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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一期)研发中心家具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0BFBAZ00400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5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一期)研发中心家具采购及安装1标段补疑

项目编号:2020BFBAZ00400-1-1

各投标人:

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一期)研发中心家具采购及安装1标段(项目编号:2020BFBAZ00400-1)补疑内容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1、产品认证证书——3.所投家具制造商具有中国环保产品(CQC)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括:(1)木制办公家具;(2)金属办公家具;(3)软体家具/沙发;(4)钢制柜;以上认证范围全部包含得2 分,缺项不得分。”钢制柜为金属办公家具中某一分项,已经包含在金属家具中,此2项内容已经重复。

建议修改为:“3.所投家具制造商具有中国环保产品(CQC)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括:(1)木制办公家具;(2)金属办公家具;(3)软体家具/沙发;以上认证范围全部包含得2 分,缺项不得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

2.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1、产品认证证书——4.所投家具制造商具有CQTA 品质验证证书,且证书包含以下类别:木制办公桌(班台)、木皮、主管椅、木制文件柜、钢制文件柜、钢制活动柜、热固性粉末涂料、油漆活动柜、茶几、职员椅、木制会议桌、防火板、培训桌、会议椅(弯管椅)、皮革沙发、布艺沙发、钢化玻璃;以上类别全部包含得2 分, 13≤提供类别<17,得 1 分;1≤提供类别<13,得0.5 分。”一般办公家具类生产厂家所提供的CQTA品质验证证书都是成品类家具(如上述的班台、主管椅、木制文件柜等),极少可能有家具生产厂家能提供原材料类(如木皮、热固性粉末涂料、防火板 )CQTA品质验证证书(此项可能为某生产厂家所特有,拿来作为投标控标项),根据我司多年投标经验,没有遇到哪一家是以原材料类CQTA品质验证证书作为评分标准。

建议修改为:“4.所投家具制造商具有CQTA 品质验证证书,且证书包含以下类别:木制办公桌(班台)、钢木桌、电动升降多功能台、大班椅、转椅、木质文件柜、钢制文件柜、钢制活动柜、木质活动柜、茶水柜、茶几、会议桌、条桌、会议椅(弯管椅)、皮革沙发、布艺沙发、礼堂椅;以上类别全部包含得2 分, 13≤提供类别<17,得 1 分;1≤提供类别<13,得0.5 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

3.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2、投标人认证证书——1.投标人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 认证),得2分;投标人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 认证)企业授权得 1 分。此项满分2 分,不重复计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或授权书扫描件。”

事实依据:3C认证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它所针对的领域包括产品包括电线电缆、开关、低压电器、电动工具、家用电器、轿车轮胎、汽车载重轮胎、音视频设备、信息设备、电信终端、机动车辆、医疗器械、安全防范设备等。极少出现在办公家具领域;根据我司多年投标经验,办公家具类投标项目几乎没有对于此项证书的强制性要求,并以此作为评分标准;如以此标准作为评分标准,有控标嫌疑,制约其他潜在供应商,有失公平、公正。

建议修改为:“1.投标人获得GREENGUARD认证(绿色卫士),且认证项目超过130项,得2分;投标人获得GREENGUARD认证(绿色卫士),但认证项目少于130项,得 1 分。此项满分2 分,不重复计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或授权书扫描件。”

GREENGUARD认证是家具行业内具有行业权威性的证书, GREENGUARD 室内空气质量认证的简称,中文译名为绿色卫士。能获得GREENGUARD认证的产品,也证明产品通过了世界上最权威的室内空气质量认证测试。它所针对的领域包括建材、装潢、家具、清洁用品和电子产品等。

答:删除如下评分项:

2

投标人认证证书

投标人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得2分;投标人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企业授权得1分。此项满分2分,不重复计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或授权书扫描件。

0-2

4.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6、产品、部件的检测报告——1.提供所投原材料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同时具有“CMA”和“CNAS”标志):三聚氰胺板、多层板、锁具、木皮、人造皮革、门铰、导轨、拉手、牛皮、封边条、纺织面料、热熔胶、实木条、弹簧、办公椅背框、办公椅机构、绷带、塑粉(金属粉末油漆)、办公椅扶手、五爪、钢管、钢化玻璃、三合一链接件。以上全部提供得4 分,提供不全的,在 4 分基础上,每少 1 项扣0.5 分,扣完为止。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注:以上检测报告的检测日期须为  2019  1 1 日以后。”

建议修改为:“1.提供所投原材料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同时具有“CMA”和“CNAS”标志):三聚氰胺板、多层板、锁具、木皮、人造皮革、门铰、导轨、拉手、牛皮、封边条、纺织面料、热熔胶、实木条、弹簧、办公椅背框、办公椅机构、绷带、塑粉(金属粉末油漆)、办公椅扶手、五爪、钢管、钢化玻璃、三合一链接件。以上全部提供得4 分,提供不全的,在 4 分基础上,每少 1 项扣0.5 分,扣完为止。(检测报告中名称叫法不一样,但是功能相同,也可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注:以上检测报告的检测日期须为  2019   1 1 日以后。”

答:检测报告中名称叫法不一样,但是功能相同,也可得分。

5.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6、产品、部件的检测报告——2.提供所投产品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同时具有“CMA”和“CNAS”标志):钢制柜(三抽柜)、钢制文件柜、单人双扶手沙发、皮质沙发、会议桌、木质文件柜、主管桌(班台)、茶水柜、演讲台、茶几、网椅、弯管椅、培训椅、洽谈桌、培训桌、钢木桌、钢架(货架)。以上全部提供得 4 分,提供不全的,在 4 分基础上,每少1 项扣0.5 分,扣完为止。 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注:以上检测报告的检测日期须为  2019  1 1 日以后。”

