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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蜀山区和芳园安置小区驻地网共建共享通信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0BFSAZ00408

     原公告日期: 10: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山区和芳园安置小区驻地网共建共享通信工程补疑2

项目编号:2020BFSAZ00408

第一部分: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9.2.2条第1项投标人资质评分指标描述:投标人具有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服务能力甲级资质证书的,2分;

根据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文件合公业【20203号文,合肥市房建市政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评审)办法分类及导则(试行)第二部分指标设置指引二、评分指标设置指引(二)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设置评分因素2.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加分条件;在国家已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加分条件(P13页)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取消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4项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1](工信部通函〔2013314号),请问,根据合公业【20203号文的这一条要求,是否可以取消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服务能力甲级资质证书,得2分这一项?

答:详见变更部分。

第二部分:变更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

1

投标人

资质

1.投标人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1分;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的,0.5分。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2.投标人具有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服务能力甲级资质证书的,2分。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3.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0-5

现变更为:

1

投标人

资质

1.投标人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2分;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的,1.5分;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的,得0.5分。

注:本小项最多2分。投标文件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2.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0-4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

9

本地化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的本地化服务方案,投标人应从本地化服务的便捷性、时效性综合考虑,确保服务质量,评委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本地化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优秀的,得3.5F5分;

良好的,得2F3.5分;

一般的,得0.5F2分,

未提供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0-5

现变更为:

9

本地化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的本地化服务方案,投标人应从本地化服务的便捷性、时效性综合考虑,确保服务质量,评委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本地化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优秀的,得4F6分;

良好的,得2F4分;

一般的,得0.5F2分,

未提供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0-6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57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