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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绕城高速北环管理处2020年机电系统改造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0BFFAZ00437

     原公告日期: 10: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绕城高速北环管理处2020年机电系统改造工程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0BFFAZ00437

第一部分:答疑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4页,技术指标详细评审表9主要设备检测报告3)中,要求检验报告送(受)检单位需为投标人,因开标日期为424日,如果投标人将设备送检,检验报告出具的时间可能在424日之后,是否应该将投标人修改为设备制造商?

答:详见变更部分。

2、本项目招标人提供的电子档工程量清单中,第十一项安全生产费并未标明取费标准,请问此项是投标人自行报价还是业主指定,请招标人明确。

答:投标人自行报价。

第二部分:变更部分

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中“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的

9

主要设备检测报告

投标人每提供一个附表1中所述主要设备的检测报告得2分,最多得6分。

注:1)须提供检验报告扫描件,检验报告封面须包含“CMA”或“CAL”标识;

2)检验报告出具日期须在201811日(含)以后。

3)检验报告送(受)检单位需为投标人。

0-6

现变更为:

9

主要设备检测报告

投标人每提供一个附表1中所述主要设备的检测报告得2分,最多得6分。

注:1)须提供检验报告扫描件,检验报告封面须包含“CMA”或“CAL”标识;

2)检验报告出具日期须在201811日(含)以后。

3)检验报告送(受)检单位须为投标人或设备生产厂家(制造商)。

0-6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410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