疑问:上述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中“单人双扶手沙发”和“皮质沙发”,在功能和类别上重复,一般成品类检测报告只会针对家具的某一类别,不会具体到某一具体款式,如“皮质沙发”、“布艺沙发”等,“单人双扶手沙发”已包含在其中,此项有可能是某个家具公司专门针对本项目而设置,如以此标准作为评分标准,有控标嫌疑,制约其他潜在供应商,有失公平、公正。

建议修改为:“2.提供所投产品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同时具有“CMA”和“CNAS”标志):钢制柜(三抽柜)、钢制文件柜、布艺沙发、皮质沙发、会议桌、木质文件柜、主管桌(班台)、茶水柜、演讲台、茶几、网椅、弯管椅、培训椅、洽谈桌、培训桌、钢木桌、钢架(货架)。以上全部提供得 4 分,提供不全的,在 4 分基础上,每少1 项扣0.5 分,扣完为止。 (检测报告中名称叫法不一样,但是功能相同,也可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注:以上检测报告的检测日期须为  2019  1 1 日以后。”

答:检测报告中名称叫法不一样,但是功能相同,也可得分。

6.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7、主要技术指标——4.投标人提供所投家具使用的冷轧钢板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须为 2019 1 1 日以后,报告上须同时具有“CMA”和“CNAS” 标志):

1)化学分析结果:碳(C)含量≤0.003%,硅(Si)含量≤0.006%,锰(Mn)含量≤0.10%,磷(P)含量≤0.011%,硫(S)含量≤0.006%(测试依据GB/T 223.85-2009 GB/T223.86-2009GB/T 4336-2016);

2)力学性能(环境温度 18℃):塑性延伸强度≥135MPa;抗拉强度≥297 MPa;断后伸长率≥50.5%(测试依据GB/T228.1-2010);以上8 项全满足得3 分,有1 项不满足在3 分的基础上扣0.5分,扣完为止。此项满分 3 分。”

建议修改为:针对家具类检测依据及标准“4.投标人提供所投家具使用的冷轧钢板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须为 2019 1 1 日以后,报告上须同时具有“CMA”和“CNAS” 标志):1)金属喷漆(塑)涂层:硬度≥2H;附着力1级;2)耐腐蚀:100h内,观察在溶液中样板上划道两侧3mm以外,应无鼓泡产生,检测合格;100h后,检查划道两侧3mm外,应无锈迹、剥落、起皱、变色和失光等现象,检测合格;3)金属表面耐腐蚀:涂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为10级;涂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为10级。以上3项全满足得3 分,有1 项不满足在3 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此项满分 3 分。注:以上检测报告的检测日期须为 201911日以后。

答:技术指标有变更,详见变更部分,其他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7、主要技术指标——5.投标人提供所投家具使用的铝合金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须为2019 1 1 日以后,报告上须同时具有“CMA”和“CNAS” 标志):1)化学分析结果:硅(si)含量≤0.45%,铁(Fe)含量≤0.20%,锰(Mn)含量≤0.015%,铜(Cu)含量≤0.030%,铬(Cr)含量≤0.010%,锌(Zn)含量≤0.020%,钛(Ti)含量≤0.018%(测试依据 GB/T 7999-2015);2)力学性能(环境温度 22℃):塑性延伸强度≥230Mpa;抗拉强度≥230Mpa。断后伸长率≥9%(测试依据 GB/T228.1-2010)。以上 10 项全满足得 4 分,有1 项不满足在4 分的基础上扣0.5 分,扣完为止。此项满分 4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

建议修改为:针对家具类检测依据及标准“5.投标人提供所投家具使用的铝合金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须为2019 1 1 日以后,报告上须同时具有“CMA”和“CNAS” 标志):1)喷涂层:涂层应无漏喷、锈蚀和脱色、掉色现象,检测合格;涂层应光滑均匀,色泽一致,应无流挂、疙瘩、皱皮、飞漆等缺陷,检测合格 2)抗盐雾:18h,直径1.5mm以下锈点≤20/d㎡,其中直径≥1.0mm锈点不超过5点(距边缘棱角2mm以内的不计),检测合格。 以上2项全满足得3 分,有1 项不满足在3 分的基础上扣1.5分,扣完为止。此项满分 3 分。注:以上检测报告的检测日期须为2019 1 1 日以后。”

答:技术指标有变更,详见变更部分,其他按招标文件执行。

8.第五章评分办法第9.2.2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序号1.产品认证证书”,“序号2.投标人认证证书”,对于该两项评审内容中的证书文件,并未明确规定证书在有效期内。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第63号令《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关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则证书无效。招标文件是否应对此二项证书应在有效期做出明确规定?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9.第五章评分办法第9.2.2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序号6. 产品、部件的检测报告”,除并未注明抽检和送检,而该项目2标段,对于这两部分检测检报告均要求为抽样检测报告(如下附图)。

第一包检测报告部分,要求为“检测报告

6

产品、部件的检测报告

1.提供所投原材料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同时具有“CMA”和“CNAS”标志):三聚氰胺板、多层板、锁具、木皮、人造皮革、门铰、导轨、拉手、牛皮、封边条、纺织面料、热熔胶、实木条、弹簧、办公椅背框、办公椅机构、绷带、塑粉(金属粉末油漆)、办公椅扶手、五爪、钢管、钢化玻璃、三合一链接件。以上全部提供得4分,提供不全的,在4分基础上,每少1项扣0.5分,扣完为止。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

2.提供所投产品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同时具有“CMA”和“CNAS”标志):钢制柜(三抽柜)、钢制文件柜、单人双扶手沙发、皮质沙发、会议桌、木质文件柜、主管桌(班台)、茶水柜、演讲台、茶几、网椅、弯管椅、培训椅、洽谈桌、培训桌、钢木桌、钢架(货架)。以上全部提供得4分,提供不全的,在4分基础上,每少1项扣0.5分,扣完为止。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

