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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BOPP薄膜搬迁线螺杆冷水机组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8AFCZ0153
原公告日期:2018年02月07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BOPP薄膜搬迁线螺杆冷水机组设备采购项目答疑及变更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BOPP薄膜搬迁线螺杆冷水机组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8AFCZ0153)答疑及变更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P31页技术要求中要求:压缩机为“半封闭双螺杆压缩机”。“单”或“双”螺杆压缩机,是两种不同的工艺原理,二者异曲同工。目前没有任何资料或文献证明双螺杆优于单螺杆压缩机。而单螺杆压缩机受力平衡性好、振动小、噪声低。而且根据各个制造商精通领域不同,压缩机的形式自然也有不同。招标人此处要求双螺杆压缩机,是对于部分单螺杆品牌的限制。建议招标人修改,不限制单双螺杆压缩机。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结合公司生产现场场地、使用条件等实际状况,本项目须使用双螺杆压缩机。 2.评分标准第1条:“制冷量(不允许负偏差):单台机组制冷量偏差+1.5%以内得5 分;+1.5%<单台机组制冷量偏差≤+3%,得 2 分;单台机组制冷量偏差>3%,不得分。”不同的制造商所生产的产品型号及冷量段均有不同,招标要求的单机冷量是参考某个品牌的参数,打分标准却将满分冷量范围缩小至极小的+1.5%以内,有量身定制之嫌。且如果投标设备制冷量在合理的偏差范围内大于招标人所要求的制冷量,而其他参数也能满足于招标人的要求,这是完全优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设备。建议招标人适当放宽偏差范围,本条修改为“制冷量(不允许负偏差):单台机组制冷量偏差+3%以内得5 分;+3%<单台机组制冷量偏差≤+5%,得 2 分;单台机组制冷量偏差>5%,不得分。”。 答:已修改,内容详见本公告“变更部分”。 3.评分标准中对压缩机数量:“采用四机头的,得 5 分;采用三机头的,得 3分;采用两机头或单机头的,得 2 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螺杆冷水机组彩页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不得分。”单机头机和多机头机组是市场上并存的机组型式,各有自己的特点。机组的故障率和机组的零部件、控制系统的控制对象数量呈正比。单机头机组配置一套制冷系统及单个控制元件,控制对象少,控制准确性高,因此机组的可靠性较高、使用寿命较长。而并非是说压缩机越多越好。多机头机组虽说一旦运行中的压缩机出现故障,就可以用待机作为备用机,而在满负荷(满负荷也是用户最需要冷量的时候)的情况下,如果其中的某个压缩机出现故障,那么剩余的压缩机势必处在超负荷状态下长时间运转,空调系统也会出现制冷量不足的情况,且会严重影响压缩机的寿命,加大维修成本。招标人与其要求压缩机的数量,不如要求质量方面的保证,建议招标人修改本项为“提供冷水机组制造商经过“AHRI认证的水冷冷水机组测试台”证书,最多的得5分;与最多的比较,每减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答:机头数量不做要求,本项技术评分内容删除。 4.业绩要求中要求“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单个合同中所投品牌螺杆冷水机组供货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的供货业绩,每提供 1 个得 1 分,最多得 2 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业绩要求。”投标人的供货能力不仅仅可以凭借投标人拥有的本次所投品牌的业绩来证明,而投标人对于本次所投货物制造商品牌的供货业绩也并不能证明制造商的生产能力和货物的质量,所以建议招标人修改本项为“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品牌螺杆冷水机组供货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的供货业绩,每提供 1 个得 1 分,最多得 2 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业绩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评分标准:“能效等级:二级及以上得 3 分,三级得 2 分,三级以下得 0分。以中国能效标识网 2015 版中该机型备案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国能效标识网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二级能效只是节能产品的准入门槛,将二级能效产品与一级能效产品归为一个得分档,有失偏颇。建议此条修改为:“能效等级:一级的得 3 分,二级得 1 分,三级及以下得
0分。以中国能效标识网 2015 版中该机型备案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国能效标识网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答:已修改,内容详见本公告“变更部分”。 6、招标文件第 39 页,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单个合同中所投品牌螺杆冷水机组供货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的供货业绩。疑问:因为大部分空调经销商代理的不是唯一品牌,可能是不同品牌的业绩,这样评分有失偏颇,如果改为投标人类似的螺杆式冷水机组业绩又不能体现所投品牌是否有样板工程,所以,本条建议改为:所投的品牌具单个合同中有螺杆式冷水机组供货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的供货业绩,每提供 1 个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第 38 页,关于单台机组的噪音评分。
