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货物
新港家园工程人防设备采购及安装1标段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19AJCZ4281-1
第一部分:答疑部分
1.合同根据安徽省人防办备案合同进行签订,请明确?
答:是。
2.付款方式根据省防办合同进行:1.合同签订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2、门框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3、门扇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5%;4、防护设备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5%余款,请明确?
答:详见变更部分。
3.人防设备属于特种行业,由人防办直接主管,该工程无质量保修金,请明确?
答:详见变更部分。
4.人防工程属于生产行业,无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纳增值税,请明确?
答:可以。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项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皖价服(2007)8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的70%收取。具体是怎样计算收取,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合同: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安徽省人防办(民防局)监制颁发了《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合同》,并明文规定使用该合同,利于安徽省、合肥市人防主管部门备案及人防设备的顺利验收等相关事宜,我公司将执行此合同文本(备注:合同中第二页特别公告第五条:本合同文本由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徽人民防空办公室监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及本答疑执行。
7.付款方式:《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合同》中所约定付款方式为:合同定立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门框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 ;门扇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5%;防护设备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余款。请明确。
答:详见变更部分。
8.质保期及质保金:《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合同》中明确规定,第六条乙方第四条:必须做好人防防护设备完工后1年内的免费维修保养的售后服务。故无需留质保金。请明确。
答:详见变更部分。
9.清单文件:吊钩在施工图图纸中为钢筋预埋,不属于人防防护设备施工作业建议取消,清单文件第23项防爆地漏只供货不安装。请明确。
答:吊钩与地漏由总包方预埋、安装,投标人提供防爆地漏。
10.招标文件中“第6页,第9条 付款方式:1)合同签立 7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30%;2)全部门框送到现场且初验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30%; 3)门扇送到现场,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合格证等 质量证明文件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20%;4)人防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7%;5)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本工程保修期(保修期为人防工程验收合格并移交后一年)满后30日内全部无息退还”请遵循安徽省人防制式合同中的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三日内,付合同总价的30%;门框送到现场,付合同总价的30%;门扇送到现场,支付合同总价的35%;防护设备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5%余款。
答:详见变更部分。
11.此次投标文件中无相关图纸,请确认。
答: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工程补图”端口下载本项目图纸。
12.招标清单中,吊环不在我司范围内。
答:是。
第二部分:变更部分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9 |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1)合同签立7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 2)全部门框送到现场且初验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 3)门扇送到现场,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 4)人防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7%; 5)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本工程保修期(保修期为人防工程验收合格并移交后一年)满后30日内全部无息退还。 6)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账方式支付,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发出付款申请,并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款,且乙方须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负偏离的,投标无效。 |
现变更为:
9 |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 2)门框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 3)门扇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5%; 4)防护设备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5%余款。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负偏离的,投标无效。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