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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胃镜室等医疗专业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AZN01484

项目名称:胃镜室等医疗专业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附件“安徽省直医院红星路院区胃镜室等医疗专业改造项目-成果文件”中项目编号,更正为“2025BFAZN01484”。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初审表中,“对于其他省份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要求,证书颁发单位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请问本项目参与磋商的外省企业,可以使用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本省二建注册电子证书无签名要求),也给予认可?
    答:其他省份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要求,证书颁发单位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2.磋商文件详细评审中“技术参数要求响应情况”要求:依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每满足一项“★”技术参数要求得 0.5 分,共 28项,共计 14 分。请问:“★”技术参数要求中未要求提供材料的,是否只需要响应技术参数就得分?
    答:“★”技术参数要求中未注明需要提供具体资料的,在“技术响应表”响应即可。
    3.标书编制软件中未找到导入软件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口子,请问是否无需导入软件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直接以PDF格式附在1-2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后面即可?
    答:是的,本项目不支持导入软件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请将相关内容放在响应文件格式--“一、报价表格式”--“1-2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
    4.标书编制软件中只有以下三个导入端口(如下图,注:图片见PDF附件),请问最后一个端口“投标响应其他证明文件”,是上传磋商文件中格式“十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内容吗,还是指磋商文件第15页“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具体指哪些证明文件?
    答:建议将响应文件内容制作在“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模块,如文件内容过大导致“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模块无法承载,可放入“投标(响应)文件其他证明文件”模块。
    5.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5重要说明,①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是否我方只需要承诺我方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在成交后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即可?
    答:成交供应商履约过程中涉及到的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有权核查相关证明材料,如不符合要求的,按违约处理。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认证证书或承诺。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直医院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51-626064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胃镜室等医疗专业改造项目-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