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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肥市二院维修改造及扩建项目2号楼病房楼(10-11层)手术室、血库工程、和平路院区检验科集中改造工程项目补遗

项目编号:2019GFCZ4134-

各投标人:

合肥市二院维修改造及扩建项目2号楼病房楼(10-11层)手术室、血库工程、和平路院区检验科集中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19GFCZ4134)补遗内容如下:

一、答疑公告

1.招标文件第18页“16.3 ••••••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公告)列明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项目概算。”请确认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是否为另附工程量清单中合计金额1106万元,招标公告项目概算:1714.64万元?

答:上述“另附工程量清单中合计金额1106万元”为原设计方案图纸中所列估算,该工程量清单非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请按规定下载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17144253.02元。

2.招标文件第51页“七、清单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法计价••••••”和第52页“2.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任意增删、修改清单项目与工程量及项目排列顺序”以及招标另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清单)三处要求一致,但与招标文件中给出的“投标货物及报价表”格式和计价方式不一致,无法同时满足并编制投标报价,建议取消招标文件中给出的“投标货物及报价表”格式,各投标人按招标另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清单)为准进行编制投标报价。

答:按照全费用清单格式填报。

3.招标另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清单)中有的清单项的综合单价、合价无相应金额(例:安装部分中序号为91项小电器),请问在投标报价编制时各投标人是否可自行填报其金额?若不可,请补充未给出的清单项控制价(综合单价、合价)。

答:详见补充公告。

4.招标另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清单)中有的清单项工程量为“0”的,请问在投标时各投标人是否按其工程量进行填报综合单价、合价即可?

答:详见补充公告。

5.招标另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清单)中有很多清单项用不同颜色填充底纹进行标识,请问在投标时各投标人是否可自行将其底纹颜色取消?

答:详见补充公告。

6.招标另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清单)中清单表格外有文字标注,请问在投标时各投标人是否只按表格范围内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提供投标报价,表格以外的内容均取消?

例:以下为清单中为部分标注,投标时是否可将红色框内(清单表格之外的)取消?

1579415144(1)

答:详见补充公告。

7.招标文件第52页“本工程预留金详见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投标人必须将该费用列入投标报价中,并计取税金,且不得优惠。”在另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中没有预留金,请问其投标时是否单独计取预留金,若需要单独计取,请提供含税后的预留金费用,并明确预留金放入工程量清单中的位置。

答:详见补充公告。

8.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多,工作量大,又恰逢春节假期,各设备材料厂家收假时间不一,投标时间很紧,对于需要提供的厂家证明资料无法及时提供,为更好的完成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建议延标10-15天。

答:项目已延期。

9.招标清单无检验科清单,请补充。

答:有检验科清单,请按规定下载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

10.招标文件提到“区域内所有吊塔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并招标需求中有大量的吊塔、ICU医疗柱的设备参数,但招标清单中无吊塔、ICU医疗柱,请补充招标清单;

答:详见补充公告。

11.招标文件P36PVC卷材参数要求重量≤3300g/m2,但清单中要求克重数≤2750g/m2,请明确以哪一个为准?

答:详见补充公告。

12.招标文件P29提到“检验科、血库相关配套设备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各种办公家具、移动设备、打包台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清单中包含实验边台、病人更衣柜,请明确实验边台、病人更衣柜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77

 

实验室边台
实验室边台,含插座、水池、龙头等

m

23.75

78

 

病人更衣柜
1
、台柜规格:厂家按图纸要求制作成品,现场组装
2
、材料种类、规格:背板(5mmE1多层板),柜体板(18mmE1多层板),浅蓝色门板(18mmE1多层板)
3
、五金种类、规格:铝合金衣杆,不锈钢拉手,不锈钢门铰链
4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图纸、图集、答疑、招标文件、材料清单、规范等,满足验收要求

16.00

答:详见补充公告。

13.招标文件中对薄壁不锈钢管的厚度要求如下:

经与厂家联系,薄壁不锈钢管没有2.0厚度的,而且不锈钢管的壁厚根据压力等级、管径的大小而变化。建议不锈钢管材的厚度满足规范GB/T 33926要求即可。

答:详见补充公告。

14.招标正文P39 “检验科三层设置一套30kva不间断电源UPS,后备时间为 60 分钟”与检验科系统图没有不间断电源UPS矛盾,请明确是否包含30kva不间断电源UPS

