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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老年大学新校区(老干部活动分中心)机械停车位及充电桩采购安装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0BFFAZ00581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5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老年大学新校区(老干部活动分中心)机械停车位及充电桩采购安装工程项目的补疑3

项目编号:2020BFFAZ00581

1.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技术评分标准/技术专利产品性能/2、投标人每具有一个立体车库类发明专利得1分,最高得2分;

问:应具备更多的发明专利才能真正体现投标人的技术研发实力,建议修改为“2、投标人每具有一个立体车库类发明专利得 0.5 分,最高得 2 分;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的第4条调整为“4.中标单位确保既要满足特种设备检测院验收,又要配合项目主体的消防验收。”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合同/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3.2合同价款的支付/每月工程款按买方审核后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经特种设备检测院验收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结算审核定案后付至审计价的100%,质保金以质量保证金保函的形式保证,质量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价的3%。质保期按合同约定,缺陷责任期满后,质量保证金保函自动失效 。

问:该工程主体为停车设备,辅助工程为充电桩及交通设施,停车设备安装工程类似于电梯类,合同价款的支付建议修改为: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预付合同价款的20-30%;停车设备全部到场且钢结构框架安装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40%,经特种设备检测院验收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65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