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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高新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生活垃圾中转站设备及运营管理维护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0BFGHZ00626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5月11日 17: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生活垃圾中转站设备及运营管理维护采购

答疑及延期公告

 “合肥高新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生活垃圾中转站设备及运营管理维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0BFGHZ00626)答疑及延期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建议修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自主技术创新和首创型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项。

答:该条款作为评审要素,并未作为资格条件,此项要求不予修改。

2、建议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一项采购需求前附表第5小项“符合性审查业绩”项。

答:(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一项采购需求前附表第5小项“符合性审查业绩”,现变更为: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5

符合性审查业绩

投标人具有处理规模为400/日及以上的垃圾转运站运营(或维保)服务业绩(含正在履约的业绩)。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处理规模、项目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扫描件。

2)本项目需要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运营管理维护服务,故本项要求与项目的实际需要相适应,未要求所投产品使用业绩,经采购人核实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

3、建议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3、设备钢结构及支撑平台”产品第(3)项中“其中压缩区导轨6套,容器停放区导轨11套”。

答:上述内容变更为:其中压缩区导轨6套,容器停放区导轨10套,且竖直停放。

4、建议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3、设备钢结构及支撑平台”产品第(4)项。

答:1)鉴于设备受力的安全性,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3、设备钢结构及支撑平台”产品第(4)项,现变更为:4)材质性能:钢结构主体钢板材质不低于国标Q345,设备支撑平台的钢材(材料)总重量大于80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材质检测报告扫描件。

2)提供检测报告可以作为证明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和功能的依据。

3)以上技术参数要求与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且经采购人核实不少于三个品牌的产品符合上述技术参数要求。

5、建议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4、▲压实器系统”产品第(2)项、第(3)项、第(6)项、第(7)项技术参数及要求。

答:1)设备的自重与设备的制造材料直接相关。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4、▲压实器系统”产品第(2)项,现变更为:2)自重:≥5800kg。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2)本次采购的转运容器直径为2200~2500mm,压头直径过小易偏离转运容器,影响压实力。故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4、▲压实器系统”产品第(3)项技术参数及要求不予修改。

3)压实效果与压头有效行程密切相关,且压头有效行程短会增加压实次数,影响压实器使用寿命。故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4、▲压实器系统”产品第(6)项技术参数及要求不予修改。

4)压实力直接决定压实效果。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4、▲压实器系统”产品第(7)项,现变更为:7)最大压实力:≥300kN。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5)“4、▲压实器系统”产品第(2)项和第(7)项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可以作为证明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和功能的依据。

6)上述技术参数及要求与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且经采购人核实不少于三个品牌的产品符合上述技术参数要求。

6、建议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5、卸料溜槽系统”产品第(4)项、第(5)项技术参数及要求。

答:(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5、卸料溜槽系统”产品第(4)项和第(5)项,现合并变更为:4)每泊位配备2台电机且每台电机功率≤1kW(或箱体翻转架动力共用)。

2)上述技术参数及要求与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且经采购人核实不少于三个品牌的产品符合上述技术参数要求。

7、建议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6、▲转运容器”产品第(10)项、第(11)项、第(13)项技术参数及要求。

答:(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6、▲转运容器”产品第(10)项,现变更为:★(10)使用年限:集装箱刚度、强度好,所有结构件在作业过程中无永久性变形;箱体使用年限不少于5年。在5年内,如产品因质量原因(不包括日常维护保养、补漆、易损易耗件等正常使用损耗)经维修后仍无法使用,则中标人应免费更换,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2)转运容器使用频率高且易受腐蚀。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6、▲转运容器”产品第(11)项,现变更为:★(11)防腐工艺:使用酸洗磷化和电泳工艺(如所投产品防腐工艺优于酸洗磷化和电泳工艺,投标文件中另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五年内无明显锈蚀痕迹。

3)提供的检测报告可以作为证明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和功能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6、▲转运容器”产品第(13)项,现变更为:13)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转运容器产品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且明确有效容积、额定装载质量、材质、防腐工艺。