答:详见补充公告。

15.招标清单上部分工程项目和图纸上项目名称型号不同,例如清单上的48W LED净化灯应为洁净密封LED灯盘(3*14W);部分工程项目招标清单上有,图纸上未找到,例如三相防水插座、安全型三极暗装插座、“手术中”指示灯;部分工程项目图纸上有,招标清单上没有,例如摄像机插座,门禁插座。请重新核实修改。

答:详见补充公告。

16.招标清单上无UPS和医用隔离变压器。请重新核实修改。

答:详见补充公告。

17.根据图纸,我司核实工程量,与招标清单工程量差异如下,请核实修改。

答:详见补充公告。

18.招标文件第28页第四章招标需求前注要求如下:

本需求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且此方案或配置须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可;

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应当说明调整的理由,且此调整须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可;

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项目需求中可能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但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

同时,招标文件第50页主要设备材料推荐品牌一览表要求如下:

以上推荐品牌均不作初审要求,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投标人须承诺:我公司承诺在本项目中选用产品品牌档次均不低于推荐品牌;中标后,我公司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我公司投标方案及投标产品的核查,如经核查认定我公司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将从本表的推荐品牌中选取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产品提供给招标人确认,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供货安装,且我公司承诺投标报价不增加。如有虚假,或我公司后期未按承诺执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和后果。

同时,招标文件第5657页第五章评分要求如下:

4

参数响应情况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需求中“▲” 符号参数有一项的不满足的在20分的基础上扣2分。未标注“▲”及“” 符号的参数有一项不满足的在20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0-20

5

产品部件检测报告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需求中“” 符号中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 符号的检测报告得2分,满分8分。

0-8

6

投标品牌

1.UPS 生产厂家具有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国家火炬计划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每个证书得1.5分,满分3分。

2.所投吊塔具有CE认证的证书(所投全部型号的吊塔均须提供CE认证证书,否则不得分),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没有不得分。

0-5

疑问如下:

若按上述的招标文件第28页第四章招标需求前注要求,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应当说明调整的理由,须经评标专家委员会审核认可。但是,招标文件第28页第四章招标需求中又设置了大量的非关键非核心的“▲” 符号参数、“✳符号参数,评分办法中又对“▲” 符号参数、“✳符号参数设置评分要求,共计33分,设置明显不合理,招标文件前后矛盾,招标需求和“▲” 符号参数、“✳符号参数具有明显的倾向性、排他性,涉嫌以不合理的技术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要求。具体原因如下:

1)本次招标范围涵盖了手术室基本设备、装饰装修、净化空调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强电系统、弱电系统、数字化手术室系统、给排水系统、医用气体系统、手术室配套的无影灯灯吊塔吊柱系统,每个系统均是本次招标内容不可分割、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 符号参数、“✳符号参数集中在了投资占比较少、用量不多的铜管、汇流排、气体终端、医用气体报警装置等个别或极少数投标人才可以满足的部分,属于个别品牌专有,非共性参数和主要参数,涉嫌指定品牌,涉嫌以不合理的技术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2)空气消毒机、UPS、吊塔吊柱部分也有“▲” 符号参数、“✳符号参数,但是纵观整个招标技术需求,手术室其他重要设备、装饰装修、净化空调、自控系统、数字化手术室、弱电系统等这些重要系统均没有“▲” 符号参数、“✳符号参数,“▲” 符号参数、“✳符号参数设置严重不合理,就轻避重,更有量身定做之嫌,明显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3)招标文件第45页至第48页,手术室配套灯、塔等设备技术要求功能要求参数不合理,设置多项“▲” 符号参数、“✳符号参数,仅有个别厂家满足,涉嫌指定品牌型号,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

3-1LED子母无影灯各项功能技术要求推荐品牌中仅有山东力文满足要求。

3-2✳腔镜塔、麻醉外科塔、ICU医疗柱符合吊塔四倍承重系数安全负载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并加盖厂家公章。”推荐品牌中仅有湖南太阳龙满足要求。

