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货物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大兴镇兴城家园(一期)人防防护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0BFFAZ00651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5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大兴镇兴城家园(一期)人防防护设备采购 补疑 项目编号:2020BFFAZ00651-补1 各投标人: 大兴镇兴城家园(一期)人防防护设备采购(项目编号:2020BFFAZ00651)补疑内容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根据《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依法加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皖人防{2017}56号)第三条:建立健全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行业管理手段中的(一)内容,(详情见附件),所有人防项目严格执行防护设备合同备案制度,如我方中标,将严格遵守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统一制式合同签订(合同内容不做变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关于付款方式事项: 我公司按照“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统一制式合同”中的付款方式执行,制式合同内人防防护设备付款方式为:合同定立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门框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门扇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5%;防护设备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余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关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HFM0716(5)和HFM0716,而图纸型号HFM0720(6)和HFM0720。 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GHSFM5025(6)型号图纸无,图纸中有GHSFM5528(6)门一樘。 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清单中5个防爆地漏,本次招标是仅供货,还是供货加安装,请明确。 答:需供货并负责安装。 6.投标文件中报价汇总表是否统一使用贵单位发放的全费用综合单价表(投标)数据,请明确。 答:控制价每项清单单价不作为最高限价,具体由投标人自行报价。 7.根据《人防防护设备统一制式合同》中第二条规定,如我方中标,在现场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塔吊、临时水、电、临时钢管支撑、钢筋、人防设备临时堆放场地等施工单位配合费由甲方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人防工程施工工期长,验收要求严格,施工过程中设备型号及数量经常会产生变更问题,如果我方中标,最终合同价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补充部分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例如:某银行在合肥行政区域有分支机构,则该银行总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保函均予以认可。 2.本项目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形式,开标现场无需提供银行保函原件或担保机构担保原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扫描件。 3.本项目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形式,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将对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扫描件进行网上公示。 4.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银行保函原件或担保机构担保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报监管部门处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2020年06月0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