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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云谷创新园C1-C2栋楼宇装饰装修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5BFFGZ01959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云谷创新园C1-C2栋楼宇装饰装修工程补疑3
(项目编号:2025BFFGZ01959)
投标人疑问答复:
1.招标文件中第2页,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400万元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1)总包项目内包含金额不低于1400万元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且竣工验收时间2020年1月1日以来,提供业主证明,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总包项目内包含金额不低于1400万元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且竣工验收时间2020年1月1日以来,提供竣工结算资料(如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竣工结算书等),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总包项目内包含金额不低于1400万元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且竣工验收时间2020年1月1日以来,“四库一平台”网页有相关装饰装修金额相关信息,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复:总包项目内包含金额不低于1400万元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予以认可,但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能完整或充分体现评审因素。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外,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2)改造类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且竣工验收时间2020年1月1日以来,提供业主证明,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改造类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且竣工验收时间2020年1月1日以来,提供竣工结算资料(如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竣工结算书等),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复:改造、维修、修缮类业绩不予认可。
2.招标文件中第68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400万元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1)总包项目内包含额不低于1400万元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且竣工验收时间2020年1月1日以来,提供业主证明,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总包项目内包含额不低于1400万元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且竣工验收时间2020年1月1日以来,提供竣工结算资料(如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竣工结算书等),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总包项目内包含额不低于1400万元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且竣工验收时间2020年1月1日以来,“四库一平台”网页有相关装饰装修金额相关信息,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复:总包项目内包含金额不低于1400万元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予以认可,但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能完整或充分体现评审因素。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外,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2)改造类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且竣工验收时间2020年1月1日以来,提供业主证明,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改造类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且竣工验收时间2020年1月1日以来,提供竣工结算资料(如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竣工结算书等),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复:改造、维修、修缮类业绩不予认可。
3.招标文件中第68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400万元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1)总包项目内包含额不低于1400万元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且竣工验收时间2020年1月1日以来,提供业主证明,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2)总包项目内包含额不低于1400万元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且竣工验收时间2020年1月1日以来,提供竣工结算资料(如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竣工结算书等),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3)总包项目内包含额不低于1400万元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且竣工验收时间2020年1月1日以来,“四库一平台”网页有相关装饰装修金额相关信息,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4)改造类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且竣工验收时间2020年1月1日以来,提供业主证明,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5)改造类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且竣工验收时间2020年1月1日以来,提供竣工结算资料(如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竣工结算书等),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复:总包项目内包含金额不低于1400万元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予以认可,但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能完整或充分体现评审因素。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外,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改造、维修、修缮类业绩不予认可。
4.关于业绩证明材料的提问
请问如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或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等)的,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外,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关于奖项的提问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参建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工程装饰奖)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参建不予认可。
6.请问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项目经理、获奖,是否由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均可?
答复:是。
7.请问招标文件要求的详细评审业绩中的项目经理业绩能否和详细评审投标人业绩重复计分?
答复:可以。
8.此项若机电工程专业不少于4人,通信与光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0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是否满足此项要求?
答复:满足。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西藏路与紫云路交口
联系人:戴工
联系方式:0551-63355992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53、66223831
2025年09月1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