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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望湖国际城基础设施工程B-01-2地块(520广场)项目防化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19AFCZ4390

第一部分:答疑部分

1.根据安徽省人防办201938号文件规定:战时通风设备质量检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人防专项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开展,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战时通风设备出具检测报告和合格证,检测费用由委托单位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付款方式:根据安徽省人防防化设备安装工程制式合同,所约定付款方式为:合同定立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防化设备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防化设备安装完成,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5%;防化设备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余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履约保证金:由于人防设备工程属于特种行业,由人防办直接主管;人防设备安装工程合同签订后,要送到当地人防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质监站会对人防设备生产质量、安装质量、售后服务进行全程监督。按照人防设备安装工程制式合同,人防设备工程无履约保证金。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根据安徽省人防防化设备安装工程制式合同约定无质保金。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清单控制价中第1项、5-1458-5966-78项不属人防专业,部分在结构施工前需预埋,应由现场总包单位水电施工单位预埋施工,建议取消报价,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316

附件:望湖国际城基础设施工程B-01-2地块(520广场)项目防化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文件补疑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