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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泾县路(郎溪路-广德路)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5BFFGZ01547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泾县路(郎溪路-广德路)工程招标文件

补疑1

2025BFFGZ01547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2.5分,满分5分。备注:1.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2个。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可以参与评分。2.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提问:我单位提供项目经理业绩1个、技术负责人业绩1个,项目经理业绩和技术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个,是否满足满分要求。

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对应人员的评审业绩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评审通过的,予以认可。

2.提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在(二十)《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响应招标人发放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的内容。其中第 1列(序号)、第 2列(名称、规格 、型号)、第 3 列(计量 单位)、第 4 列(数量)内容不得修改,不得增删或改变顺序。

问题(1):(二十)《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数量应如何响应,是否按照《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第4列(数量)为空,不做填写?如需填写,是否填写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数量?请明确。

问题(2):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投标单价是否填写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单价?图详见附件

答:1)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投标人应响应《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的内容,其中列表中第1列(序号)、第2列(名称、规格 、型号)、第3列(计量单位)、第4列(数量)内容不得修改,且不得增删或改变顺序。(2)投标单价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后,自行填写。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66页详细评审标准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备注中“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可以参与评分”,请问此条是否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可以参与评分。

答:是。

4.招标文件P66,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2个。请问项目经理提供满足要求的业绩1个,技术负责人提供满足要求的业绩1个,是否满足此条件?图详见附件

答: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中,若投标人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1个、另行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的业绩1个,且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可视为2个业绩予以计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2622248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1166223831

2025723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3日

附件:7.23补疑1泾县路(郎溪路-广德路)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