疑问:含有噪音的选型报告是没有AHRI 认证的,建议噪音评分改为依据样本彩页,如彩页不能体现噪音值,须提供电脑选型报告(距离机组≤1 米)。 答:该项修改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选型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8.招标文件第 30 页“本次招标含机组需要的配电柜,配电柜有投标人根据机组功率自行配置,断路器参考品牌:施耐德、ABB、西门子,含配电柜与启动柜之间的电缆,电缆参考品牌:绿宝、华宇、万马”而第 33 页“招标人应根据地方法规的要求和冷水机组制造商列出的必要配件,提供并安装主电源线,断路开关,断路器,和电力保护装”这两个说法前后矛盾,请明确:本次招标可含配电柜和主机到配电柜之间的电缆,如果含电缆,请明确电缆有多少米? 答:因机组配电柜与动力柜之间的距离不能确定,所以配电柜到动力柜之间的电缆由招标人提供。本次招标内容含动力柜,以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为准。 9.招标文件第 37 页“制冷量(不允许负偏差):单台机组制冷量偏差+1.5%以内得5 分;+1.5%<单台机组制冷量偏差≤+3%,得 2 分;单台机组制冷量偏差>3%,不得分。国家规范设备偏差在 5%以内都是合格产品,同样耗电量的况下,机组制冷量大,产品更优。建议修改为:单台机组制冷量偏差+5%以内且能效比达到>5.5 以上得 5 分;单台机组制冷量偏差-2%,得
2 分;其余不得分。 答:通过与设计院沟通,结合平时生产工况要求,现对制冷量偏差范围进行重新划分,并对分值进行适当修改。修改内容详见本公告“变更部分”。 10.招标文件第 38 页“压缩机数量:采用四机头的,得 5 分;采用三机头的,得 3 分;采用两机头或单机头的,得 2 分”。单个机头螺杆压缩机一般情况下性能及稳定性比较好的机型是
200RT-400RT,100RT 的满液式螺杆机组接近最低极限值,本次招标的设备制冷量为 1377KW,如果采用四个机头的主机,从性能来说稳定性不好,建议修改为:双机头得 5 分,单机头得两分,三机头和四机头不得分。 答:机头数量不做要求,本项技术评分内容删除。 11.招标文件第 38 页“水接管件:采用水管卡箍连接的,得 3 分;采用法兰或其他形式的,得 1 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螺杆冷水机组彩页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水管卡箍连接一般都是用在小管径的管道上,大管径用法兰连接。从安装质量上来说,法兰连接效果优于卡箍连接。建议修改为:采用水管法兰连接的,得 3 分;采用卡箍或其他形式的,得 1 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2.招标文件第 39 页“所投螺杆冷水机组品牌制造厂商同时具有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和制造许可证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许可证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不得分”。建议修改为:所投螺杆冷水机组品牌制造厂商及其子公司同时具有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和制造许可证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许可证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3.第五章8.6,详细评审指标序号6指标描述内,所投螺杆冷水机组荣获中国节能认证证书或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得2分。这一项与第1条的能效等级的评分(二级及以上得3分,三级得2分)已相互重复。因为,所谓节能认证机组,指的是2级及以上的机组,3级能效的机组国家不颁发节能认证,也不可能在政采清单里。既然能效等级已涉及评分,那么节能认证或采购清单将不应该再作为二次评分。所以,建议第6项指标改为:产品检测报告,所投品牌有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的检测报告或者提供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内容需涵盖水冷螺杆机的生产)得2分,没有则得0分。这样评分会比较公平。 答:已修改,内容详见本公告“变更部分”。 14.第五章8.6,详细评审指标序号1指标描述内,单台机组噪音的评分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AHRI选型报告扫描件,但我们跟经过AHRI认证的品牌厂家沟通后,确认噪音指标的选型报告是没有AHRI认证的,只是根据AHRI575方法进行测试.建议此条改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噪音电脑选型报告。 答: 已修改,内容详见本公告“变更部分”。 15.第五章8.6,详细评审指标序号1指标描述内,压缩机结构,采用半封闭式,开启式或者全封闭式是针对电机而言,不适合压缩机的描述,此处是否笔误?建议压缩机结构这5个字改为电机结构。 答:已修改,内容详见本公告“变更部分”。 16.招标文件P39,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序号3中,制造厂商检测报告:“所投螺杆冷水机组品牌制造厂商具有大型冷水机组试验台,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台合格证书扫描件,得2分,没有得0分” 根据招标文件P38-39,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序号1中,设备技术性能指标及配置:“单台机组噪音4分:单台机组噪音≤83dB(距离机组≤1米)的,得4分;单台机组噪音>83dB(距离机组≤1米)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AHRI选型报告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提供 AHRI 选型报告或中国能效标识网中符合此次招标要求的机型参数,得3分。提供选型报告扫描件或中国能效标识网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不得分。”