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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公共交通运营有限公司2017-2018年度公交车辆轮胎定点供应商
原项目编号:2016AGCZ2886
原公告日期:2016年12月21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公共交通运营有限公司2017-2018年度公交车辆轮胎定点供应商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高新公共交通运营有限公司2017-2018年度公交车辆轮胎定点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2016AGCZ2886)答疑公告如下: 问: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中三、技术要求,速度级别要求为M、K即130km/h,110km/h,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四章第二节第二十四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根据城市公交行驶道路特点,合肥市城市道路高架最高限速80km/h,一般道路最高限速60km/h。同时合肥公交集团规定公交车在常规道路限速40公里/小时,高架桥上限速60公里/小时,没有硬隔离的公交专用道上为50公里/小时。所以,招标要求可否修改为速度级别响应标准为F,即80km/h作为最低响应标准。妥否,请回复?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速度级别是指轮胎(安装在车辆上)可行驶的最高的时速, 且车辆用途不是单一的,是根据业务而定。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0551-
66223678 、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6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