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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17年第三批次合肥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及供配电系统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送电、运行交付工程
原项目编号:2017AFCZ4206
原公告日期:2017年12月23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17年第三批次合肥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及供配电系统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送电、运行交付工程答疑及补充公告 “2017年第三批次合肥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及供配电系统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送电、运行交付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17AFCZ4206)答疑及补充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招标文件第86页,14.关键元器件选型要求。 考虑到该项目工期紧,供货周期短,能否在投标文件中同时响应招标要求中多个参考品牌,以满足后期按时供货安装。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93页评分标准要求:”投标人 (所投充电设备制造商)生产的 有关电动汽车充产品被 列入国家 863 计划的 ,且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发布及 863 计 划课题验收结论书扫描件的, 得 1分。” 863计划已经在2016年2月16日发布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研发专项指南取代,是否可以将该评分项增加包含投标人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项目? 答: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详细评审表中: (5)投标人(所投充电设备制造商)被国家发改委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且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证明的,得1分; 投标人(所投充电设备制造商)生产的有关电动汽车充电产品被列入国家863计划的,且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发布文件及863计划课题验收结论书扫描件的,得1分。 注:本项满分2分。 现修改为: (5)投标人(所投充电设备制造商)被国家发改委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且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证明的,得1分; 投标人(所投充电设备制造商)生产的有关电动汽车充电产品被列入国家863计划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且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①相关发布文件,②863计划课题或重点专项项目验收结论书(但列入计划/专项的项目须属于新能源汽车充电领域)扫描件的,得1分。 注:本项满分2分。 3、第08号图纸-庐阳区大杨镇人民政府充电站中,分支箱不在列表清单中农,请问分支箱是否包含在供货范围内? 答:低压分支箱包含在供货范围内。 4、第15号图纸-瑶海区木材厂停车场充电站中描述360kW一拖四,图纸和清单都只明确了两个90kW,充电机描述是否应为180kW群2? 答:充电机可以使用180KW群2设备。 5、第16号图纸--肥东县沿河西路停车场充电站,未指定快慢枪位置,请明确。 答:图纸中只有60KW、30KW直流快充并且已标明位置,没有交流慢充。 6、第17号图纸-肥东县城南公园停车场充电站,30kW充电车位未指定快慢枪位置,请明确。 答:图纸中只有60KW、30KW直流快充并且已标明位置,没有交流慢充。 7、第19号图纸--蜀山区电商园二期充电站,上部使用7kW交流为大巴车充电,请确认方案是否合理。 答:图中并未体现7KW交流为大巴车充电,只标注了两把30KW直流终端为大巴车充电。按图执行。 8、第21号图纸-陶冲湖公园泗水路西停车场充电站,未指定快慢枪位置,请明确。 答:图纸中只有60KW、30KW直流快充并且已标明位置,没有交流慢充。 9、第23号图纸--陶冲湖公园大禹路南停车场充电站,未指定快慢枪位置,请明确。 答:图纸中只有60KW、30KW直流快充并且已标明位置,没有交流慢充。 10、第24号图纸--庐阳区三十岗游客接待中心充电站,总控箱标注一拖六总控箱与清单不符,请明确是否为一拖五总控箱。 答:设备必须满足300KW拖5,且考虑2把终端为大电流枪。 11、第36号图纸--庐阳区公卫大楼停车场充电站,标注为两台600kW拖10,根据清单和车位布局,应该为两台540kW拖9,请明确是否标注有误。 答:无误,本项目规定的设备种类是固定的几种,虽然每个充电箱体是拖9把60KW直流终端,但是要求设备具有拖10把60KW终端的功能,为后期扩展准备,模块可以上540KW模块,但是设备必须是600KW拖10。 12、本次项目图纸清单中,14号图纸,32号图纸,标注YJV22-10-4*185+1*95,YJV22-10-4*50+1*25,根据方案要求,因为低压电缆,请明确YJV22后面的10的含义。 答:两个项目电缆均为0.4KV低压电缆,电缆型号中:“10”为标注错误。 13、本次项目图纸清单中,第18,19,20,30号图纸,标注YJV22-1-3x240+2x120等电缆,请明确YJV22后面的1的含义。 答:为电压等级,即0.4KV低压电缆。 14、沿河西路停车场、肥西县南郢社区充电站、罍街小吃、陶冲湖场站总控箱/分支箱放置位置于大中型树木中,需砍伐后方可放置,是否可以在不影响方案的基础上移动总控箱/分支箱的位置,降低施工成本。 答:图纸上体现出大致总控箱/分支箱位置,具体位置需要根据现场情况在不影响总体方案的前提下,尽可能少移植或不移植绿化/树木。如遇必须移除绿化的,牵涉到市政、园林等需投标人负责申报流程。 15、庐阳区公卫大楼停车场,图纸比现场多出两块区域,并在此区域内规划了充电设施,现场实际并没有该区域,是否需重新设计规划? 答:图纸已更新,请从补图端口下载。 16、长丰县住建局充电项目,图纸标注为开挖混凝土路面,现场实际全部为沥青路面,请明确路面类型。 答:现场地面为沥青路面混凝土路路基,投标人据实报价。 17、所有场站含有墙体开孔处的具体尺寸均不明,请明确尺寸。 答:所有墙体开孔均为直径100mm圆孔,含防水封堵。 18、所有场站均未标注电缆沟开挖的规格及金属防火桥架具体壁厚,请明确。 答:所有电缆沟挖沟标准及金属防火桥架具体壁厚招标文件及图纸中都有体现。 19、经开区宝文塑胶厂充电站、庐阳区大杨镇人民政府充电站电源接放点与总控箱间电力接入无接线方式、敷设环境、具体长度,请明确。 答:大杨镇政府项目为低压报装项目,且图中已标明敷设环境、具体长度。 宝文塑胶厂业主负责将电缆及管道敷设至充电设备。 20、长丰县中医院停车场充电站图纸与实际位置不符,图纸是南北方位的停车位,实际是东西方向的停车位,请确认规划图纸。 答:以现场配电房旁边侧方位为准。 二、补充公告 招标人已于2017年12月8日完成工商信息变更登记,公司名称由“合肥国轩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变更为“合肥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投标人按原名称或变更后的名称编制的投标资料均予以认可。中标后,签约主体为“合肥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66223687、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0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及补充公告--2017年第三批次合肥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及供配电系统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送电、运行交付工程20171220发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