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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马合钢园区灯光方案深化设计与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0BFFAZ00918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5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马合钢园区灯光方案设计与施工

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0BFFAZ00918

部分:投标人疑问

1.招标文件第36页人员配备要求第1条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此要求国内具备设计和施工能力的照明企业基本没有,仅设计院才具备,请问设计负责人提供照明行业官方唯一中国照明学会颁发的高级照明设计师资格是否可以?

答:本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详见本补疑变更部分。

 

部分:变更部分

1.原招标文件“四章 招标需求”中“四、人员配备要求(初审项)”的“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2019年12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变更为: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的自2019年12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拟派设计负责人无需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 其他”的“3.本项目将对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以下内容进行公示:

1)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姓名和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

2)拟任设计负责人:姓名和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注册编号;

3)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初审和得分业绩):项目名称;

4)投标人业绩(初审和得分业绩):项目名称;

注: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变更为:

“3.本项目将对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以下内容进行公示:

1)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姓名和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

2)拟派设计负责人:姓名;

3)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初审和得分业绩):项目名称;

4)投标人业绩(初审和得分业绩):项目名称;

注: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按有关规定处”。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5月1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