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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二里河低排区泵站改造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5BFFGZ01291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二里河低排区泵站改造工程招标文件补疑3

2025BFFGZ01291

1.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2)单个项目工程中具有规模不低于15万吨/日的泵站施工业绩,请问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泵站规模单位(吨/日),我单位业绩泵站规模为(m³/日),我单位业绩合同里面体现的是泵站设计流量按每秒多少立方米,按一立方米水重量等于一吨换算成一天的重量,流量规模大于15万吨/日,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符合。

2.若联合体成员单位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提供的优秀勘察设计奖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

3.关于招标文件第66页投标人业绩2)单个项目工程中具有规模不低于15万吨/日的泵站设计业绩,得2分,满分2分。,请问:我单位提供的泵站业绩是15m³/s,单位换算一下为129.6万吨/日,是否符合可以满分?

答:符合。

4.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投标人业绩中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或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2)单个项目工程中具有规模不低于15万吨/日的泵站施工业绩,得2分,满分2分。”

请问:此处要求泵站规模参数单位为万吨/日,我单位现有泵站规模的参数单位为立方米/秒,换算成万吨/日单位后达到15万吨/日以上,是否符合要求?

答:符合。

5.招标文件P66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或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1)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排水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或雨污水管网或泵站)项目(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但在该业绩中须承担设计任务)设计业绩,得2分,满分2分。(2)单个项目工程中具有规模不低于15万吨/日的泵站设计业绩,得2分,满分2分。如果一个业绩同时满足(1)和(2)要求,可得4分。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或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1)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排水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或雨污水管网或泵站)项目(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投标人在该业绩中须承担施工任务)施工业绩,得2分,满分2分;(2)单个项目工程中具有规模不低于15万吨/日的泵站施工业绩,得2分,满分2分。如果一个业绩同时满足(1)和(2)要求,可得4分。

问:我单位分别提供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排水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或雨污水管网或泵站)项目(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但在该业绩中须承担设计任务)设计业绩。再提供一个单个合同工程中具有规模不低于15万吨/日的泵站施工业绩,是否可以得4分?

答: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分为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允许在一个项目中同时体现,分别计分。该提问背景下,设计业绩得2分,施工业绩得2分。

6.商务文件详细评审当中对于投标人业绩的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或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

1)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排水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或雨污水管网或泵站)项目(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但在该业绩中须承担设计任务)设计业绩,得2分,满分2分。(2)单个项目工程中具有规模不低于15万吨/日的泵站设计业绩,得2分,满分2分。如果一个业绩同时满足(1)和(2)要求,可得4分。

按上述所说的意思:如果一个业绩同时满足(1)和(2)要求,可得4分,反之提供的业绩只满足其中之一,但是提供两个业绩也可得4分。请问若我司提供的设计业绩满足上述对设计业绩要求中的(1)或者(2)当中的一项,业绩数量提供两个,是否予以认可?

答:设计提供两个业绩中,如一个满足(1)要求的业绩和一个满足(2)要求的业绩,可得4分。如提供两个满足(1)要求的业绩或两个满足(2)要求的业绩,则只得2分。

7.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或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

1)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排水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或雨污水管网或泵站)项目(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投标人在该业绩中须承担施工任务)施工业绩,得2分,满分2分;

2)单个项目工程中具有规模不低于15万吨/日的泵站施工业绩,得2分,满分2分。

如果一个业绩同时满足(1)和(2)要求,可得4分。

按上述所说的意思:如果一个业绩同时满足(1)和(2)要求,可得4分,反之提供的业绩只满足其中之一,但是提供两个业绩也可得4分。请问若我司提供的施工业绩满足上述对施工业绩要求中的(1)或者(2)当中的一项,业绩数量提供两个,是否予以认可?

答:施工提供两个业绩中,如一个满足(1)要求的业绩和一个满足(2)要求的业绩,可得4分。如提供两个满足(1)要求的业绩或两个满足(2)要求的业绩,则只得2分。

8.招标文件P3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业绩要求:

1、投标人设计类业绩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协议书。(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问:由于每个省份对审图合格证说法不一致,请问提供施工图审查报告是否可以认作设计已完成业绩证明资料?

