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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轨道BH202430、BH202431号地块门窗幕墙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5BFFGZ00994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轨道BH202430号、BH202431号地块项目门窗幕墙工程补疑3 项目编号:2025BFFGZ00994 第一部分:1、2标段共性问题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随本补疑发放,详见2025年6月12日发布的附件“合肥轨道BH202430号、BH202431号地块项目门窗幕墙工程工程量清单文件-0612”,之前版本作废,请投标人自行查看并下载。 2、若投标人对本项目有疑问,请将疑问汇总后从所投标段之一进行上传,不需要将同样的答疑文件从所投标段全部上传一次。对于未按照以下格式提交的疑问,疑问回复时若出现了缺漏概不负责。参照格式如下: 合肥轨道BH202430号、BH202431号地块项目门窗幕墙工程疑问 所有标段共性疑问: 1、…; 2、…; …… 1标段个性疑问: 1、…; 2、…; …… 2标段个性疑问: 1、…; 2、…; …… 3、投标人投标时务必填写部分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投标人务必对表中材料“铝板”选定一个品牌,并填写;若不填写或遗漏,做废标处理。投标人可将此表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资料”或“投标所需证明材料”中,不对上传的位置进行评审。 1标段具体参考格式如下: 部分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 序号 类别 设备、材料名称 投标人选定品牌 1 门窗、幕墙 铝板 备注:a.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上述产品所投品牌若有不一致的,以此表为准。 b.投标人仅需填写铝板的品牌,其他材料不必填写。 c.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对投标人所选择的品牌厂家,进行不定期考察,若加工品质等无法达到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材料品牌,投标人必须在限定期限内无条件完成更换,并报监理及招标人确认。 4、投标人投标时务必填写部分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投标人务必对表中材料“铝板、系统窗”各选定一个品牌,并填写;若不填写或遗漏,做废标处理。投标人可将此表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资料”或“投标所需证明材料”中,不对上传的位置进行评审。 2标段具体参考格式如下: 部分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 序号 类别 设备、材料名称 投标人选定品牌 1 门窗、幕墙 铝板 系统窗 备注:a.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上述产品所投品牌若有不一致的,以此表为准。 b.投标人仅需填写铝板、系统窗的品牌,其他材料不必填写。 c.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对投标人所选择的品牌厂家,进行不定期考察,若加工品质等无法达到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材料品牌,投标人必须在限定期限内无条件完成更换,并报监理及招标人确认。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2.7合同估算价”修改为:“34960万元(其中1标段:15260万元;2标段:19700万元)”。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2.8 计划工期”修改为:754日历天。 3、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3.2 计划开工日期:” 修改为: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8日。 1标段:其中Y2号楼、XG12号楼须在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门窗幕墙施工;Y3号楼、XG11号楼须在2025年8月15日前完成门窗幕墙施工。其他门窗幕墙工程须2027年7月31日前完成。 2标段:其中17号楼须在2025年8月15日前完成门窗幕墙施工;15号楼、16号楼、12号楼、13号楼、18号楼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门窗幕墙施工。其他门窗幕墙工程须2027年7月31日前完成。 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第二部分:1标段答疑问题回复 1、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格式中“(十八)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仅针对不采用招标人参考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投标人填写,我单位完全响应招标人推荐品牌,则该表是否可以填写“无”? 答:可以。若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人推荐品牌,则该表可以填写“无”;其中关于本标段材料“铝板”的品牌,投标人还需按照本补疑 第一部分 1、2标段共性问题 (一)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第3点要求,提供《部分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 第三部分:2标段答疑问题回复 1、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格式中“(十八)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仅针对不采用招标人参考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投标人填写,我单位完全响应招标人推荐品牌,则该表是否可以填写“无”? 答:可以。若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人推荐品牌,则该表可以填写“无”。其中关于本标段材料“铝板”、“系统窗”的品牌,投标人还需按照本补疑 第一部分 1、2标段共性问题 (一)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第4点要求,提供《部分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 第四部分:电子清单计价文件递交提示部分 一、电子清单计价文件递交 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交不可更改的电子清单计价文件(介质为光盘,背面需写上不可擦去的单位名称),该电子清单计价文件在评标时将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检验。具体为:投标报价电子版1份(普通光盘,必须内含TB文件(文件后缀名为18ZHTB)。(备注:该条款仅适用于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的建筑安装工程部分)。 注:上述要求必须递交。若不递交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予得分且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二、电子清单计价文件电子光盘密封和标记要求 1.投标人提交电子清单计价文件电子光盘,应密封后在封套上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东门从7、8、9号电梯上四楼)密封递交,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1)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委托代理人递交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封套上建议载明信息: 投标人的地址: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电子清单计价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三、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须知和注意事项 1.导入EXCEL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时,请保持表格内的宽度不超过一页。超过一页的部分会被切割开,并自动附到文档最后,造成内容不连贯(也可以通过打印预览查看宽度是否超过一页)。 2.导入EXCEL表格的时候,会根据页面布局(横向,纵向)自动转换成PDF。 3.如果EXCEL表中有多个sheet,导入EXCEL时会自动按照 EXCEL表内的sheet顺序逐个导入投标工具并转换PDF。 温馨提示:电子清单计价文件递交结束后即离开现场。 第五部分:延期部分 1、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11时00分”,现延期到“2025年6月27日11时00分”; 2、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11时00分”,现延期到“2025年6月27日11时00分”; 3、原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1日17时30分”,现延期到“2025年6月16日17时30分”; 4、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6号开标室。 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 系 人:蔡工 电 话:0551-6266270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51-66223921、66223831 2025年6月12日(一)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二)招标文件澄清部分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