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货物
长江东路(滁州路-二十埠河桥西)改造工程智能交通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19AFCZ3315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P8页,前附表中的完工日期为“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与主体同步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但招标文件69页,合同中的“合同总工期 90 日历天(与主体同步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请明确是否以前附表中的完工日期为准。
答:以前附表中的完工日期为准。
2、招标清单中的“光缆租赁费”项(详见清单第64项、第73项)的项目特征描述“租赁通讯运营商38个月,至质保期结束前,回传至交警支队分控中心”,而招标文件前附表中P8免费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请明确本项目的光缆租赁时间具体为多长时间?
答:38个月。
3、招标清单中,“≥300万高清卡口系统”没有雷达设备,是否本项目卡口无需进行卡口测速功能,请明确?
答:不考虑卡口测速功能
4、招标文件提供的拓扑图中,高清监控系统中,前端配有硬盘录像机,但清单中无,请明确本项目是否需要硬盘录像机?
答:不需要。通过终端服务器存储。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4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