注:以上检测报告的检测日期须为201911日以后。

0-8

第二包检测报告部分,要求为“抽样检测报告

6

产品、部件的检测报告

1.投标人提供所投原材料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抽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具有CMA标志):三聚氰胺板、多层板、锁具、木皮、人造皮革、缓冲铰链、导轨、拉手、牛皮、激光封边条、热熔胶、实木、不锈钢板、冷轧钢板、钢材、静电喷涂粉末、转椅底盘、弓形脚、转椅扶手、五星脚、三合一偏心件。以上全部提供得4分,提供不全的,在4分基础上,每少1项扣0.5分,扣完为止。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

2.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抽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具有CMA标志):钢制文件柜、沙发(皮革)、沙发(布艺)、茶几、更衣柜、洽谈椅、网椅、茶水柜。以上全部提供得4分,提供不全的,在4分基础上,每少1项扣0.5分,扣完为止。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

注:以上检测报告的检测日期须为201911日以后。

0-8

按照国家规定,检测报告分为送检和抽检。送检:通常是指客户将样品送到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机构出具检验结果的行为。检验机构通常只对送检单个样品的检验结果正确性负责。抽检:是指有权抽检机构按照国标或者一定的抽检方案对某批次的产(材料)品进行抽样检测,并出具检验结果的行为。抽检的检验结果通常代表对所抽样的该批次的产(材料)品的质量。从检测方式上可以看出,抽样的权威性更高,对产品品质也更有保障。

同样一个项目的两个标段,对于检测报告的要求为何表述不一致?第1标段是否应和第2标段一样提供抽检报告,以对产品的品质进行严格管控?

答:详见变更部分。

10.第五章评分办法“序号7. 主要技术指标”,该项第2投标人提供所投家具使用的水性漆经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HJ 2537-2014 标准出具的检测报告,根据产品工艺,水性漆分为水性底漆和水性面漆,且货物需求清单中,明确要求五底三面的产品工艺,此处是否需要同时提供水性底漆和水性面漆二份抽样检测报告?

答:技术指标有变更,详见变更部分,其他按招标文件执行。

11.评分项产品认证证书中:

1

产品认证证书

1.所投家具制造商具有ISO14025环境标志国际标准III型环境标志证书,且证书包含以下范围:桌、柜、台、椅、茶几、沙发、金属家具(柜);以上范围全部包含得1分,缺项不得分。

2.所投家具制造商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括:(1)钢木家具;(2)人造板类家具;(3)金属家具;(4)软体家具;以上认证范围全部包含得1分,缺项不得分。

3.所投家具制造商具有中国环保产品(CQC)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括:(1)木制办公家具;(2)金属办公家具;(3)软体家具/沙发;(4)钢制柜;以上认证范围全部包含得2分,缺项不得分。

4.所投家具制造商具有CQTA品质验证证书,且证书包含以下类别:木制办公桌(班台)、木皮、主管椅、木制文件柜、钢制文件柜、钢制活动柜、热固性粉末涂料、油漆活动柜、茶几、职员椅、木制会议桌、防火板、培训桌、会议椅(弯管椅)、皮革沙发、布艺沙发、钢化玻璃;以上类别全部包含得2分, 13≤提供类别<17,得1分;1≤提供类别<13,得0.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

0-6

所投家具制造商具有ISO14025 环境标志国际标准III型环境标志证书,且证书包含以下范围:桌、柜、台、椅、茶几、沙发、金属家具(柜);以上范围全部包含得1分,缺项不得分。此评分项设定该证书共7小类项,要求全部包含得1分,且明确缺项不得分。那么还有其他6项符合要求怎么算分?建议修改为:全部包含得1分,每缺一项扣0.15分,扣完为止。

所投家具制造商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括:(1)钢木家具;(2)人造板类家具;(3)金属家具;(4)软体家具;以上认证范围全部包含得 1分,缺项不得分。此评分项设定该证书共4类项,要求全部包含得1分,且明确缺项不得分。那么还有其他3项符合要求怎么算分?建议修改为:全部包含得1分,每缺一项扣0.25分,扣完为止。

所投家具制造商具有中国环保产品(CQC)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括:(1)木制办公家具;(2)金属办公家具;(3)软体家具/沙发;(4)钢制柜;以上认证范围全部包含得2 分,缺项不得分。此评分项设定该证书共4类项,要求全部包含得1分,且明确缺项不得分。那么还有其他3项符合要求怎么算分?建议修改为:全部包含得1分,每缺一项扣0.25分,扣完为止。

所投家具制造商具有 CQTA 品质验证证书,且证书包含以下类别:木制办公桌(班台)、木皮、主管椅、木制文件柜、钢制文件柜、钢制活动柜、热固性粉末涂料、油漆活动柜、茶几、职员椅、木制会议桌、防火板、培训桌、会议椅(弯管椅)、皮革沙发、布艺沙发、钢化玻璃;以上类别全部包含得2分,13≤提供类别<17,得1分;1≤提供类别<13,得0.5 分。此评分项设定该证书共17类项,要求全部包含得2分,该证书设定17类,且只有2分。建议修改为:全部包含得2分,每缺一项扣0.12分,扣完为止。

答:详见变更部分。

12.投标人认证证书

2

投标人认证证书

1.投标人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得2分;投标人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企业授权得1分。此项满分2分,不重复计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或授权书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其中认证范围包含以下内容:(1)木家具:桌类、柜架类;(2)金属家具:桌类、柜架类;(3)软体家具:沙发类;(4)椅类:办公椅类。以上认证范围全部包含得2分,部分包含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证书名称中包含“有害物质限量认证”字样即可,如“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或“装饰装修产品(家具)有害物质限量认证”。

0-4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顾名思义是产品需要国家强制性认证,本项目所需产品,无一样产品是需要做国家强制性认证。 且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无家具类相关产品, 建议去除。

