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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北校区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19AFCZ4527)补充和变更公告如下:
一、补充部分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3条重要提示增加第6点:中标人须向总承包单位缴纳总承包管理费及水电费,总承包管理费用为合同价(不含预留金)的3%,临时施工用电、施工用水费用含在总承包管理费用中,进场时一次性支付给总承包单位。
二、变更部分
1.招标文件合同中发包人变更为: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招标文件合同中第六条中乙方责任的第五点修正为:中标人须向总承包单位缴纳总承包管理费及水电费,总承包管理费用为合同价(不含预留金)的3%,临时施工用电、施工用水费用含在总承包管理费用中,进场时一次性支付给总承包单位。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