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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资源循环利用和生态处置项目(一期)废气治理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原项目编号: 2020BFFAZ00094

     原公告日期: 09: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资源循环利用和生态处置项目(一期)废气治理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项目(项目编号:2020BFFAZ00094)答疑及延期公告如下:

一、答疑部分

1. 若联合体牵头方具有环保工程叁级资质,具有投标人业绩(2)要求;联合体成员具有环保工程专业壹级资质及第34投标人业绩(3)条要求,双方组成联合体投标是符合资格要求的,但是在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是否两家公司不能组成联合体投标?

答: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署联合体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投标人资格第2条、第3条要求联合体中负责设备安装的一方须同时满足;若联合体双方均负责设备安装服务的,则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中标后,联合体中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投标,但不得分别作为投标人(包括与其他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 2016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联合体非牵头方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化工或环保设备供货安装或安装业绩” 其中污水处理设备与废气处理设备均属于环保设备,请问本项目投标人业绩要求中的环保设备安装业绩是否包含污水处理设备安装业绩?

答:本项目投标人业绩要求中的环保设备安装业绩包含污水处理设备安装业绩。

3. 关于招标文件P11页中“项目负责人姓名”是指业绩合同乙方项目负责人还是业绩合同甲方项目负责人?还请澄清。

1586222238(1)
 

 

 

 

 

 

 


答:合同乙方的项目负责人。

  

 

 

 

 

4. 如果联合体投标,下图(图2)中的“投标人资质”是由联合体各方自行组合提交?还是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

1586223511(1)
 

 

 

 

 

 


答:详见变更公告。

5、如果联合体投标,下图(图3)中的“项目人员配备”是由联合体各方自行组合提交?还是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

1586223953(1)
 

 

 


答:详见变更公告。

6、如果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已办理入库手续,那么非牵头方是否也需要办理入库手续?

答: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获取招标文件均可。为简化评标现场保证金查询、后期保证金退还及合同备案清算手续,投标保证金建议由联合体招标文件获取方足额缴纳至本项目保证金帐号。

7、如果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及非牵头方均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别是一级和二级,那么最终联合体资质等级是按一级还是二级计算?

答: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署联合体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投标人资格第2条、第3条要求联合体中负责设备安装的一方须同时满足;若联合体双方均负责设备安装服务的,则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中标后,联合体中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投标,但不得分别作为投标人(包括与其他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关于招标文件P31页,洗涤塔参数要求“停留时间≥3s”,此处停留时间是指气液接触有效停留时间,还是空塔停留时间?请澄清。”

答:指气液接触有效停留时间。

9、关于招标文件P31页,UV光解参数要求“停留时间≥1s”,此处停留时间是指有效停留时间,还是空塔停留时间?UV光解是否需考虑催化剂?请澄清。

答:是指有效停留时间,其他满足招标文件即可,但可进行优化补充。

10、关于招标文件P57页,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第8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需与招标方土建进度结合,请招标方提供土建进度表。

答:中标后与土建施工方沟通协调。

11、关于招标文件P38页中“有组织废气产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中”运行参数“设计去除效率90%、收集率90%”,还请澄清此处“收集率90%”具体指的是什么,并其通过何种检测方式检测达标?

答:具体详见行业相关规范,如《“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号),具体检测方式及标准以第三方检测为准。

12、关于招标文件P40页中“2.2.2.3酸碱反应釜收集废气后经过小型水洗塔,水洗降尘降温后并入车间废气收集的总管道(此区域要考虑酸碱反应时脉冲式大风量产生)”,还请澄清此处“水洗降尘降温处理”是否为本次招标供货范围,并请提供此处酸碱反应釜收集废气的风量、温度、含水量等参数。

答:“水洗降尘降温处理”在本次招标供货范围内,具体相关参数请自行根据环评中工艺自行评估。

13、除臭系统设备摆放区域有限,UV光解设备和活性炭设备是否可以做成一体式结构,整体采用304不锈钢材质。请澄清。

答:可以,满足相关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1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在投标人门槛和评分细则中均设置了业绩要求:“1、《招标文件》P3页规定“二、4.投标人业绩:(22016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联合体牵头方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万元或处理风量总计不少于10m³/h危废处置行业废气治理设备供货业绩;”;

2、《招标文件》P56页规定“投标人业绩:2016 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联合体须以牵头方业绩为准)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 200 万元(含)以上或处理风量总计10m³/h(含)以上的废气处理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1)业绩合同甲方为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满分9分;(2)业绩合同甲方非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满分3分”。