投标人具有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其中认证范围包含以下内容:(1)木家具:桌类、柜架类;(2)金属家具:桌类、柜架类;(3)软体家具:沙发类;(4)椅类:办公椅类。以上认证范围全部包含得 2 分,部分包含得1分,其他不得分。 设定四大类,又包含小类,总共2分。 且模糊说明部分包含得1分,部分是指多少项?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多数是指厂家所经营的范围,并非单项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是根据家具的认证单元来划分,每家认证名称不一,设定单元且设定小单元名称来为某供应商量身定制。

答:详见变更部分。

13.评分项投标人综合实力中:

3

投标人综合实力

1.投标人具有CAQI全国家具行业质量领军(领先)企业证书,得1分。

2.投标人具有CAQI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证书得1分。

3.投标人具有由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达标认证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五星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同时提供附件:售后服务高级管理师资质证明文件,售后服务高级管理师人员不得少于5名),满足上述要求的得0.5分。

4.投标人具有满足CEC 006-2016《绿色供应链评价技术规范家具》证书且获得四星级及以上的,得0.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

0-3

以上评分项要求不合理,建议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4.1)招标公告中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2016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办公家具供货及安装业绩;

2)评标办法中投标人业绩:

4

投标人业绩

2017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办公家具供货及安装业绩且:

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800万元,每个业绩得 1分;

2.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每个业绩得 2分;

注:(1)此项满分6分,同一业绩仅以最高得分计取一次,最多仅计取3个业绩的得分;

2)初审业绩不得分;

3)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0-6

建议修改为:“①取消投标人资格中设定特定金额的业绩,合理修改为2016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具有单个合同家具供货及安装业绩;

②评标办法中的业绩合理修改为:2017 1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400 万元的家具供货及安装业绩且,每个业绩得 2 分; 注:(1)此项满分 6 分;(2)初审业绩不得分;(3) 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由此更符合投标人之间公平竞争。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5.评分项知识产权中:

5

知识产权

投标人每具有一个发明专利,得0.5分,满分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专利证书扫描件。

0-2

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以上三种类型的专利均有效,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每具有一个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得0.5 分,满分2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专利证书扫描件。更符合投标人之间公平竞争。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6.产品、部件的检测报告

6

产品、部件的检测报告

1.提供所投原材料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同时具有“CMA”和“CNAS”标志):三聚氰胺板、多层板、锁具、木皮、人造皮革、门铰、导轨、拉手、牛皮、封边条、纺织面料、热熔胶、实木条、弹簧、办公椅背框、办公椅机构、绷带、塑粉(金属粉末油漆)、办公椅扶手、五爪、钢管、钢化玻璃、三合一链接件。以上全部提供得4分,提供不全的,在4分基础上,每少1项扣0.5分,扣完为止。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

2.提供所投产品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同时具有“CMA”和“CNAS”标志):钢制柜(三抽柜)、钢制文件柜、单人双扶手沙发、皮质沙发、会议桌、木质文件柜、主管桌(班台)、茶水柜、演讲台、茶几、网椅、弯管椅、培训椅、洽谈桌、培训桌、钢木桌、钢架(货架)。以上全部提供得4分,提供不全的,在4分基础上,每少1项扣0.5分,扣完为止。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

注:以上检测报告的检测日期须为201911日以后。

0-8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有“CMA”和“CNAS”标志的原材料检测报告23项,且占分值4分,每缺一项扣0.5分。该项分数分配明显不合理,如果每缺一项扣0.5分就表示23项检测报告只要有8项没有本项得分就为0分,那么还有其他15项符合要求怎么算分?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有“CMA”和“CNAS”标志的成品检测报告17项,且占分值4分,每缺一项扣0.5分。该项分数分配明显不合理,如果每缺一项扣0.5分就表示17项检测报告只要有8项没有本项得分就为0分,那么还有其他9项符合要求怎么算分?

以上①②要求须为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抽检检测报告(具有“CMA CNAS”标识)的扫描件。 因检测报告属于企业自愿性检测,国家没有强制性要求,所以没有统一标准,检测报告可为委托检验也可为抽样检验,也没有规定必须同时具有“CMA CNAS” 标识,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均为合格的产品检测报告。因此不能单一的以某个地方的检测标准来衡量所有潜在投标人的实力。

同时检测报告在检测的时候,不同厂家对产品的名称命名各不同,国家也没有明确规定,虽然产品名称不同,但实属同类产品,请问此类情况是否可以得分?

建议修改为:1.提供所投原材料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三聚氰胺板、多层板、锁具、木皮、人造皮革、门铰、导轨、拉手、牛皮、封边条、纺织面料、热熔胶、实木条、弹簧、办公椅背框、办公椅机构、绷带、塑粉(金属粉末油漆)、办公椅扶手、五爪、钢管、钢化玻璃、三合一链接件。以上全部提供得 4 分,每少 1 项扣 0.17 分,扣完为止。2.提供所投产品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钢制柜(三抽柜)、钢制文件柜、单人双扶手沙发、皮质沙发、会议桌、木质文件柜、主管桌(班台)、茶水柜、演讲台、茶几、网椅、弯管椅、培训椅、洽谈桌、培训桌、钢木桌、钢架(货架)。以上全部提供得 4 分,每少 1 项扣0.24分,扣完为止。更符合投标人之间公平竞争。

答:详见变更部分。检测报告中名称叫法不一样,但是功能相同,也可得分。

17.评分项主要技术指标中:

7

主要技术指标

1.投标人提供所投家具使用的原材料(刨花板和中密度纤维板)经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 GB18580-2017标准出具的抽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须为201911日以后,报告上须同时具有“CMA”和“CNAS” 标志):

1)刨花板甲醛释放量≤0.03mg/m³,得1.5分;

2)中密度纤维板甲醛释放量≤0.04mg/m³,得1.5分。

此项满分3分。

2.投标人提供所投家具使用的水性漆经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HJ 2537-2014 标准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须为201911日以后,报告上须同时具有“CMA”和“CNAS” 标志):

