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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瑶海区二十埠河、小板桥河流域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二期)
原项目编号: 2025BFFGZ02035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瑶海区二十埠河、小板桥河流域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二期)-1、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5BFFGZ02035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 1.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已回复的答疑文件中,未明确1标段与2标段的工作划分界面,请问,1标段、2标段分别包含哪些市政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及小区雨污分流改造?请详细列出。 回复:初设文本中已提供全部改造内容具体清单,其中1标段范围为二十埠河临泉路桥下游5米右岸排口汇水范围内中拥军路、临泉路以及泗州路以西范围,其余为2标段范围,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初设文本。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标段11543.50万元(含暂列金200万元),2标段11898.51万元(含暂列金200万元)。1标段: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86.4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1357.10万元(含暂列金:200万元)。2标段: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94.92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1703.59万元(含暂列金:200万元)。即1、2标段建筑安装工程最高限价为11357.10万元+11703.59万元=23060.69万元,招标文件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第三册概算中建安工程费为25193.24万元。两者之间差额为2132.55万元,招标文件第148页注明本项目有甲供材,请问2132.55万元是否是甲供材价格? 回复: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甲供材价格。 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和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如提供联合体中标业绩,投标人独立承担的设计部分必须满足业绩要求。”、“如提供联合体中标业绩,投标人须在该业绩中承担施工任务总投资不低于本项目业绩要求金额。”内容删除。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和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现修改为“(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7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442282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1 2025年09月2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