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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陆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0尺集装箱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19AFCZ4398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 未给出箱主标记图,无法根据标记尺寸与位置测算标记成本。
答:按标书要求标贴由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制作。箱主公司logo可参考此网站相关信息http://www.hfgjlg.com/。
2、对于ISO 40’HC, 底横梁厚度按4.0无需按4.5, 鹅颈槽横梁按4.0无需按4.5。请问是否改动此设计,改后的设计既符合安全认证与取得CSC证书,也帮降低了采购成本。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第6个指标为: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销售业绩:累计合同金额100,000万元以上,且单个合同金额均大于等于1000万元,得6分,本小项满分6分。此项明显有失公平,是为某工厂量身定制,有导向性。
答:此项调整后的内容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部分。
4、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第5条最大生产能力的评分。有失公允,导向同一工厂。
答:此项调整后的内容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部分。
5、本项目补遗1中针对第7条的内容调整。有失公允,导向同一工厂。
答:此次招标采购的集装箱主要用于铁路运输,为保障产品质量,故将投标人有铁路运输业绩作为加分项。此项按招标文件补遗1执行。
6、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第9条。有失公允,导向同一工厂。
答:由于此次采购的集装箱要货急,故对能做到交货期提前的工厂给予加分鼓励。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如承诺了提前供货,实际履约过程中不能按其承诺的工期供货的,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或解除合同。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第5项原为:
5 |
日最大生产能力 |
1、日生产能力1000TEU及以上得5分 2、日生产能力500-1000TEU得3分 3、日生产能力500TEU及以下得1分 注:投标人需自行提供日生产能力承诺函,并对其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
0-5分 |
现调整为:
5 |
投标人日最大生产能力 |
1、日生产能力500(含)TEU及以上得5分 2、日生产能力200(含)-500(不含)TEU得4分 3、日生产能力200(不含)TEU以下得2分 注:投标人需自行提供日生产能力承诺函,并对其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
0-5分 |
2、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第6项原为:
6 |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销售业绩 |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集装箱销售业绩: 1、累计合同金额100000万元(不含)以上,且单个合同金额均大于等于1000万元,得6分,本小项满分6分; 2、累计合同金额50000万元(不含)-100000万元(含)的,且单个合同金额均大于等于500万元,得4分,本小项满分4分; 3、累计合同金额10000万元(不含)-50000万元(含),且单个合同金额均大于等于300万元,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4、累计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含)及以下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至少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供货内容和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合同),否则不予计分。上述1至3项不累计得分。 |
0-6分 |
现调整为:
6 |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销售业绩 |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集装箱销售业绩: 1、累计合同金额100000万元(不含)以上,且单个合同金额均大于等于800万元,得6分,本小项满分6分; 2、累计合同金额50000万元(不含)-100000万元(含)的,且单个合同金额均大于等于500万元,得4分,本小项满分4分; 3、累计合同金额10000万元(不含)-50000万元(含),且单个合同金额均大于等于300万元,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4、累计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含)及以下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至少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供货内容和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合同),否则不予计分。上述1至3项不累计得分。 |
0-6分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