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50g/L,游离子甲醛含量<20mg/kg,苯系物含量未检出,乙二醇醚及其脂类含量未检出,得2分;

250g/L≤挥发性有机化合物≤300g/L20mg/kg≤游离子甲醛含量≤100mg/kg,苯系物含量未检出,乙二醇醚及其脂类含量未检出,得1分;

此项满分2分。

3.投标人提供所投家具使用的成型棉经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QB/T 2280-2016标准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须为201911日以后,报告上须同时具有“CMA”和“CNAS” 标志):

1)座面密度>55kg/m³;回弹性>40%75%压缩永久变形<5%;甲醛释放量<0.06mg/m²hTVOC0.25mg/m²h。,得2分;

225kg/m³≤座面密度≤55kg/m³;35%≤回弹性≤40%5%75%压缩永久变形≤10%0.06mg/m²h≤甲醛释放量≤0.120mg/m²h0.25mg/m²hTVOC0.5mg/m²,得1分。

此项满分2分。

4.投标人提供所投家具使用的冷轧钢板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须为201911日以后,报告上须同时具有“CMA”和“CNAS” 标志):

1)化学分析结果:碳(C)含量≤0.003%,硅(Si)含量≤0.006%,锰(Mn)含量≤0.10%,磷(P)含量≤0.011%,硫(S)含量≤0.006%(测试依据GB/T 223.85-2009 GB/T 223.86-2009GB/T 4336-2016);

2)力学性能(环境温度18℃):塑性延伸强度≥135MPa;抗拉强度≥297 MPa;断后伸长率≥50.5%(测试依据GB/T 228.1-2010);

以上8项全满足得3分,有1项不满足在3分的基础上扣0.5分,扣完为止。

此项满分3分。

0-14

 

投标人提供所投家具使用的原材料(刨花板和中密度纤维板)经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 GB18580-2017 标准出具的抽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须为 2019 1 1 日以后,报告上须同时具有“CMA”和“CNAS”标志):1)刨花板甲醛释放量≤0.03mg/m³,得 1.5 2)中密度纤维板甲醛释放量≤0.04mg/m³,得 1.5 分。

因检测报告属于企业自愿性检测,国家没有强制性要求,检测报告可为委托检验也可为抽样检验。也没有规定必须同时具有“CMA CNAS” 标识,要求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201911日以后抽样检验报告也是不合理的。

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提供所投家具使用的原材料(刨花板和中密度纤维板)经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 GB18580-2017 标准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投标人提供所投家具使用的水性漆经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 HJ 2537-2014 标准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须为20191 1日以后,报告上须同时具有“CMA”和“CNAS”标志):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50g/L,游离子甲醛含量<20mg/kg,苯系物含量未检出,乙二醇醚及其脂类含量未检出,得 2 分;

250g/L≤挥发性有机化合物≤300g/L20mg/kg≤游离子甲醛含量≤100mg/kg,苯系物含量未检出,乙二醇醚及其脂类含量未检出,得 1 分;

本项要求提供水性漆检测报告,其要求检测依据为HJ2537-2014标准。经省质检院咨询家具行业对油漆检测依据标准通常为GB24410-2009标准更符合。

为何此项明确要求必须检测依据为HJ2537-2014标准,难道国家GB24410-2009标准就不具认可?

答:技术指标有变更,详见变更部分,其他按招标文件执行。

18.本次项目采购需求较大,建议上传一份EXCELWORD版的采购需求附件,便于投标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

答:将以附件形式上传。附件仅供参考,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19.评分项产品认证证书中:

“所投家具制造商具有CQTA 品质验证证书,且证书包含以下类别:木制办公桌(班台)、木皮、主管椅、木制文件柜、钢制文件柜、钢制活动柜、热固性粉末涂料、油漆活动柜、茶几、职员椅、木制会议桌、防火板、培训桌、会议椅(弯管椅)、皮革沙发、布艺沙发、钢化玻璃;以上类别全部包含得 2 分, 13≤提供类别<17,得 1 分;1≤提供类别<13,得0.5 分。”

疑议:什么是品质验证?按照CQTA品质验证实施规范,验证产品的固有特性持续满足明示的、隐含的及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的能力是否达到验证标准要求的活动。对满足要求者,颁发CQTA品质验证证书,发放CQTA品质验证标志,并监督其是否持续满足要求。

“木皮、热固性粉末涂料、防火板、钢化玻璃”等为家具成品生产所需原材料或部件,需从专业厂家进行采购。而CQTA品质验证证书是对所生产产品进行验证,参与本项目招投标的投标人都是家具生产制作商,对于采购的原材料为何要进行CQTA 品质验证?如何能证明原材料的品质好坏?

建议:取消原材料的品质验证,改为要求提供相应的原材料检测报告。

答:详见变更部分。

20.评分项投标人认证证书中:

“投标人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 认证),得2分;投标人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 认证)企业授权得 1 分。此项满分2 分,不重复计分。”

疑议: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包括家用电器、汽车、安全玻璃、电线电缆、玩具等产品,其中包括:电线电缆、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低压电器、小功率电动机、电动工具、电焊机、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音视频设备类、信息技术设备、照明设备、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机动车辆轮胎、安全玻璃、农机产品、医疗机械产品、消防产品、电信终端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装饰装修产品、玩具。本项目招投标采购产品为“家具”,而“家具产品”不在3C产品认证范围内。

答:同意取消,详见变更部分。

21.评分项投标人认证证书中:

“投标人具有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其中认证范围包含以下内容:(1)木家具:桌类、柜架类;(2)金属家具:桌类、柜架类;(3)软体家具:沙发类;(4)椅类:办公椅类。以上认证范围全部包含得2 分,部分包含得 1 分,其他不得分。”

