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芜湖老船厂1900项目2#地块景观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5BFBGZ01188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2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芜湖老船厂1900项目2#地块景观工程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5BFBGZ01188)
一、投标人疑问部分:
1.芜湖老船厂1900项目2#地块景观工程包含内容为景观工程-平面(647.7万元)、景观工程-竖向(572.1万元)、室外雨污水工程(228.4万元)、绿化工程(650.8万元)、S02#门卫-土建(29万元)、室外电气(90.5万元)、室外给水(139.2万元)、S02#门卫-安装(2.4万元)。从本项目包含内容得出项目类型为景观绿化及室外附属工程,而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业绩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一个不少于14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建议资格审查和详细评审中的业绩修改: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一个不少于1400万元的园林绿化(或室外附属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回复:若投标人提供一个施工业绩,该业绩中包含不低于1400万元的园林绿化施工内容,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第27页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注:1.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任一类别的业绩证明材料-第二类证明材料要求“(1)合同协议书。(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建议增加:(4)其他材料: /
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工程内容)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回复: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综合工日基准单价为159元与“最高投标限价总说明”中的“定额人工单价按159元/工日计取,定额人工费参与取费、取税,人工信息价相对于定额人工单价增加部分19元只计取税金”描述不符,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综合工日基准单价为准。“最高投标限价总说明”中表述应为“定额人工单价按140元/工日计取,定额人工费参与取费、取税,人工信息价相对于定额人工单价增加部分19元只计取税金。”。
4.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一个不少于14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市政道路绿化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市政道路绿化符合本项目业绩类型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滨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0551-6345779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117
2025年6月1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