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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G312合六路(新桥大道-侯店路)绿化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5BFFGZ00604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G312合六路(新桥大道-侯店路)绿化工程招标文件补疑1 2025BFFGZ00604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一、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的“注”的内容修改为: 1.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任一类别的业绩证明材料: √第一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数据等级”C级及以上项目业绩网页截图。如“四库一平台”网页截图相关信息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任一材料进行补充说明。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4)其他材料: / 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类: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的,应另附其他材料:发票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业绩(资格审查)数量:1个。 二、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中的“注2”的内容修改为: 2.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任一类别的业绩证明材料: √第一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数据等级”C级及以上项目业绩网页截图。如“四库一平台”网页截图相关信息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任一材料进行补充说明。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4)其他材料: / 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类: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的,应另附其他材料:发票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完工 联系方式:0551-62834360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58、66223831 2025年3月2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