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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公交集团消防器材及消防耗材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0BFFAZ00011
原公告日期: 10: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公交集团消防器材及消防耗材采购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0BFFAZ00011 第一部分:答疑部分 1.本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2020-03-25日,可是下载最新招标文件里还是开标日期为2020-02-17日,现就以合肥公交集团消防器材及消防耗材采购项目启动公告开标日期为准? 答:以本项目启动公告中的日期为准。 2.关于招标文件第10页“业绩要求”项“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须为已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业绩(业绩合同范围可以包含安装部分,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包含供货和安装,则该业绩须已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 (1 )业绩合同扫描件; (2 )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证明资料扫描件(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包含供货和安装,则须附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证明资料扫描件),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消防器材属于零星分批供应分批结算业务,没有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只有业绩合同扫描件,现有如下疑问: (1)合同业绩里面有合同附件清单,不要业主方验收报告可行? (2)还有现在刚刚签约的合同可能用? (3)由于受疫情影响业主方盖章不方便,没有业主证明可行? (4)提供供货发票复印件可行? 答:(1)按招标文件执行。 (2)按招标文件执行。 (3)按招标文件执行。 (4)无需提供发票复印件。按招标文件执行。 第二部分:变更部分 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四.投标函”新增第16项内容,现变更为: 四.投标函 致: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合肥公交集团消防器材及消防耗材采购”的第2020BFFAZ00011号招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我方提交规定形式的投标文件。 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货物(包括安装调试、质保等工作)的最终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如有)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供货、安装及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包括开标时间)、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承诺如投标保证金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7.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注册登记信息、年报信息可查)。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8.若我方中标,所投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达到国家或相关质量技术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中标后若我方提供的产品中出现与投标样品不符、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不符合规格、质量要求的,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上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处理。 9.若我方中标,在免费质保期内,我方若收到招标人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通知,三个日历天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所更换的产品免费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算起。 10.若我方中标,在中标后七个日历天内提供此次所投产品的所有样品一件,并将样品清单明细(消防器材名称、规格、品牌等详细信息)加盖我方公章粘贴包装箱外,由招标人进行封存,样品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标准,若后期所供产品与样品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上报上级监督管理部门处置。 11.若我方中标,鉴于本项目供货方式采用不定时分批供货,我方在合同签订之后不以部分批次供货数量少、路程远等理由拒绝供货,将在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2小时内应做出回应,将在2个日历天内按照招标人要求送达指定位置,一个月内出现一次供货不及时的,招标人有权扣除该批次20%的货款,出现两次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上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处理。 12.若我方中标,将按照招标人要求将货物卸载搬运至指定位置,并且须自觉遵守招标人场区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否则由此造成的安全责任和一切损失由我方承担和赔偿,并且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3.若我方中标,供货时由招标人专门人员进行验收后方为完成交货。 14.若我方中标,中标后将提供定期免费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派出专业的技术人员协助招标人进行安装并给予指导意见以及进行售后服务、定期寻访等。 15.若我方中标,将在本项目中选用产品品牌档次均不低于推荐品牌;中标后,我公司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我公司投标方案及投标产品的核查,如经核查认定我公司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将从本表的推荐品牌中选取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产品提供给招标人确认,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供货安装,且我公司承诺投标报价不增加。如有虚假,或我公司后期未按承诺执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和后果。 16.我方承诺若中标,将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招标文件要求的授权、配套证明文件原件;③投标业绩合同原件、发票原件、业绩证明原件;④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检测报告,如有)】供业主审核。招标人有权在税务部门网站验证发票真伪,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业绩进行调查验证。如我方在合同签订前不能提供或提供的材料存在造假行为,招标人有权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处理。 17.我方承诺若中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地化服务。 1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19.我方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20.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03月2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