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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九龙园租赁住房项目人防防护防化设备采购与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0BFJAZ00556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4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九龙园租赁住房项目人防防护防化设备采购与安装1标段(防护设备)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0BFJAZ00556-1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合同按安徽省人防办发布的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合同签订。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付款方式按省人防办制作安装合同内容签订并付款,即:一、合同定立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二、门框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三、门扇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5%;四、防护设备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余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人防设备属于特种行业,由人防办直接主管,该工程无质保金。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为公平公正,合同中甲乙双方的违约金额应是同等的。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防爆地漏本公司只供货,不安装。 答:防爆地漏只供货不安装。该项清单控制价不调整,投标人自行报价。 6、总包配合费及水电费:人防设备施工涉及不到用水,根据《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合同》第二条约定施工配合费由甲方向总包方直接支付,施工配合内容包括:(1)地下室平面图、轴线及地平标高数据;(2)电源及用电;(3)垂直吊装设备(塔吊);(4)临时支撑钢管、钢筋若干根;(5)人防设备临时堆放场地。故无需缴纳总包配合费及水电费。请贵司明确。 答:无需缴纳总包配合费。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投标人装表计量后自行承担。 7、完工期限:人防防护设备采购预安装工程完工期限应为合同签订后预留预埋随结构施工,其他设备要求接到招标人(建设单位)通知后 30个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请贵司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税率:我司提供票面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贵司明确。 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可。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如下: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除招标文件约定的形式外,也可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银行保函原件应在规定时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开标现场单独密封递交,且银行保函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逾期送达或者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银行保函,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银行保函密封和标记要求详见本补疑附件1。 银行保函格式详见本补疑附件2。 附件1 保函密封和标记要求 银行保函封套: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银行保函)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附件2 银行保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真:
年 月
日 注: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银行保函的格式与本文件提供的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5月1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