疑议:因认证机构不同,有害物资限量认证证书存在认证范围不同的情况,但厂家同样符合环保条件。此条评分细则明确限定了认证范围,违反了公平公正的评标原则。

建议:此条变更为“提供有害物资限量认证证书,证书认证范围包含本次招投标项目的相关产品,如桌类、柜类、椅凳类等产品”。

答:详见变更部分。

22.评分项主要技术指标中:

“投标人提供所投家具使用的成型棉经第三方检测机构依 据QB/T 2280-2016 标准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须为2019 1 1 日以后,报告上须同时具有“CMA”“CNAS” 标志): 1)座面密度>55kg/m³;回弹性>40%75%压缩永久变形<5%;甲醛释放量<0.06mg/m²hTVOC0.25mg/m²h。,得 2 分;

225kg/m³≤座面密度≤55kg/m³35%≤回弹性≤40%5%≤75%压缩永久变形≤10%0.06mg/m²h≤甲醛释放量≤ 0.120mg/m²h0.25mg/m²h≤TVOC≤0.5mg/m²,得 1 分。”

疑议:根据QB/T 2280-2016 标准,检测标准:检测标准要求座面密度≥25kg/m³,75%压缩永久变形≤10%,而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海绵的密度达到55kg/m75%压缩永久变形<5%,请问此标准如何界定?建议:符合QB/T 2280-2016 标准的海绵检测报告都有效。

答:技术指标有变更,详见变更部分,其他按招标文件执行。

23.招标文件评分项产品认证证书中要求提供的四项证书认证范围均为企业自愿性,企业办理时没有统一性,明确认证范围、产品。建议修改为:1.所投家具制造商具有ISO14025环境标志国际标准III型环境标志证书的得1分;2.所投家具制造商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认证)证书的得1分;3.所投家具制造商具有中国环保产品(CQC)认证证书的得1分;4.所投家具制造商具有CQTA品质验证证书的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

答:详见变更部分。

24.招标文件评分项中:

2

投标人认证证书

1.投标人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得2分;投标人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企业授权得1分。此项满分2分,不重复计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或授权书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其中认证范围包含以下内容:(1)木家具:桌类、柜架类;(2)金属家具:桌类、柜架类;(3)软体家具:沙发类;(4)椅类:办公椅类。以上认证范围全部包含得2分,部分包含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证书名称中包含“有害物质限量认证”字样即可,如“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或“装饰装修产品(家具)有害物质限量认证”。

0-4

关于第1项:根据20014月经国务院决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对于国家实行强制认证的产品,由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据我司查询,国家强制产品公布目录中并无家具行业,建议删除第1项。

关于第二项:证书认证范围均为企业自愿性,企业办理时没有统一性,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具有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的得2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

25.招标文件评分项中

3

投标人综合实力

1.投标人具有CAQI全国家具行业质量领军(领先)企业证书,得1分。

2.投标人具有CAQI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证书得1分。

3.投标人具有由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达标认证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五星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同时提供附件:售后服务高级管理师资质证明文件,售后服务高级管理师人员不得少于5名),满足上述要求的得0.5分。

4.投标人具有满足CEC 006-2016《绿色供应链评价技术规范家具》证书且获得四星级及以上的,得0.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

0-3

建议删除第12项;

关于第4项,此项证书分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没有按次划分的评定,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具有满足CEC 006-2016《绿色供应链评价技术规范家具》证书且获得三星级及以上的,得0.5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6.招标文件评分项中

4

投标人业绩

2017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办公家具供货及安装业绩且:

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800万元,每个业绩得 1分;

2.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每个业绩得 2分;

注:(1)此项满分6分,同一业绩仅以最高得分计取一次,最多仅计取3个业绩的得分;

2)初审业绩不得分;

3)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0-6

建议修改为201711日以来(已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办公家具供货及安装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7.招标文件评分项中:

6

产品、部件的检测报告

1.提供所投原材料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同时具有“CMA”和“CNAS”标志):三聚氰胺板、多层板、锁具、木皮、人造皮革、门铰、导轨、拉手、牛皮、封边条、纺织面料、热熔胶、实木条、弹簧、办公椅背框、办公椅机构、绷带、塑粉(金属粉末油漆)、办公椅扶手、五爪、钢管、钢化玻璃、三合一链接件。以上全部提供得4分,提供不全的,在4分基础上,每少1项扣0.5分,扣完为止。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

2.提供所投产品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同时具有“CMA”和“CNAS”标志):钢制柜(三抽柜)、钢制文件柜、单人双扶手沙发、皮质沙发、会议桌、木质文件柜、主管桌(班台)、茶水柜、演讲台、茶几、网椅、弯管椅、培训椅、洽谈桌、培训桌、钢木桌、钢架(货架)。以上全部提供得4分,提供不全的,在4分基础上,每少1项扣0.5分,扣完为止。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

注:以上检测报告的检测日期须为201911日以后。

0-8

因检测报告属于企业自愿性检测,国家没有强制性要求,所以名称没有统一标准,检测报告的检测标准及检测项目可以选择一种,也可以选择多种,包括检测机构也可以选择多家检测。且CNAS认可是机构的自愿行为。CMA是政府的强制性认行政许可,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结果,必须具有CMA资质。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完全具备检测内容的可靠性!检测报告上可以带有CMACALCNASILAC-MRA,如是需要采购更加可靠性的产品,为何只要求CMACNAS,且原材料检测报告多达23项,总分4分,少1项扣0.5分,分数设置极其不合理,明显有量身定制的嫌疑,达到控分的目的! 应该是每少一项扣0.18分。产品检测报告多达17项,总分4分,少1项扣0.5分,应该是少一项扣0.23分,建议第1条与第2条修改为出具的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以下检测报告,第1条每少一项扣0.18分,第2条每少一项扣0.23分。如果名称不同,但为同种部件或产品且符合参数要求,经评审小组认可也可得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