3-3)单臂电动腔镜塔、单臂电动麻醉外科塔技术要求中第8条要求“▲仪器平台:3层(其中一层带控制把手),两侧带嵌入式标准边轨,带储物抽屉,内藏式电源插座3/层(220V,10A),网络接口RJ451/层;(提供电子图片,并附文字说明或文件证明)”,其中内藏式电源插座不便于医护人员快速插拔电源。

3-4)单臂电动腔镜塔、单臂电动麻醉外科塔技术要求中第9条要求“▲气体接口标准配置:氧气2个、负压吸引2个、压缩空气1个、二氧化碳气1;终端自带可360度旋转防尘盖,提供电子图片,并附文字说明或文件证明);插拔次数5万次以上(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其中要求终端自带可360度旋转防尘盖,但是,该单臂电动腔镜塔、单臂电动麻醉外科塔设置在手术室内,该区域为洁净区,空气洁净度为6/7级,不需要设置防尘盖,且手术室内要求设备快速插拔,设置防尘盖不便于操作。

3-5)单臂电动腔镜塔、单臂电动麻醉外科塔技术要求中第10条要求“▲内藏式电箱2个:电源插座11个(220V10A);等电位接地端子4个;网络接口2个;信息模块4个(预留选装BNCVGARJ45RJ11HDMIRGB、音视频等接口四个)(提供电子图片,并附文字说明或文件证明)”,其中内藏式电箱插座不便于医护人员快速插拔电源,应采用明置式插座及网络接口。

3-6ICU医疗柱(一柱两床)技术要求第6条要去“▲带抽屉平台:1层,两侧带嵌入边轨;带储物抽屉,内藏式电源插座3/层(220V,10A,网络接口RJ451/层;(提供电子图片,并附文字说明或文件证明)”,其中内藏式电源插座不便于医护人员快速插拔电源。

3-7ICU医疗柱(一柱两床)技术要求中第7条要求“▲气体接口标准配置:氧气4个、负压吸引4个、压缩空气2个;终端自带可360度旋转防尘盖,提供电子图片,并附文字说明或文件证明;插拔次数5万次以上;(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其中要求终端自带可360度旋转防尘盖,但是该ICU医疗柱设置在手术部苏醒室内,该区域为洁净区,空气洁净度为6/7级,不需要设置防尘盖,且手术部内要求设备快速插拔,设置防尘盖不便于操作。

3-8ICU医疗柱(一柱两床)技术要求技术要求中第8条要求“▲内藏式电箱2个:电源插座11个(220V10A);等电位接地端子4个;网络接口2个;信息模块4个(预留选装BNCVGARJ45RJ11HDMIRGB、音视频等接口四个);(提供电子图片,并附文字说明或文件证明);监护仪管线固定夹2个;(提供电子图片,并附文字说明或文件证明)”,其中内藏式电箱插座不便于医护人员快速插拔电源,应采用明置式插座及网络接口。

4)招标文件第39页,UPS功能要求不合理,不适用于本项目,如3.3.b支持两路不同市电接入,从图纸上看已由双电源切换箱实现此功能,UPS无需两路市电接入;3.3.d UPS具有ECO工作模式,ECO模式可以节省能耗,但是切换速度较慢,稳定性差,不合适医院手术部这种对电源切换速度要求较高的场所;3.3.1.12 UPS必须具有EPO紧急关机功能,图纸上未找到UPS与火灾联动接线及其相关功能,要求此功能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因此强烈要求取消以上不合理的技术限制,而只有个别品牌可以满足的技术要求涉嫌指定品牌型号,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

因此,为保证各潜在投标人可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避免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规范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我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强烈要求:

5)取消所有“▲” 符号参数、“✳符号参数,修正招标文件招标需求,取消评分办法中的第456条的不合理评分要求。

6)修正推荐品牌要求。

答:1)按招标文件执行。

2)按招标文件执行。

33-1)原招标文件45页中“3.子母灯,母灯灯头直径≥700mm,子灯灯头直径≥500mm,母灯LED灯珠数量≥75个,子灯LED灯珠数量≥45个(提供电子图片)。”现变更为“3.子母灯,母灯灯头直径≥700mm,子灯灯头直径≥600mm,母灯LED灯珠数量≥90个,子灯LED灯珠数量≥50个(提供电子图片)。”

