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货物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绕城高速北环管理处2020年机电系统改造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0BFFAZ00437
原公告日期: 10: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绕城高速北环管理处2020年机电系统改造工程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0BFFAZ00437 第一部分:答疑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4页,技术指标详细评审表9主要设备检测报告3)中,要求检验报告送(受)检单位需为投标人,因开标日期为4月24日,如果投标人将设备送检,检验报告出具的时间可能在4月24日之后,是否应该将投标人修改为设备制造商? 答:详见变更部分。 2、本项目招标人提供的电子档工程量清单中,第十一项安全生产费并未标明取费标准,请问此项是投标人自行报价还是业主指定,请招标人明确。 答:投标人自行报价。 第二部分:变更部分 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中“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的 9 主要设备检测报告 投标人每提供一个附表1中所述主要设备的检测报告得2分,最多得6分。 注:1)须提供检验报告扫描件,检验报告封面须包含“CMA”或“CAL”标识; 2)检验报告出具日期须在2018年1月1日(含)以后。 3)检验报告送(受)检单位需为投标人。 0-6分 现变更为: 9 主要设备检测报告 投标人每提供一个附表1中所述主要设备的检测报告得2分,最多得6分。 注:1)须提供检验报告扫描件,检验报告封面须包含“CMA”或“CAL”标识; 2)检验报告出具日期须在2018年1月1日(含)以后。 3)检验报告送(受)检单位须为投标人或设备生产厂家(制造商)。 0-6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4月1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