我司认为本《招标文件》中对于业绩要求如上的设定过于笼统,不够完善,不能客观反映投标人承担类似项目经验和能力,理由如下:

1)根据2016年版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可以分为46大类,479种;2019年初,生态环境部再次启动修订工作,在2016版的基础上进行了新增、删减和合并。各类危废来源不同,性质各异,就产生的废气种类和浓度而言,也差异甚大。本《招标文件》P3中,笼统地以危废行业废气治理业绩来作为门槛条件,针对性不强。

2)危废处置企业废气产生的环节较多,有些工段(或车间)的废气可能与企业所处置的危废关联度不大,比如企业内配套燃煤锅炉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再比如企业内配套生活污水加盖除臭等。本《招标文件》P56中笼统地以“业绩合同甲方为危险废物处置企业”作为废气处理业绩加分项的前置条件,针对性不强。

3)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主要采用高温消毒、焚烧和物化等方式处置医疗废物和工业危险废弃物。废气来自暂存仓库、预处理车间、废液罐区、污水处理站等工段(或车间),种类以VOCsH2SNH3、非甲烷总烃、酸雾等为主,属于大风量低浓度混合型废气,处理工艺为“洗涤+光氧+活性炭”的组合工艺。不管从废气种类、浓度还是处理工艺,与许多工业行业的废气处理特征类似。

基于以上分析,为了更好的从业绩角度来遴选合格、优秀的供应商,建议对《招标文件》中门槛和评分细则的业绩条件修改如下:

1P3页“二、4.投标人业绩”修改为“2016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联合体牵头方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万元或处理风量总计不少于10m³/h,废气种类和处理工艺类似的危废处置行业或工业企业废气治理设备供货业绩;”;

2P56页“投标人业绩”修改为“2016 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联合体须以牵头方业绩为准)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 200 万元(含)以上或处理风量总计10m³/h(含)以上的废气处理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1)业绩合同甲方为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或工业企业,废气种类和处理工艺类似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满分9分;(2)业绩合同甲方非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或工业企业的,且废气种类和处理工艺不同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满分3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5、招标文件P36, 2.1.3 废气处理设备分区放置点及对应的处置风量中暂存库二东侧,布置空间满足宽≤14m,长≤30m;中暂存库一东侧,布置空间满足宽≤14m,长≤30m;污水处理站西北侧,布置空间满足宽≤8m,长≤14m,问题:这几处占地面积要严格按给出的进行布置还是可以按交流时有部分扩充的余地?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6、室外风管可否放置于业主方现有的管廊架上?

答:仅跨车间室外风管可放置于现有的管廊架上。

17、物化车间内的含氰废液区域、含砷废液区域、含铬/汞废液/氟废液区域、储罐区的 1 个铬废液储罐,1 个汞废液砷储罐,1 个氟废液储罐的3.5万采用碱性次氯酸钠溶液喷淋洗涤+活性炭吸附的装置放置区域在指定的14m×42m的整体区域内,还是可就近放置于车间外其余部位?

答:废气处置设施放置于招标指定位置。

18、第四章招标需求1.1节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及推荐品牌中编号11中控制柜为304不锈钢材质,满足室外使用。问题:此处可否理解室外柜体材质304,室内Q235材质?

答:控制柜材质均为304不锈钢材质。

19、第四章招标需求1.1节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及推荐品牌中编号11备注中风机集中放置在风机空调机房?问题:此处风机是指独立收集风机和治理系统配套风机?

答:风机是指独立收集风机和治理系统配套风机,风机放在隔音房内,电气控制系统放置在空调房内,此空调房由投标方负责。

20、第四章招标需求1.1节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及推荐品牌中编号11备注中风机集中放置在风机空调机房同编号16空调房是否为同一个,具体安装位置?

答:否,风机是指独立收集风机和治理系统配套风机,风机放在隔音房内,电气控制系统放置在空调房内,此空调房由投标方负责。

21、第四章招标需求2.2.2.3 酸碱反应釜收集的废气后经过小型吸收塔,水洗除尘降温后并入车间废气的总管道,水洗塔内污水排至指定反应釜。问题:小型吸收塔及相关配套是甲方配置还是投标方,此部分废气风量是多少?

答:投标方负责,具体风量由投标方自行评估。

22、暂存库一、二针对部分废气配置的前处理除尘设备/活性炭吸附设备是布置在招标书规定的相应区域吗?

答:是。

23、招标书中污水收集坑在废气处置单元内由投标方设计,本部分施工由招标方负责?