28.招标文件评分项主要技术指标中:因检测报告属于企业自愿性检测,国家没有强制性要求,所以名称没有统一标准,检测报告的检测标准及检测项目可以选择一种,也可以选择多种,包括检测机构也可以选择多家检测。且CNAS认可是机构的自愿行为。CMA是政府的强制性认行政许可,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结果,必须具有CMA资质。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完全具备检测内容的可靠性!检测报告上可以带有CMACALCNASILAC-MRA,如是需要采购更加可靠性的产品,为何只要求CMACNAS,且第2项水性漆的检测依据规定HJ 2537-2014GB24410-2009同样可以检测,且水性漆是分水性面漆与水性底漆,面漆与底漆为不同类,建议此项修改为提供水性面漆与水性底漆检测报告,而不是提供水性漆检测报告;关于第3项,QB/T 2280-2016是办公家具、办公椅的检测标准,而QB/T1952.1-2012则是软体家具的检测标准,且采购需求中根本没有成型棉字样,都是高密度泡棉,海绵分座棉与背棉,建议此项修改为提供依据QB/T1952.1-2012标准出具的座棉与背棉检测报告;关于以上8项全满足得3分,有1项不满足在3分的基础上扣0.5分,跟之前的扣分项明显重复扣分!主要技术指标共14分,8项要求,每项要求占1.75分,建议修改为以上8项全满足得14分,有1项不满足扣1.75分,扣完为止。

答:技术指标有变更,详见变更部分,其他按招标文件执行。

29. 招标文件评分项中

8

设备及工艺

所投家具制造商具有主要生产设备:全自动开料锯、CNC全程数控电脑加工中心、激光封边机、全自动油漆喷涂线、三头砂光机、折弯机器人、自动焊接机器人、油压折床、全自动木皮拼缝机,快速换色粉房系统、VOCS在线监测环保系统、钢制品全自动喷涂线、数控镂铣机、全自动面料裁剪设备、油压双弯钣机、粉尘涉爆系统、环保系统、精密冲床,全部包含得5分,每缺一项在5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注:须提供以上设备下列材料的扫描件:设备现场照片;②设备清单;③设备购置发票或进口报关单。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功能相类同但名称叫法不一致、或投标人提供更为先进生产设备,经专家组一致认定可给予对应得分。

0-5

此项总共要求提供18项生产设备!且每缺一项扣1分,总分却只有5分,难道有13个设备都不得分了吗啊?建议此项修改为具有其中5项生产设备得5分,在5项的基础上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答:详见变更部分。

二、变更部分

1.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变更如下:

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

序号

指标

指标描述

分值范围(F

1

产品认证证书

1.所投家具制造商具有ISO14025环境标志国际标准III型环境标志证书,且证书包含以下范围:桌、柜、台、椅、茶几、沙发、金属家具(柜);以上范围全部包含得1分,以上范围包含3(含)-6(含)项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

2.所投家具制造商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括:(1)钢木家具;(2)人造板类家具;(3)金属家具;(4)软体家具;以上认证范围全部包含得1分,缺项不得分。

3.所投家具制造商具有中国环保产品(CQC)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括:(1)木制办公家具;(2)金属办公家具;(3)软体家具/沙发;(4)钢制柜;以上认证范围全部包含得2分,缺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4.所投家具制造商具有CQTA品质验证证书,且证书包含以下类别:木制办公桌(班台)、主管椅、木制文件柜、钢制文件柜、钢制活动柜、油漆活动柜、茶几、职员椅、木制会议桌、培训桌、会议椅(弯管椅)、皮革沙发、布艺沙发;以上类别全部包含得2分,9≤提供类别<13,得1分;1≤提供类别<9,得0.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以上类别如名称不一样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其功能一样的亦可得分。

0-6

2

投标人认证证书

投标人具有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其中认证范围包含以下内容:(1)木家具:桌类、柜架类;(2)金属家具:桌类、柜架类;(3)软体家具:沙发类;(4)椅类:办公椅类。以上认证范围全部包含得2分,以上4项每缺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证书名称中包含“有害物质限量认证”字样即可,如“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或“装饰装修产品(家具)有害物质限量认证”。

0-2

3

投标人综合实力

1.投标人具有CAQI全国家具行业质量领军(领先)企业证书,得1分。

2.投标人具有CAQI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证书得1分。

3.投标人具有由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达标认证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五星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同时提供附件:售后服务高级管理师资质证明文件,售后服务高级管理师人员不得少于5名),满足上述要求的得0.5分。

4.投标人具有满足CEC 006-2016《绿色供应链评价技术规范家具》证书且获得四星级及以上的,得0.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

0-3

4

投标人业绩

2017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办公家具供货及安装业绩且:

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800万元,每个业绩得 1分;

2.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每个业绩得 2分;

注:(1)此项满分6分,同一业绩仅以最高得分计取一次,最多仅计取3个业绩的得分;

2)初审业绩不得分;

3)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0-6

5

知识产权

投标人每具有一个发明专利,得0.5分,满分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专利证书扫描件。

0-2

6

产品、部件的检测报告

1.提供所投原材料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抽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同时具有“CMA”和“CNAS”标志):三聚氰胺板、多层板、锁具、木皮、人造皮革、门铰、导轨、拉手、牛皮、封边条、纺织面料、热熔胶、实木条、弹簧、办公椅背框、办公椅机构、绷带、塑粉(金属粉末油漆)、办公椅扶手、五爪、钢管、钢化玻璃、三合一链接件。以上全部提供得4分,提供不全的,在4分基础上,每少1项扣0.5分,扣完为止。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

2.提供所投产品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抽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同时具有“CMA”和“CNAS”标志):钢制柜(三抽柜)、钢制文件柜、单人双扶手沙发、皮质沙发、会议桌、木质文件柜、主管桌(班台)、茶水柜、演讲台、茶几、网椅、弯管椅、培训椅、洽谈桌、培训桌、钢木桌、钢架(货架)。以上全部提供得4分,提供不全的,在4分基础上,每少1项扣0.5分,扣完为止。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