以上两处提供AHRI选型报告作为评分依据,而招标文件P39,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序号3中,却没要求制造厂商提供出具大型冷水机组测试台AHRI认证证书,没有AHRI认可的测试台何来机组准确的AHRI选型报告。另AHRI是美国的认证机构,大部分数据认证标准是根据美国特有的大陆性气候设定的,AHRI标准并没有中国的国标(GB19577-2015)标准高。建议:“增加提供出具大型冷水机组试验台AHRI认证证书,或删除技术部分中要求提供的AHRI选型报告。” 答:已修改,内容详见本公告“变更部分”。 17.招标文件P39,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序号5中,投标人业绩:“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单个合同中所投品牌螺杆冷水机组供货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供货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2分。”该指标得分有捆绑制造厂家与代理商(投标人)之嫌,代理商不是一直与同一品牌合作,同样制造厂家也不是一直与同一商家合作,提供产品业绩的目的主是向招标人展示产品的成熟度及市场占有率,应要求所投品牌制造厂家提供螺杆冷水机组业绩。建议改为“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品牌制造厂家具有单个合同中螺杆冷水机组供货金额不少于100万的供货业绩,或投标人具单个合同中螺杆冷水机组供货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供货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8.招标文件P30,要求提供配电柜到动力柜之间的电缆,但招标文件没有明确具体数量,请明确一下所需电缆数量。 答:因机组配电柜与动力柜之间的距离不能确定,所以配电柜到动力柜之间的电缆由招标人提供。本次招标内容含动力柜,以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为准。 19.招标文件第37页,评分办法第一项“制冷量(不允许负偏差):单台机组制冷量偏差+1.5%以内得5 分;+1.5%<单台机组制冷量偏差≤+3%,得 2 分;单台机组制冷量偏差>3%,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螺杆冷水机组彩页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不得分”,由于各个厂家在参数上稍微有些差异,一般都是要求在±5%以内,并且不会影响实际的使用效果,建议改为:制冷量:单台机组制冷量偏差±3%以内得5 分;±5%以内的得 2 分;单台机组制冷量偏差>±5%,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螺杆冷水机组彩页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答:已修改,内容详见本公告“变更部分”。 20.招标文件第38页“单台机组噪音:单台机组噪音≤83dB(距离机组≤1 米)的, 得 4 分;单台机组噪音>83dB(距离机组≤1 米)的,得 2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AHRI 选型报告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根据我们对各个厂家的了解,含有噪音的选型报告都是没有AHRI认证的,建议改为:提供电脑选型报告(距离机组≤1米)。 答:已修改,内容详见本公告“变更部分” 21.招标文件第30页关于配电柜和第33页电力需求中的表述前后矛盾,请明确:本次招标是否含配电柜及主机到配电柜之间的电缆,如果含电缆,请明确电缆有多少米? 答:因机组配电柜与动力柜之间的距离不能确定,所以配电柜到动力柜之间的电缆由招标人提供。本次招标内容含动力柜,以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为准。 22.关于投标人业绩问题:由于本次招标是设备招标,比较的是各个品牌的产品业绩,建议改为: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所投品牌螺杆冷水机组供货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的供货业绩,每提供 1 个得 1 分,最多得 2 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业绩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变更部分 1.本项目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由“2018年02月12日09:30”,变更为“2018年02月27日09:30”;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6号开标室。 2.本项目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修改为: 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 序号 指标 指标描述 分值范围 1 设备技术性能指标及配置 制冷量:—3%≤单台机组制冷量偏差≤+3%得5分;+3%<单台机组制冷量偏差≤+5%,或—5%≤单台机组制冷量偏差<—3%得 2 分;单台机组制冷量偏差>+5%,或单台机组制冷量偏差<—5%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螺杆冷水机组彩页扫描件和检测报告及中国能效标识网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0-5分 冷媒形式:使用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规定的冷媒 R134a,得 2分;使用其他形式冷媒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螺杆冷水机组彩页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0-2分 电机结构:采用半封闭式结构,得 