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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原安徽生物工程学校改造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5BFLGZ01287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原安徽生物工程学校改造工程施工补疑2
项目编号:2025BFLGZ01287
一、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公共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中装修装饰施工部分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若我司提供的业绩为2020年1月1日以后竣工验收的公共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含不低于2000万元装修装饰施工内容,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此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2020年1月1日以后竣工验收的公共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且包含不低于2000万元装修装饰施工内容的业绩予以认可,但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施工内容等)的,另须提供竣工结算资料(如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竣工结算书等),须至少有发包人、承包人和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仅有建设单位盖章的业主证明资料补充证明不予认可。
2.根据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详细评审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公共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中装修装饰施工部分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否则不予认可)。 若我司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为2020年1月1日以后竣工验收的公共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含不低于2000万元装修装饰施工内容,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此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2020年1月1日以后竣工验收的公共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且包含不低于2000万元装修装饰施工内容的业绩予以认可,但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施工内容等)的,另须提供竣工结算资料(如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竣工结算书等),须至少有发包人、承包人和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仅有建设单位盖章的业主证明资料补充证明不予认可。
3.“投标人和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公共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中装修装饰施工部分金额不低于 2000万元)。”请问:如果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不能体现所有评审要素,可否提供建设单位业主证明资料补充证明?
答复: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施工内容等)的,另须提供竣工结算资料(如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竣工结算书等),须至少有发包人、承包人和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仅有建设单位盖章的业主证明资料补充证明不予认可。
4.本项目P6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公共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中装修装饰施工部分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提问:我单位施工装修装饰业绩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是否符合要求?
答复:公共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公共建筑(或房屋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业绩均予以认可,但业绩中装修装饰施工部分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
5.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公共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中装修装饰施工部分金额不低于 2000 万元),请问装饰装修专业承包类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公共建筑或房屋建筑的装饰装修专业承包类业绩予以认可,但业绩中装修装饰施工部分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
6.本项目需提供物料书,以便我司准确的报价。
答复:无物料书,请投标人根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文件自行报价。
7.技术规格书只有建筑智能化部分,办公家具、洁具灯具等均无技术规格书,请提供。
答复:办公家具、洁具灯具无技术规格书,请投标人根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文件自行报价。
8.安装工程中,阀门缺少压力等级、材质,请提供。
答复:设计说明第八章第1~3节已明确相关要求。
9.如清单1#51项4mm金属板,请问金属板是什么材质?
答复:1.0mm铝单板+2.0mm硅酸钙板夹芯+1.0mm铝单板;其中木纹金属板是在铝单板面层覆木纹膜。
10.门窗无对应图纸,请提供门窗表
答复:建筑图纸已有门窗表。
11.标识标牌无对应图片及要求,请提供
答复:投标人综合考虑。
12.健身器材无对应图片及尺寸要求,请提供
答复:投标人综合考虑。
13.石材无图片,请提供物料书
答复:无物料表,请投标人根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文件自行报价。
14.五金无图片及规格书,请提供物料书
答复:无物料表,请投标人根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文件自行报价。
二、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庐阳区,招标人指定地点”现变更为“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庐阳区农科南路48号(安徽省农科院内原生物工程学校)”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本招标项目项目经理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数量:1 个”表述调整为“项目经理业绩(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1个”。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庐阳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百花井恢复楼五层 14-20 轴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51-6911368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195、66223831
2025年6月2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