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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新站高新区鹤翔园二期(E地块)项目人防防化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2019AXCZ4067

(一)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根据安徽省人防办201938号文件规定:战时防化及通风设备质量检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人防专项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开展,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战时防化及通风设备出具检测报告和合格证,检测费用由委托单位支付。

答:战时防化及通风设备质量检测已由建设单位已委托第三方工程检测单位。

2、付款方式:根据安徽省人防防化设备安装工程制式合同,所约定付款方式为:合同定立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防化设备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防化设备安装完成,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5%;防化设备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余款。

答:同意按照上述付款方式执行。

3、履约保证金:由于人防设备工程属于特种行业,由人防办直接主管;人防设备安装工程合同签订后,要送到合肥市人防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质监站会对设备生产质量、安装质量、进行全程监督。按照人防设备安装工程制式合同,人防设备工程无履约保证金。请确认。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4、质保期:根据安徽省人防防化设备安装工程制式合同约定:免费保修期一年。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清单中37项、910项、1329项、3233项、35项以上不属人防专业范围,应由现场总包的水电单位预埋安装;34项防爆按钮人防设备厂家供货不安装;第84项工程标专及着色(空气调节、给水排水、供暖、供油和电气设备 )设施 (内部设施和外部设施 )的标志和着色)不属人防专业且也不在人防设备厂家的范围内,有专业的标示标牌单位施工;建议取消以上报价。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补充部分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例如:某银行在合肥行政区域有分支机构,则该银行总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银行保函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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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新站高新区鹤翔园二期(E地块)项目人防防化设备采购与安装2019AXCZ4067补疑.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