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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蜀山区动力三村改造项目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0BFSAJ00520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5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山区动力三村改造项目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0BFSAJ00520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 1.付款方式:根据安徽省人防防护设备安装工程制式合同,所约定付款方式为:合同定立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门框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门扇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5%;防护设备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余款,请明确。 答:详见本补疑变更部分。 2.质保金:因人防工程属于特殊行业,人防设备厂家直接受人防办、人防质监站的监管,质监站对防护设备生产质量、安装质量、售后服务进行全程监督,产品质量是厂家终身负责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工程均无质保金,请明确。 答:详见本补疑变更部分。 3.招标清单中序号第24-32项属于给排水专业,不属于人防设备厂家工作内容,请明确。 答:详见本补疑变更部分。 4.招标清单第35项临时水电费及水电接引费:根据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合同第二条第三款已经明确指出,施工配合费由甲方向总包方直接支付,施工配合内容包括:(1)地下室平面图、轴线及地平标高数据;(2)电源及用电;(3)垂直吊装设备(塔吊);(4)临时支撑钢管、钢筋若干根(5)人防设备临时堆放场地。且人防设备安装过程中不涉及用水,报价中不含水电费及水电接引费,请明确。 答:详见本补疑变更部分。 5.防爆地漏只供货不负责安装,请明确。 答:可以只负责供货,但要指导并配合总包单位做好预埋安装工作,配合相关验收工作。 第二部分:变更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 9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1、按月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竣工验收结束付至合同价的85%,经蜀山区政府决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7% ,剩余 3%做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经回访合格后付清(无息)。 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谈判文件规定负偏离的,投标无效。 ” 变更为: 9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合同定立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防护设备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防护设备安装完成,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5%;防护设备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余款。 (合同中的付款方式也相应变更。) 2.现取消全费用综合单价表序号第24项“ 给排水专业 ”项目,此项为分部专业,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工程量全部为0,各投标人无需报价。 现取消全费用综合单价表序号第 25 项“ 离心泵”项目,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工程量全部为0,各投标人无需报价。 现取消全费用综合单价表序号第 26 项“低压交流异步电动机”项目,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工程量全部为0,各投标人无需报价。 现取消全费用综合单价表序号第 27项“防护阀门 DN150”项目,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工程量全部为0,各投标人无需报价。 现取消全费用综合单价表序号第 28 项“防护阀门 DN100”项目,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工程量全部为0,各投标人无需报价。 现取消全费用综合单价表序号第 29 项“防护阀门 DN50”项目,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工程量全部为0,各投标人无需报价。 现取消全费用综合单价表序号第 30 项“防护阀门 DN40”项目,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工程量全部为0,各投标人无需报价。 现取消全费用综合单价表序号第 31 项“防护阀门 DN32”项目,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工程量全部为0,各投标人无需报价。 现取消全费用综合单价表序号第 32 项“防护阀门 DN25”项目,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工程量全部为0,各投标人无需报价。 3.现取消全费用综合单价表序号第35 项“ 临时水电费及水电接引费”项目,此项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工程量为0,各投标人无需报价。 4.现取消全费用综合单价表序号第 1项“ 门窗工程 ”项目,此项为分部专业,此项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工程量为0,各投标人无需报价。 5.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原为1751233.53元,现变更为1670506.01元(大写:壹佰陆拾柒万零伍佰零陆元零壹分)。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5月16日10:30”,现延期到“2020年05月21日14:00”;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5月15日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9号谈判室。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