原招标文件45页中“5. 360度的全方位设计。”现变更为“旋臂可作360°全方位运动,灵活、轻便。无旋臂旋转限制,手术灯照明设计以旋转接点供电设计。”

其他按招标文件执行。

3-2)删除原招标文件48页中“✳腔镜塔、麻醉外科塔、ICU医疗柱符合吊塔四倍承重系数安全负载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并加盖厂家公章。”

3-3)按招标文件执行。

3-4)按招标文件执行。

3-5)按招标文件执行。

3-6)按招标文件执行。

3-7)按招标文件执行。

3-8)按招标文件执行。

4)按招标文件执行。

5)变更部分详见3-13-2回复,其他按招标文件执行。

6)原招标文件49-50页中部分推荐品牌有变更,具体如下:

原推荐品牌为:

空调新风机组

格力

远大

美的

风机盘管机组

格力

远大

美的

风冷热泵机组

格力

远大

美的

LED子母无影灯

马克博士

深圳迈瑞

山东力文

现变更为:

空调新风机组

格力

天加

雅士

风机盘管机组

格力

天加

雅士

风冷热泵机组

格力

天加

雅士

LED子母无影灯

深圳科曼

深圳迈瑞

山东力文

19.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分办法,第56页描述:

1

认证证书

投标人同时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个认证范围须包含“医院手术部净化系统、医用气体安装工程”得 3分,缺一项得 1 分,缺二项或以上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0-3

疑问如下:各投标人的认证范围会略有不同,不同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内容也会略有不同,如“医用气体工程施工、环保工程(仅限空气净化工程)施工”范围也符合本次招标内容,建议调整为每个认证范围须包含“医院手术部净化系统、医用气体安装工程”或“环保工程(仅限空气净化工程)施工、医用气体安装工程”,得3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0.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分办法,第56页描述:

3

投标人奖项、荣誉

1.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证书得2分,没有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市级及以上政府机构颁发的质量奖或质量奖提名证书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0-4

疑问如下:此两项加分要求非国家和地方通用奖项或荣誉,获奖面狭窄,各省类似奖项均存在较大差异,且此两项加分项的内容是否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符,也没有明确要求;如果按此要求评分,国内只有四川某厂家全部具有,倾向性十分明显,有量身定做之嫌,为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我司建议将本项评分修改为:

1)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2分,没有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且在有效期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等级为AAA级的得2分,等级为AA级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答:删除评分项“2.投标人具有市级及以上政府机构颁发的质量奖或质量奖提名证书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同时原招标文件评分项中参数响应情况变更如下:

4

参数响应情况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需求中“▲” 符号参数有一项的不满足的在22分的基础上扣2分。未标注“▲”及“” 符号的参数有一项不满足的在22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0-22

其他按招标文件执行。

21.招标文件第51页“七、清单报价要求”中要求“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法计价”,而招标文件第67页后附“六.投标货物及报价表”格式中其他费用是单独列项的,请明确按哪种方式组价?

答:以全费用综合单价法计价。

22.投标人资格“6.具有省级及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须同时包含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空气压缩机(或系统);”

此条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设备生产厂家的要求,可以在设备(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空气压缩机)参数要求中对设备厂家提出;而本项目是以装饰装修、安装工程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无丝毫相关性,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和排他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请招标人删除此条款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3.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需求之技术要求中”, 备注:“▲”为关键设备、材料参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为重要部件须提供满足要求的检测报告。否则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且招标文件又规定“以上推荐品牌均不作初审要求,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投标人须承诺:我公司承诺在本项目中选用产品品牌档次均不低于推荐品牌;中标后,我公司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我公司投标方案及投标产品的核查,如经核查认定我公司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将从本表的推荐品牌中选取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产品提供给招标人确认,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供货安装,且我公司承诺投标报价不增加。如有虚假,或我公司后期未按承诺执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和后果。

