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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庐阳大数据产业园7#楼室内改造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5BFLGZ01551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阳大数据产业园7#楼室内改造工程施工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2025BFLGZ01551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资格审查)和项目经理业绩(详细评审)是否可以重复? 答:可以重复。 2、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发布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地市级及以上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请问我公司“以参建单位获得的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是否认可。 答:认可。但需要提供参建工程合同。 3、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分评分标准: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发布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地市级及以上国内依法登记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每提供1个奖项得5分,本项累计满分5分。 问:我单位采用联合体投标,所提供奖项由设计单位所获得的xxx施工总承包设计类奖项或xxx EPC项目奖项,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 4、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要求投标人奖项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发布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地市级及以上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每提供1个奖项得5分,本项累计满分5分”,若我单位提供参建项目获得的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是否认可? 答:认可。需提供相关获奖文件和获奖材料。 5、本项目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下列业绩之一: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单个合同中装修装饰施工部分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 2)单个合同中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装修装饰施工业绩。 问:提供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工程修缮改造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不予认可。 6、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参建内容:装饰装修)获得的“琥珀杯”(市级优质工程)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承建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获得的“安徽省建筑工程装饰奖”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均符合要求。 7、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发布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地市级及以上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每提供1个奖项得5分,本项累计满分5分。 招标文件资审和详细评审中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下列业绩之一: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单个合同中装修装饰施工部分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2)单个合同中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装修装饰施工业绩”。 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中“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也属于“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范围,“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对应的奖项是“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请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地市级及以上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是否也包含“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特此询问。 答:包含。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8、我公司报名拟参与庐阳大数据产业园7#楼室内改造工程投标,经对招标文件,清单图纸研究,该项目为EPC项目,请问能否提供前期初步设计方案。 答:已提供图纸和清单,不提供前期初步设计方案。 9、请问,工程量清单中,需要提供的各类认证证书、检测报告、证明文件等资料,是否为标后提供? 答:是的。 10、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发布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地市级及以上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每提供1个奖项得5分,本项累计满分5分 请问我单位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其中我公司承担装饰装修工程)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地市级及以上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是否认可? 答:认可。但需要提供参建工程合同。 第二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投标人投标时可按系统中提供的“投标函(报价文件)”格式提供,予以认可,但中标后须无条件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内容。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6中的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由“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调整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庐阳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百花井恢复楼五层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陆工 电 话:0551-6911367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195、66223831 2025年7月2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