答:施工图审查报告不可以认作是“(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

9.根据招标文件P6页:3.1.3投标人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施工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或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排水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或雨污水管网或泵站)项目施工业绩。

2)设计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或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业绩中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排水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或雨污水管网或泵站)项目设计业绩。

问题1:(1)施工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或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中含有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排水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或雨污水管网或泵站)项目施工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所提供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中含有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排水工程(工程内容须包含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或雨污水管网或泵站)项目(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投标人在该业绩中须承担施工任务)施工业绩,则满足要求,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问题2:(1)施工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或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排水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或雨污水管网或泵站)项目EPC业绩,且我单位承担施工任务。是否满足要求?

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排水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或雨污水管网或泵站)EPC项目业绩中,如能体现承担施工任务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则满足要求,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问题3:2)设计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或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业绩中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排水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或雨污水管网或泵站)项目设计业绩。

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是否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

答:指的是单个设计合同中的工程投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

10.根据招标文件P31页:

问题:若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提供业绩发包人盖章的证明材料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11.招标文件P65页:

问题:详细评审标准中设计方案的建议编制要求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一致,且设计方案与施工组织设计篇幅是否均不超过50页,即合计不超过100页

答:设计方案篇幅要求与施工组织篇幅要求均不超过50页,即合计不超过100页。

12.招标文件P66页:投标人业绩:

问题1:(1)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排水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或雨污水管网或泵站)项目(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但在该业绩中须承担设计任务)设计业绩,得2分,满分2分。

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是否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

答:指的是单个设计合同中的工程投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

问题2:(1)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中含有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排水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或雨污水管网或泵站)项目(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投标人在该业绩中须承担施工任务)施工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所提供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中含有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排水工程(工程内容须包含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或雨污水管网或泵站)项目(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投标人在该业绩中须承担施工任务)施工业绩,则满足要求,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问题3:规模不低于15万吨/日是否等同于15万m3/d或1.74m3/s?

答:规模不低于15万/日(或经换算不低于1.74立方米/秒)的符合要求,但所提供的业绩材料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标专家审核通过。

13.规模不低于15万吨/日是否等同于1740L/s?

答:规模不低于15万/日(或经换算不低于1.74立方米/秒)的符合要求,但所提供的业绩材料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标专家审核通过。

14.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地市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2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中内容须包括排水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或雨污水管网或泵站)内容。

我公司提供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合同中未体现雨污,竣工验收报告中有体现,请问我公司同时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是否满足要求?

答:认可,竣工验收报告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所提供证明材料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

15.招标文件P66商务文件评分的施工业绩要求中: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

1)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排水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或雨污水管网或泵站)项目(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投标人在该业绩中须承担施工任务)施工业绩,得2分,满分2分;

2)单个项目工程中具有规模不低于15万吨/日的泵站施工业绩,得2分,满分2分。

我单位市政公用工程的已竣工业绩中包含施工内容较多,施工合同中明确项目施工内容包含污水主干管、雨水管、泵站、雨污分流管线、泵站等,但合同中未注明泵站规模。

请问:提供建设单位业主证明以及施工图,证明泵站处理规模≥15万吨/日可否?

答:否。

16.招标文件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要求单个项目工程中具有规模不低于15万吨/日的泵站施工业绩。

请问我单位提供规模不低于15万吨/日的泵房业绩是否可以

答:泵房业绩如为泵站施工业绩,则符合。

17.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第2条,(2)单个项目工程中具有规模不低于15万吨/日的泵站施工业绩,得2分,满分2分;请问招标文件未明确该泵站业绩属性,我单位提供的是给水工程泵站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答:给水工程泵站业绩如为给水工程泵站施工业绩,则符合。

18.招标文件要求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排水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或雨污水管网或泵站)项目(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投标人在该业绩中须承担施工任务)施工业绩。

我单位提供的业绩为不低于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某某片区雨污分流及配套工程业绩,其中配套工程为雨污分流工程配套道路工程,请问此业绩是否可以?

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排水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或雨污水管网或泵站)项目施工业绩则满足要求。

19.招标文件要求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排水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或雨污水管网或泵站)项目(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投标人在该业绩中须承担施工任务)施工业绩。

我单位提供的业绩为市政道路含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或雨污水管网是否可以?

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排水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或雨污水管网或泵站)项目施工业绩则满足要求。

20.招标文件要求:设计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或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业绩中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排水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或雨污水管网或泵站)项目设计业绩。

问:我单位承担的业绩合同中体现设计业绩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的排水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或雨污水管网或泵站)的设计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答:单个设计合同中的工程投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排水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或雨污水管网或泵站),则满足要求。

21.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4最高投标限价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是不是有误?

答: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7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442282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72、66223831

2025年6月19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9日

附件:2025bffgz01291招标文件补疑3【发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