答:是。

24、业主可提供的公用工程药剂氢氧化钠、次氯酸钠浓度是多少?

答:投标方自行设计。

25P32表格序号9自动加药系统清单要求配备加药泵,如高位槽可实现同等功能,是否一定要配备计量泵。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6P41序号2.4.2节“预处理破碎间、卸料大厅、料坑收集废气后经过高效除尘后并入暂存库一废气设备处置区”与2.4.2.5节“此(0.4+3+2)万 m³/小时风量废气收集后经过布袋等高效除尘系统(优先采 用布袋除尘方式,禁止采用卷帘除尘方式,中标方若采用其他高效除尘方式须经招标方同意)并入暂存库二”冲突,此部分废气并入暂存库一还是二?

答:并入暂存库二。

27、招标文件中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 10% ,第6页中要求中标人提供与30%预付款等额的保函;要求中标人同时提供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是否重复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8、招标文件第33页中要求单独建立摆放电气控制柜的空调房,第32页要求电气控制系统采用304不锈钢、是否可以取消控制柜、风机的防雨设施?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9、第32页布袋式除尘器请明确防腐漆要求、气室数量、星型出灰数量、花板是否采用316L材料?

答:采用316L材料或其他更优材料,其他需投标方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设计。

30、招标文件第44页中要求烟囱设置 Z 字形爬梯,因为招标人提供的可利用场地狭小, Z 字形爬梯可否改为直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1、招标文件第362.1.3条中设备布置尺寸对比表:物化车间有一套处理设施无处摆放。

地点

招标文件

我公司方案

处理量

备注

/m

/m

/m

/m

物化车间

14

42

14

404套处理设施)

36.25m³/h4套)

还有1套处理量3.5m³/h设备没有地方摆放?

暂存库二

14

30

14

33

22.4m³/h3套)

可以通过调整、满足要求

暂存库一

14

30

14

33

25m³/h

3套)

可以通过调整、满足要求

污水处理站

8

14

8

18

3m³/h

1套)

可以通过调整、满足要求

请明确风阀材质、循环水管道材质、循环泵材质,处理设施的电机是否明确要求采用南阳、佳木斯的防爆电机?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2、如果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非牵头方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如两方联合体投标,是否满足本项目的资质要求?

答: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署联合体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投标人资格第2条、第3条要求联合体中负责设备安装的一方须同时满足;若联合体双方均负责设备安装服务的,则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中标后,联合体中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投标,但不得分别作为投标人(包括与其他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根据招标文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联合体投标,对拟派项目负责人 所属单位是否有特别规定,还是由联合体成员内部自行决定?

答:详见变更部分。

34、物化车间和暂存库二东侧设备摆放区域内有管架结构示意图,预留管架结构底部标高多少?

答:管廊在招标指定设备区域外。

35、管架承重立柱会对除臭设备摆放有一定影响,是否可以增加现有北侧区域供除臭设备摆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6、涉及的过路风管管架有什么要求?如跨度和管架底高等。

答:满足废气收集和管道布置的相关规范要求,过路管廊桥架由招标方提供。

37、招标文件第32页表格第13项“1、烟筒厚度,36.25m³/小时风量烟筒≥20mm”,其中36.25m³/小时是否为36.25m³/小时?

答:是的。

38、招标文件第32页表格第11项“电气控制系统、变频器、风机集中放置在风机空调房内”。问题:请问哪些东西是需要放在空调房里面?是不是包括现场控制柜、风机启动柜?如果现场控制柜、风机启动柜放在空调房里面,是否还需要采用“户外双层防水功能IP54及以上,增加防雨设施、配电柜内散热系统”。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9、招标文件第35页“2.1.2.2 收集无需考虑处理 1.2 m³/小时风量的废气”。问题:请问此1.2 m³/小时风量具体指什么废气,请明确。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412.2.4.62.2.7.1要求。

40、招标文件第402.2.2.1中“含氰废液区域、含砷废液区域、含铬/汞废液/氟废液区域、储罐区的 1 个铬废液储罐,1 个汞废液砷储罐,1 个氟废液储罐。”问题:储罐区的3个储罐在图纸中未注明位置,为便于精确设计,请提供详细图纸。

答:详见本项目新增工程补图。

41、招标文件第40页“2.2.2.3 酸碱反应釜收集废气后经过小型水洗塔,水洗除尘降温后并入车间废气收集的总管道(此区域要考虑酸碱反应时脉冲式大风量产生)。水洗塔内污水排至指定反应釜。”问题:酸碱反应釜在图纸中未注明位置,为便于精确设计,请提供详细图纸,以及风量设计要求;收集废气后经过的小型水洗塔的相关技术参数要求。

