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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涡阳县美丽集镇污水处理设施EPCO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17AWCZ1737

原公告日期:2017年06月26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涡阳县美丽集镇污水处理设施EPCO总承包答疑及变更公告二

 “涡阳县美丽集镇污水处理设施EPCO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2017AWCZ1737)答疑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招标文件“六.投标货物及报价表”“七.投标响应表”“八.货物说明一览表”中有详细填报“数量”、“单价”以及具体技术参数规格要求,与P30页“五、报价要求1、本项目以费率报价,所投报价不得高于97%,否则投标无效。”与以费率报价的要求有矛盾,

问:应该如何报价?是否可以不需要提供以上几项涉及设备价格及技术说明的表格。

答:报价以费率报价,删除“六.投标货物及报价表”,其它不变,格式序号相应顺延。

2、招标文件17.1.结算方式

1、本项目以费率报价,所投报价不得高于97%,否则投标无效。

2、项目最终结算价款:

①建设费用(含管网、终端及设备供货)结算:经政府审计完成的工程量按照安徽现行的计价方式和定额计算出审计价,在此基础上乘以中标费率。

请问:结算时,设备和主要材料单价如何定价?设备和材料价格是否在此费率报价范围内?

答:参照招标文件P54页,第6.1条款。设备和材料价格在此费率报价范围内。

3、能否提供各乡镇管网规划图及污水站规划用地具体位置,以便于现场踏勘?

答:投标人自行踏勘。

4、贵方在技术要求中提出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施用采用绿色能源太阳能作为动力源,且自带远程监控系统,配备智能化运维管理平台。该套太阳能供电设备是并网发电还是蓄电后使用?

答:太阳能供电设备是并网发电。

5、太阳能技术作为成熟的技术在国内得到广泛的应用,大体的技术和成本趋于稳定,至于太阳能污水处理相关发明更是很少有在实际应用中的实例基本维持在实验室的理论研究;打分项中将具有太阳能污水处理相关发明专利证书,及获得生态科技型企业称号,具有智能化运维管理平台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加分项,违反了招标法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得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品、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不得以特定的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答:因该项目技术具有特殊要求,需体现潜在投标人符合的实力能力,故不予调整。

6、在技术参数打分项中吨水处理电耗,吨水处理直接成本,太阳能装机功率,太阳能供电不少于80%是否具备可行性?根据以往的太阳能水处理案例,以及太阳能自身的性能及转化率低等问题,在单位平米的面积上太阳能供电所占比例一般在20%~30%,在以往的国内项目中尚未听说具备如此高供电率的项目业绩。

答:80%是指太阳能发电量占整个污水处理站用电设备用电量的比例。

7、如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公章”为联合体牵头人还是联合体各方?请明确。若为联合体各方,招标文件78页“投标函”中“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名”等相关信息应如何填写?(建议投标人处填写联合体牵头方相关信息)

答:联合体任意一方即可。牵头方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非牵头方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的有关一切事物,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除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各方分别盖章的内容外,投标文件的盖章、封装是否由联合体牵头方统一完成?(建议投标文件盖章统一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封装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等需双方签字盖章的除外)

答: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同时盖章均可。其中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信用记录和联合体协议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9、本项目招标文件第89页“投标授权书”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还是联合体成员提供?请明确。另投标人盖章由谁完成?

答:联合体任意一方即可。

10、招标文件31页“管道要求:重力管根据管径选择HDPE双壁波纹管及UPVC实壁管,重力管采用PE实壁管”,重力管前后不一致,是否应为“管道要求:重力管根据管径选择HDPE双壁波纹管及UPVC实壁管,压力管采用PE实壁管”?

答:管道要求:重力管根据管径选择HDPE双壁波纹管及UPVC实壁管,压力管采用PE实壁管。11、招标文件81页“投标货物及报价表”中要求填写“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及所需附件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及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对此,我公司提出如下疑问:本表是否为最终投标报价的明细表,即本表中的合计项为本项目设计费、建设费用、运营费用的总和?若包含设计费用、运营费用,本表中对应的“品牌、型号规格”等内容无法填写。

因本项目为设计-施工-运维一体化总承包项目,报价表中除包含货物相关费用外,应包含设计费、运营费用等。建议将表格改为以下格式:

标段编号

乡镇名称

设计费用

建设费用

运维费用

 

 

 

 

 

秉承贵单位机构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采购原则,望予以采纳及答复,谢谢!

答:“投标货物及报价表”删除。格式序号相应顺延。

二、变更公告

1、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采用多投单中方式,投标人可以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的竞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约定如下:评审时按“第1标段~第3标段~第2标段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已确定为某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可作为后续标段的有效投标人,但不再推荐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2、原招标文件第七章“十五.联合体协议”中第二项“二、          为本次投标的牵头方。牵头方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非牵头方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的有关一切事物,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变更为二、          为本次投标的牵头方。牵头方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非牵头方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的有关一切事物,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742  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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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件

附件:2017AWCZ1737答疑公告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