注:以上检测报告的检测日期须为201911日以后。检测报告中原材料或产品类别如名称不一样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其功能一样的亦可得分。

0-8

7

主要技术指标

1.投标人提供所投家具使用的原材料(刨花板和中密度纤维板)经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 GB18580-2017标准出具的抽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须为201911日以后,报告上须同时具有“CMA”和“CNAS” 标志):

1)刨花板甲醛释放量≤0.03mg/m³,得1.5分;

2)中密度纤维板甲醛释放量≤0.04mg/m³,得1.5分。

此项满分3分。

2.投标人提供所投家具使用的水性漆(包括水性底漆和水性面漆)经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HJ 2537-2014 标准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须为201911日以后,报告上须同时具有“CMA”和“CNAS” 标志):

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50g/L,游离子甲醛含量<20mg/kg,苯系物含量未检出,乙二醇醚及其脂类含量未检出,水性底漆满足以上要求,得1分,水性面漆满足以上要求得1分,满分2分;

250g/L≤挥发性有机化合物≤300g/L20mg/kg≤游离子甲醛含量≤100mg/kg,苯系物含量未检出,乙二醇醚及其脂类含量未检出,水性底漆满足以上要求,得0.5分,水性面漆满足以上要求得0.5分,满分1分;

此项满分2分。

3.投标人提供所投家具使用的成型棉经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QB/T 2280-2016标准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须为201911日以后,报告上须同时具有“CMA”和“CNAS” 标志):

1)座面密度>55kg/m³;回弹性>40%75%压缩永久变形<5%;甲醛释放量<0.06mg/m²hTVOC0.25mg/m²h。,得2分;

225kg/m³≤座面密度≤55kg/m³;35%≤回弹性≤40%5%75%压缩永久变形≤10%0.06mg/m²h≤甲醛释放量≤0.120mg/m²h0.25mg/m²hTVOC0.5mg/m²,得1分。

此项满分2分。

4.投标人提供所投家具使用的冷轧钢板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须为201911日以后,报告上须同时具有“CMA”和“CNAS” 标志):

1)化学分析结果:碳(C)含量≤0.003%,硅(Si)含量≤0.006%,锰(Mn)含量≤0.10%,磷(P)含量≤0.011%,硫(S)含量≤0.006%(测试依据GB/T 223.85-2009 GB/T 223.86-2009GB/T 4336-2016);

2)力学性能(环境温度18℃):塑性延伸强度≥135MPa;抗拉强度≥297 MPa;断后伸长率≥50.5%(测试依据GB/T 228.1-2010);

以上8项全满足得3分,有1项不满足在3分的基础上扣0.5分,扣完为止。

此项满分3分。

0-14

5.投标人提供所投家具使用的铝合金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须为201911日以后,报告上须同时具有“CMA”和“CNAS” 标志):

1)化学分析结果:硅(si)含量≤0.45%,铁(Fe)含量≤0.20%,锰(Mn)含量≤0.015%,铜(Cu)含量≤0.030%,铬(Cr)含量≤0.010%,锌(Zn)含量≤0.020%,钛(Ti)含量≤0.018%(测试依据GB/T 7999-2015);

2)力学性能(环境温度22℃):塑性延伸强度≥230Mpa;抗拉强度≥230Mpa。断后伸长率≥9%(测试依据GB/T 228.1-2010)。

以上10项全满足得4分,有1项不满足在4分的基础上扣0.5分,扣完为止。

此项满分4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

8

设备及工艺

所投家具制造商具有主要生产设备:全自动开料锯、CNC全程数控电脑加工中心、激光封边机、全自动油漆喷涂线、三头砂光机、折弯机器人、自动焊接机器人、油压折床、全自动木皮拼缝机,快速换色粉房系统、VOCS在线监测环保系统、钢制品全自动喷涂线、数控镂铣机、全自动面料裁剪设备、油压双弯钣机、粉尘涉爆系统、环保系统、精密冲床,全部包含得5分,每缺一项在5分的基础上扣0.5分,扣完为止。

注:须提供以上设备下列材料的扫描件:设备现场照片;②设备清单;③设备购置发票或进口报关单。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功能相类同但名称叫法不一致、或投标人提供更为先进生产设备,经专家组一致认定可给予对应得分。

0-5

9

售后服务方案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方案须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售后响应时间、保障措施、培训计划、验收方案、质保期后维保费用以及服务承诺条款,评委根据其售后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价,优的得4F5分,良好的得3F4分,一般得1F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0-5

10

家具设计方案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项目完整的设计方案,方案须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产品彩页、平面图、效果图,评委根据其方案对招标需求的响应程度,款式是否贴合使用需要,颜色搭配、家具布置是否合理,进行综合评价,优的得6F8分,良好的得4F6分,一般得2F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0-8

11

家具整体性能评价

评委根据投标人所投家具性能的优劣程度,原材料的选材环保性,生产工艺的先进性进行综合评价,优的得4F6分,良好的得2F4分,一般得1F2分。

0-6

12

品牌评审

评委根据投标人所投家具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社会认可度等进行综合评价,优的得4F5分,良好的得3F4分,一般得1F3分。

1-5

 

合计

 

0-70

三、补充部分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例如:某银行在合肥行政区域有分支机构,则该银行总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银行保函均予以认可。

2.本项目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形式,开标现场无需提供银行保函原件或担保机构担保原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扫描件。

3.本项目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形式,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将对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扫描件进行网上公示。

4.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银行保函原件或担保机构担保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报监管部门处理。

5.本项目提供图纸,请投标人于工程补图端口下载。

四、延期部分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6910:30,现延期到“202062210:3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22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20200605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5日

附件:1标段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