2 分;采用开启式或全封闭式结构,得 1 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螺杆冷水机组彩页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0-2分 机组采用滑阀无级调节的得1分,有级调节的不得分;调节范围为20%≤机组≤100%或优于该范围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螺杆冷水机组彩页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0-2分 电机冷却形式:电机冷却形式采用制冷剂吸气冷却的,得4分;采用其他冷却方式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螺杆冷水机组彩页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0-4分 压缩机品牌:压缩机与主机同一品牌的,得4分;压缩机与主机非同一品牌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零部件清单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0-4分 能效等级:一级得3分,二级得2分,低于2级不得分。以中国能效标识网 2015 版中该机型备案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国能效标识网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0-3分 换热器器形式:采用满液式的,得5分;采用干式或降膜式的,得2分;其他形式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螺杆冷水机组彩页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0-5分 根据投标机型配置品牌知名度、先进性和成熟性,与整机品牌的一致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优秀的,得3≤F≤4分;良好的,得2≤F<3分;一般的,得1≤F<2分;没有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0-4分 单台机组噪音:单台机组噪音≤83dB(距离机组≤1 米)的,得
3 分;单台机组噪音>83dB(距离机组≤1 米)的,得 2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选型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0-3分 电子式流量计:机组自带电子流量开关的,得4分;采用靶式或其他形式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螺杆冷水机组彩页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0-4分 通讯转换协议接口:提供MODBUS通讯接口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螺杆冷水机组彩页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0-3分 水接管件:采用水管卡箍连接的,得3分;采用法兰或其他形式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螺杆冷水机组彩页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0-3分 提供AHRI选型报告或中国能效标识网中符合此次招标要求的机型参数,得3分 提供选型报告扫描件或中国能效标识网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0-3分 2 制造商体系认证 提供所投螺杆冷水机组品牌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的,得2分,缺一份得0分; 0-2分 3 制造厂商检测报告 所投螺杆冷水机组品牌制造厂商具有大型冷水机组试验台,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CNAS 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台合格证书扫描件,得 2 分,没有得 0 分 0-2分 4 制造厂商证书 所投螺杆冷水机组品牌制造厂商同时具有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和制造许可证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许可证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0-2分 5 投标人业绩 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中所投品牌螺杆冷水机组供货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供货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2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业绩要求。 0-2分 6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 1.所投螺杆冷水机组获中国节能认证证书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的产品节能认证证书扫描 2.所投螺杆冷水机组进入第二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得 2 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0-4分 7 质保期 投标人质保期增加一年加1分,不足1年的不得分,以投标响应表中承诺为准。最多得1分。 0-1分 合计 60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668、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6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