答:详见本项目新增工程补图。

42、招标文件第40页“2.2.2.5 收集布管方式:11 个水池,20 个储罐区,25 个反应釜采用集气罩对应设备呼吸口的收集方式,集气罩可以上下左右移动,且带有手动阀门控制集气管道开关;”问题:物化车间排水2 个水池(除洗桶水收集池*3个、中间池、有机废液观察池、含氨废液观察池、重金废液属观察池、酸碱废液观察池共9个以外)、20 个储罐区和25 个反应釜在图纸中未注明位置,为便于精确设计,请提供详细图纸以及设备呼吸口尺寸大小。

答:详见本项目新增工程补图。

43、招标文件第43页“2.2.7.1 废液区体积 15 *9.2 *9.4 米,按照风量 1 m³/小时的风量进行收集处理(每小时约8 次换风量)。”问题:废液区指废液换桶车间还是桶装废液伴热车间?在图纸中未注明位置,为便于精确设计,请提供详细图纸。

答:详见本项目新增工程补图。

44、招标文件第43页“2.2.7.2 污泥干化设备污泥出口处需要 3 *2 米,距离地面高度2.5 米高的区域,按照风量0.012 m³/小时的风量进行收集处理(每小时约 8 次换风量),采取集气罩结合防腐彩钢瓦(含防腐支撑框架)密封空间收集气体,此区域需要采取粉尘过滤,收集管道需加手动阀门控制开关。”问题:污泥干化出口在图纸中未注明位置,为便于精确设计,请提供详细图纸。

答:详见本项目新增工程补图。

45、招标文件第43页“2.2.7.3 混料区需要 4 *4 *6 米密封区,按照风量 0.075 m³/小时的风量进行收集处理(每小时约 8 次换风量),采取集气管结合防腐彩钢瓦(含防腐支撑框架)密封空间收集气体,此区域需要采取粉尘过滤,收集管道需要加手动阀门控制开关。”问题:混料区在图纸中未注明位置,为便于精确设计,请提供详细图纸。

答:详见本项目新增工程补图。

46、招标文件第43页“2.2.7.4 破碎区需要11 *7.5 *13.5 米密封区,按照风量 0.9 m³/小时的风量进行收集处理(每小时约 8 次换风量),采取集气管结合防腐彩钢瓦密封空间(含防腐支撑框架)收集气体,此区域需要采取粉尘过滤,收集管道需要加手动阀门控制开关。”问题:破碎区在图纸中未注明位置,为便于精确设计,请提供详细图纸。

答:详见本项目新增工程补图。

47、招标文件第43页,“污水处理站需要收集处理废气的区域有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车间、膜车间、24 个水池排气孔、蒸发器离心机,另有氨吹脱设备排放出来的合格尾气需要共用排气筒(由投标方提供共用的排气筒,预留接口,且接头与排气筒间设置阀门,防止串气)。”问题:对24座水池排气孔在图纸中注明不全,为便于精确设计,请提供24座水池名称。

答:详见本项目新增工程补图。

48、招标文件第44页“2.2.9.2 室内管道全部为矩形,室外玻璃钢全部附上抗紫外线胶衣,平整度、均匀度、色差等符合标准。”问题:对室外玻璃钢风管外形要求为圆管或方管?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未要求的室外风管外形由投标方自行设计。

49、招标文件第44页“2.2.9.10投标人必须保证废气处置系统正常运行1个月内光解灯管不会被灰尘或盐类等糊住,否则投标人须无条件增加水洗或其他有效的除尘、除盐、除杂的整改设施,且必须在发现问题的一个月内完成整改”。问题:因招标文件对各废气处置工艺已约定清楚,光解灯管运行过程中积尘、积盐为正常现象。系统定型后再增加其他处理设施难度大,是否可以调整为“应及时清理或更换”?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0、招标文件第45页“2.2.10.5此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废气处置系统的废气收集、处置、排放等在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同时也必须满足安徽浩悦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资源循环利用和生态处置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该项目环评报告书招标文件及附件中未附,请提供。

答:在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管网自行下载,首页 >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 省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竣工环保验收

51、招标文件P301.1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及推荐品牌”中关于风管材质要求喷涂防紫外线层,此要求是否理解为针对有机玻璃钢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2、根据总图可知,厂区管廊桥架横穿除臭设备基础位置上空,可能存在与除臭设备空间上有冲突,请提供下厂区管廊桥架最低点距离地面高度?

