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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轨道TOD甘棠路一期B地块景观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5BFFGZ01748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轨道TOD甘棠路一期B地块景观工程补疑1
(项目编号:2025BFFGZ01748)
一、投标人疑问答复:
1、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下列业绩之一:
(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400万元的民用建筑景观工程施工业绩;
(2)单个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中须包含不少于1400万元的景观工程施工内容)。我公司提供的业绩为公共建筑室外附属工程,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如所提供的业绩为公共建筑室外附属工程,其中景观工程施工内容的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400万元,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招标文件P37页附表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依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人函〔2021〕1039 号通知,施工员和质量员并无园林绿化和机电安装专业,请核实,建议取消下列人员的专业要求。
答:园林绿化专业调整为市政工程专业,机电安装专业调整为设备安装专业。
3.我司(以下简称“A公司”)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B公司为A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基于企业发展战略规划,B公司现正处于被A公司吸收合并的实施阶段。在此期间,若以A公司作为本次投标主体,拟使用B公司所持有的项目业绩参与投标,该业绩是否符合?
答:不符合。
4.A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C公司)承接园林绿化养护项目所获得地级市市直事业单位颁发的奖项是否认可?
A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C公司)承接园林花展施工项目所获得的地市级荣誉是否认可(提供荣誉证书)?
答:不认可。
二、澄清部分内容:
1、删除招标文件P85页中:“3.8.2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应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将对此进行核查,不满足要求的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具体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9009065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44、66223831
2025年08月1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