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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新站高新区淮合花园配套中学(初中)、淮海大道小学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0BFXAZ00263
原公告日期: 11: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站高新区淮合花园配套中学(初中)、淮海大道小学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答疑公告 “新站高新区淮合花园配套中学(初中)、淮海大道小学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2020BFXAZ00263)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6页,第9条 付款方式:合同订立备案 30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 20%;设备送到现场并安装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5%;设备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90%;审计决算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审计价款的 97%;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后,甲方一次性支付质保金(余款)3%(无息)”请遵循安徽省人防制式合同中的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三日内,付合同总价的30%;门框送到现场,付合同总价的30%;门扇送到现场,支付合同总价的35%;防护设备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5%余款。(无需质量保证金。) `答:合同订立备案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门框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30%;门扇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5%;防护设备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余款。 2.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表中第2~5项、17项~20项非人防防护设备单位施工资质范围内,建议取消。请贵司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履约保证金:人防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工程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后,要送到当地人防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人防质监站会对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质量以及后期的售后服务进行全程监督,人防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是生产厂家终身负责制,建议取消交纳履约保证金。请贵司明确。 答:履约保证金退还期限变更为:履约保证期至门框送到施工现场,中标人申请审核后一个月内退还。 4.总包服务费:根据《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合同》第二条约定施工配合费由甲方向总包方直接支付,施工配合内容包括:(1)地下室平面图、轴线及地平标高数据;(2)电源及用电;(3)垂直吊装设备(塔吊);(4)临时支撑钢管、钢筋若干根;(5)人防设备临时堆放场地。故无需缴纳总包服务费。请贵司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防爆地漏:作为人防防护设备单位不具备其安装能力,请明确是否可调整只供货不安装。请贵司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由人防防护设备单位进行安装。 6.税率:我司提供票面税率为9%增值税专用发票。请贵司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合同: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安徽省人防办(民防局)监制颁发了《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合同》,并明文规定使用该合同,利于安徽省、合肥市人防主管部门备案及人防设备的顺利验收等相关事宜,我公司将执行此合同文本(备注:合同中第二页特别公告第五条:本合同文本由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徽人民防空办公室监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质保金:《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合同》中明确规定,第六条乙方第四条:必须做好人防防护设备完工后1年内的免费维修保养的售后服务。故无需留质保金。请明确。 答:无需留质保金。 9.清单中防护阀门不属于人防防护设备,故我公司无法提供报价。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929、66223831 传真:/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ggzy.hefei.gov.cn/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