦然,请核实后并调整?
答:复核无误,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7.管廊(土建)分部分项清单中钢柱,项目特征描述为:材质Q355B钢材,包含除锈油漆防火涂料等,控制单价为6353.81元/吨,远低于施工成本价,且远低于市场价,请核实后并调整?
答:复核无误,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8.管廊(土建)分部分项清单中钢梁,项目特征描述为:材质Q355B钢材,包含除锈油漆防火涂料等,控制单价为6037.06元/吨,远低于施工成本价,且远低于市场价,其他单体亦然,请核实后并调整?
答:复核无误,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9.管廊(土建)分部分项清单中钢支撑,项目特征描述为:材质Q235B钢,包含除锈油漆防火涂料等,控制单价为7210.62元/吨,远低于施工成本价,且远低于市场价,其他单体亦然,请核实后并调整?
答:复核无误,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10.门卫计量间(土建)分部分项清单中屋面(防水层),项目特征描述为:1.5毫米厚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N类无胎)+1.5毫米厚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N类无胎),控制单价为57.64元/平方米,远低于施工成本价,且远低于市场价,请核实后并调整?
答:复核无误,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11.围墙(土建)分部分项清单中成品栏杆,项目特征描述为:铁艺或(或不锈钢)花饰,根据当地定型产品选用,铁艺饰品须加防腐防锈处理,控制单价为171.01元/平方米,该价格远低于市场价,请核实后并调整?
答:复核无误,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12.辅助用房1(土建)第64项屋面(防水层)“1.5毫米厚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N类无胎)+1.5毫米厚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N类无胎)”综合单价57.64元/平方米,远低于市场价,其他单体亦然,请核实并调整?
答:复核无误,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13.场坪土方、室外设备基础、试桩(土建)分部分项第2项“场坪外运土方(暂定量)”综合单价为17.79元/立方米,远低于施工成本价及市场询价,请核实后并调整?
答:复核无误,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14.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仅对招标文件发布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的约定的人工、主要材料进行价格调整。招标资料中未找到相关波动调整范围的具体内容,也未找到招标文件第111页提及的“《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请明确可调价差部分的人工和主要材料的波动调整范围?
答:最新发布的清单中已包含《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请投标人自行研读,其他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15.我单位复核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误差较大,建议复核后调整。
序号
|
单体
|
内容
|
砌体
(立方米)
|
混凝土
(立方米)
|
钢筋
(吨)
|
模板
(平方米)
|
1
|
轮胎库棚
|
清单工程量
|
/
|
173.0
|
23.0
|
924.6
|
我方核实工程量
|
/
|
189.4
|
25.2
|
1012.5
|
||
2
|
轮胎热裂解及炭黑加工车间
|
清单工程量
|
226.2
|
627.3
|
31.4
|
1787.5
|
我方核实工程量
|
244.3
|
688.7
|
34.5
|
1962.7
|
||
3
|
预处理车间1
|
清单工程量
|
469.4
|
462.4
|
75.9
|
2917.6
|
我方核实工程量
|
506.9
|
496.8
|
82.0
|
3156.8
|
||
4
|
辅助用房1
|
清单工程量
|
421.3
|
639.0
|
90.3
|
4964.1
|
我方核实工程量
|
455.0
|
691.5
|
97.9
|
5372.3
|
||
5
|
辅助用房2
|
清单工程量
|
169.7
|
278.8
|
44.7
|
2268.3
|
我方核实工程量
|
183.3
|
299.7
|
48.2
|
2433.9
|
答:复核无误,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16.招标资料中约定可调整价差的人工、材料范围为人工(含机械人工)、混凝土、钢筋(仅限三级钢及HRB400Eφ20)。建议可调整材料范围增加调整为商品混凝土、钢材(结构用各类钢筋、型钢和钢板)、水泥、砌体、预拌砂浆”且范围调整为±5 %。
答:范围内容不予调整,按已发布的招标文件及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执行。
17.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5业主提示第14条内容如何理解?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5业主提示第14条内容现调整为:“14、中标人需在临时项目部向发包人提供大会议室 1间(不小于50平方米)、办公室6间,配备水电、网络、空调等;其他公用场所也应提供给发包人使用;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安徽浩悦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高新技术企业开发区龙桥化工园
联系人:俞光勇
电 话:0551-8787807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62、66223831
2024年08月1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