答:设备空间按招标文件执行,管廊主体不在设备空间范围内。

53、收集风管支架材质招标未明确,是否可用碳钢防腐材质?

答:支架、吊筋、螺栓、螺母等固定件全部采用304不锈钢。

54、关于独立处理设备位置问题:

1)物化车间:废液区3.5m³/h、酸碱反应釜废气预处理设备位置摆放在车间现场还是招标指定的除臭设备位置?若摆放在车间现场,请指出具体位置;

另外:废液区3.5m³/h经碱性次氯酸钠+活性炭处理后,尾气是否直接并入物化车间东侧尾气系统排气筒?

答:酸碱反应釜废气预处理设备摆放在车间现场的反应釜附近,具体位置根据现场设备布置情况确定,中标后,最终位置须经招标方确认。

废液区3.5m³/h经碱性次氯酸钠+活性炭处理后,尾气是直接并入物化车间东侧尾气系统排气筒,此套处理设备摆放在招标指定的除臭设备位置。

2)焚烧车间:5.4m³/h废气预处理除尘设备位置摆放在车间现场还是招标指定的除臭设备位置?若摆放在车间现场,请指出具体位置;飞灰固化区域0.25m³/h独立风机设置在车间现场?

答:5.4m³/h废气预处理除尘设备位置摆放在招标指定的除臭设备位置;飞灰固化区域0.25m³/h独立风机设置在车间现场或物化车间指定除臭设备区,具体位置在中标后与招标方根据实际车间生产需要商定,最终位置需经招标方确认。

3)暂存库一:剧毒库区1m³/h预处理活性炭设备及独立风机摆放在车间现场还是招标指定的除臭设备位置?若摆放在车间现场,请指出具体位置;

答:剧毒库区1m³/h预处理活性炭设备及独立风机摆放在招标指定的除臭设备位置。

4)预处理车间:污泥区1m³/h除尘设备位置摆放在车间现场还是招标指定的除臭设备位置?若摆放在车间现场,请指出具体位置;

答:污泥区1m³/h除尘设备位置摆放在招标指定的除臭设备位置。

55、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1业绩要求,P11页。问题: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和检测报告是否可以?

答:详见变更部分。

 

二、变更部分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项“业绩要求”为:“

31

业绩要求

1.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须为已完工并验收合格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工并验收合格的业主证明资料(扫描件),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业绩合同里未能体现危废处置行业业绩的,应在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资料里注明。

注:(1)验收报告、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或合同章(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上已有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或合同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3)业绩金额以合同总金额为准。

2.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1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处理风量、合同签订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或合同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

现变更为:“

31

业绩要求

1.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

a.如要求为设备供货及安装或设备安装业绩:须为已供货(如有)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供货(如有)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的证明资料(扫描件),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3)如要求业绩为“危废处置行业业绩”,“业绩合同甲方为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的,另须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业绩项目立项备案表(须体现项目为危废处置项目)扫描件或业绩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公章,须明确说明此项目为危废处置项目)予以明确说明。

b.如要求为设备供货业绩:须为已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的证明资料(扫描件),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3)如要求业绩为“危废处置行业业绩”,“业绩合同甲方为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的,另须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业绩项目立项备案表(须体现项目为危废处置项目)扫描件或业绩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公章,须明确说明此项目为危废处置项目)予以明确说明。

注:(1)验收报告、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或合同章(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上已有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或合同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3)业绩金额以合同总金额为准。

2.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1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处理风量、合同签订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或合同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原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指标“1、投标人资质”、“2、项目人员配备”、“3、项目负责人业绩”为:“

1

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0-5

2

项目人员配备

本项目拟派人员中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2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的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196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0-2

3

项目负责人业绩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废气处理安装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满分2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注:1)时间不限,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业绩项目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业绩要求。

0-2

”。

现变更为:“

1

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1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2)如为联合体投标,仅计取联合体任意一方证书,联合体各方证书不予累加计分。

0-5

2

项目人员配备

本项目拟派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配备均可)中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2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的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196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0-2

3

项目负责人业绩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配备均可)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废气设备处理安装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满分2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注:1)时间不限,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业绩项目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业绩要求。

0-2

”。

 

三、延期部分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4209:30”,现延期到“20204309:3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4号开标室。

 


                                                                     2020415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5日

附件:415资源循环利用和生态处置项目(一期)废气治理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答疑、变更及延期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