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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埠镇棚户区改造金港湾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人防工程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三次招标)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2019ADCZ3101
(一)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根据安徽省人防办2019第38号文件规定:战时防化及通风设备质量检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人防专项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开展,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战时防化及通风设备出具检测报告和合格证,检测费用由委托单位支付。
答: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法计价,检测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中标单位支付。
2、付款方式:根据安徽省人防防化设备安装工程制式合同,所约定付款方式为:合同定立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防化设备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防化设备安装完成,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5%;防化设备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余款。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3、履约保证金:由于人防设备工程属于特种行业,由人防办直接主管;人防防护设备安装工程合同签订后,要送到合肥市人防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质监站会对防护设备生产质量、安装质量、进行全程监督。按照人防设备安装工程制式合同,人防防护设备工程无履约保证金。请确认。
答:本项目是人防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履约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4、质保期:免费保修期一年。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清单中的1-30、33-86、153-166、171-218、97、104、111、235、147、258项不属人防专业,由现现场总包单位预埋安装,建议取消报价。第31、169项人防设备厂家只供货不安装。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补充部分
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例如:某银行在合肥行政区域有分支机构,则该银行总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银行保函均予以认可。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报监管部门处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5月30日
附件:店埠镇棚户区改造金港湾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人防工程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2019ADCZ3101(第三次招标)补疑.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