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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入园企业配套人才公寓建设项目及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入园企业配套商务中心建设项目人防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0BFDAZ00810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5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入园企业配套人才公寓建设项目及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入园企业配套商务中心建设项目人防设备采购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2020BFDAZ00810

(一)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付款方式:《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合同》上的付款方式是格式条款,为:一、合同定立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二、门框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三、门扇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5%;四、防护设备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余款。为了利于备案和验收,建议采用这种付款方式,不宜改动。

答:付款方式修改为:一、合同定立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乙方须提供工程所在地预付款银行担保;二、门框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三、门扇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5%;四、防护设备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余款。    

2、吊钩、灌封、门边封堵不是人防设备厂施工,不纳入报价。

答:同意吊钩、灌封、门边封堵不是人防设备厂施工,不纳入报价。

3、防爆地漏人防设备厂只供货不安装,一般是总包单位的水电工安装,请明确。

答:总包单位安装,中标人只负责供货即可。

4、控制价:根据目前市场价格,按照招标文件上清单经过测算,人防门HK6005)招标控制价过低,建议贵单位结合市场价格予以调整。

答:自行报价,不予调整。

5.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能否降低投标保证金至5万元?

答:不降低。

6.招标文件中要求完工期限:“合同签订后,接甲方分批供货通知后 30 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成”,因人防门设备安装分为门框预埋及门扇安装,都和土建进度关联甚密,完工期限能够改为:“合同签订后,接甲方分批供货书面通知且现场土建进度满足人防设备安装条件后 30 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成”?

答:完工期限修改为:合同签订后,接甲方分批供货通知后7 个日历天内供货完成,30天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成。

7.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是公平、公正、平等的,甲乙双方应承担同等的违约责任。

答:违约责任不予调整。

8.招标清单中包含人防门门框接地及顶板吊钩预埋、防爆地漏、防爆按钮的预埋安装,根据实际施工工序及专业要求等情况,以上内容能否踢出招标清单,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来施工更为合适且专业。

答:工程量清单不予调整。

9.根据招标文件中人防地库的图纸建施平时平面图与战时平面图不一致,导致招标清单工程量有误差,以哪个图纸为准?

答:以建施平时平面图为准。

(二)招标文件补充部分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例如:某银行在合肥行政区域有分支机构,则该银行总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银行保函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530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