相信如此严格、细致的参数要求不是招标人凭空所得,必定与推荐品牌有关系,且具有唯一性,如空气消毒机为“老肯”品牌,塔、床为浙江强盛品牌;我公司参与项目投标项目,有太多通过参数锁定品牌并控制投标结果的例子;

既然规定招标人确认参数后才可以选择品牌,不如中标后再确认,由招标人选择推荐品牌中的任意一家。建议招标人修改为:投标人所投品牌为推荐品牌内的,可不对参数做要求,且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4.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中:

1

认证证书

投标人同时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个认证范围须包含“医院手术部净化系统、医用气体安装工程”得 3分,缺一项得 1 分,缺二项或以上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0-3

“医院手术部净化系统本来就是一个综合性的称谓,包含了装饰装修、暖通、强弱电、给排水、医用气体等专业,要求认证范围须包含“医院手术部净化系统、医用气体安装工程”,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和排他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请招标人修改为:要求认证范围须包含“医院手术部净化系统。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5.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中:

3

投标人奖项、荣誉

1.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证书得2分,没有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市级及以上政府机构颁发的质量奖或质量奖提名证书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0-4

本次投标为净化行业的建设工程项目,却要求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证书、市级及以上政府机构颁发的质量奖或质量奖提名证书;招标人是否知道这两个奖项是发给什么类型的单位?招标人及招标文件制定者是否知道工程行业的奖项为“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省级优质工程奖”;风牛马不相及的奖项,是何居心?建议招标人修改此条。

答:详见变更公告。其他按招标文件执行。

26.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中:

4

参数响应情况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需求中“▲” 符号参数有一项的不满足的在20分的基础上扣2分。未标注“▲”及“” 符号的参数有一项不满足的在20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0-20

5

产品部件检测报告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需求中“” 符号中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 符号的检测报告得2分,满分8分。

0-8

6

投标品牌

1.UPS 生产厂家具有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国家火炬计划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每个证书得1.5分,满分3分。

2.所投吊塔具有CE认证的证书(所投全部型号的吊塔均须提供CE认证证书,否则不得分),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没有不得分。

0-5

通过参数控制投标品牌,通过品牌控制打分,招标人应合理规避这些容易围标、串标的行为。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变更公告

1.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六.投标货物及报价表”变更为“六.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

2.原招标文件45页中“3.子母灯,母灯灯头直径≥700mm,子灯灯头直径≥500mm,母灯LED灯珠数量≥75个,子灯LED灯珠数量≥45个(提供电子图片)。”现变更为“3.子母灯,母灯灯头直径≥700mm,子灯灯头直径≥600mm,母灯LED灯珠数量≥90个,子灯LED灯珠数量≥50个(提供电子图片)。”

原招标文件45页中“5. 360度的全方位设计。”现变更为“旋臂可做360°全方位运动,灵活、轻便。无旋臂旋转限制,手术灯照明设计以旋转接点供电设计。”

3.删除原招标文件48页中“腔镜塔、麻醉外科塔、ICU医疗柱符合吊塔四倍承重系数安全负载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并加盖厂家公章。”

4.原招标文件49-50页中部分推荐品牌有变更,具体如下:

原推荐品牌为:

空调新风机组

格力

远大

美的

风机盘管机组

格力

远大

美的

风冷热泵机组

格力

远大

美的

LED子母无影灯

马克博士

深圳迈瑞

山东力文

现变更为:

空调新风机组

格力

天加

雅士

风机盘管机组

格力

天加

雅士

风冷热泵机组

格力

天加

雅士

LED子母无影灯

深圳科曼

深圳迈瑞

山东力文

5.删除评分项“2.投标人具有市级及以上政府机构颁发的质量奖或质量奖提名证书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6.原招标文件评分项中参数响应情况变更如下:

4

参数响应情况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需求中“▲” 符号参数有一项的不满足的在22分的基础上扣2分。未标注“▲”及“” 符号的参数有一项不满足的在22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0-22

三、补充公告

本项目原招标图纸中所列“基础表5【血库手术室改造】”为该子项工程设计投资估算,非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人按规定下载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文件。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20200310

附件:合肥市二院维修改造及扩建项目2号楼病房楼(10-11层)手术室、血库工程、和平路院区检验科集中改造工程项目补遗(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