4)上述技术参数及要求与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且经采购人核实不少于三个品牌的产品符合上述技术参数要求。

8、建议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7、▲转运车”产品第(2)项技术参数及要求。

答:(1)上述内容变更为:2)系统组成:由汽车底盘和上装两大部分组成,车辆上装系统采用全钢架结构,有锁紧转运容器装置,配套的垃圾集装箱通过上装的整体装卸方式可与车体分离,实现一车多箱,一车多用。垃圾集装箱装满垃圾后,转运车可以将其运往垃圾处理场进行倾倒。

2)上述技术参数及要求与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且经采购人核实不少于三个品牌的产品符合上述技术参数要求。

9、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11、▲负压除臭系统”产品增加以下内容:

7)脱水除雾器段(在洗涤设备和活性炭吸附设备之间增设)

在洗涤塔内部末端设洗涤液剂回收除雾段,确保对洗涤液作有效截留,提高洗涤液的利用率。

除洗涤塔设置的洗涤液剂回收除雾段外,还应在洗涤设备和活性炭吸附设备之间的管道上设独立的、高效的脱水除雾器段(可采用旋流板式、丝网式、填料式或其他有效除雾功能单级或多级组合工艺),分离处理废气中的水汽、水雾。脱水除雾器段应具有良好的结构构造,满足良好的分离能力(雾滴粒径≥5μm时,截留效率>99%),以保证截流水汽、水雾,避免其随气流影响活性炭吸附设备使用寿命。

脱水除雾器段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并设必要观察孔,以便于定期维护和去除除雾器段内的杂质。

10、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五项“报价要求”的第(1)项,现变更为:(1本项目报价报人民币总价,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最高限价)3375万元。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采购设备的费用,合肥高新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生活垃圾中转站内设备设施(具体范围详见◆Ⅰ设备需求清单,不包括转运车和转运容器)的维修、维保及维修配件(含耗材及易耗品)等费用,人工(工时)、备品备件、耗材与易耗品、维保机具使用费、差旅费、维保服务内的人员车辆出行费、维保服务内的配件使用运输费、车辆的购置税和上牌等相关一切涉及费用、人员社保、公积金、福利、维保检测费、利润、税金等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风险。

11、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检测(试验)报告,送检人是否均须为投标人?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检测(试验)报告对送检人均不做要求,检测(试验)报告均针对所投对应产品的相关技术参数及要求。

12、建议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细审查评分标准“供应商业绩”项、“供应商实力”项、“荣誉”项、“原厂授权”项。

答:(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细审查评分标准,现变更为: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资信分

70分)

技术方案及实施方案

1、供应商提供垃圾压缩转运系统总体技术方案,评委酌情评审:

1)设计理念先进、技术成熟可靠;压缩转运流程简捷、高效、操作简便、自动化程度高、系统设备运行成本低、维护简便,阐述清晰的,得1F≤2 分;

2)压缩转运流程内容不完整、且逻辑混乱的,得0F≤1 分;

3)未提供任何内容的不得分。

2、供应商提供项目实施计划与设备安装调试方案,评委酌情评审:

1)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合理、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实施人员安排合理、组织完善合理;设备安装工艺方法全面、合理、规范,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得1F≤2 分;

2)计划及方案内容不完整、且逻辑混乱,进度安排无法保障的、设备安装工艺阐述有重大缺失,得0F≤1 分;

3)未提供任何内容的不得分。

3、供应商提供中央集成控制系统方案,评委酌情评审:

1)方案明确并详细说明整个中控系统(含控制、监视、报警、交通指挥系统、生产数据管理、运用软件、人机界面等)的组成、配置、相关参数、设备清单等,包括与抽风喷淋除尘除臭系统等对接的技术要求、数据传输协议和数据处理、控制要求的阐述,并承担对接的协调和责任,得1F≤3 分;

2)方案内容不完整、且逻辑混乱、对接流程无法保障中央集成控制系统按项目要求运行,得0F≤1 分;

3)未提供任何内容的不得分。

注:F为对应项得分。

0-7

运营管理方案

投标人提供运营管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管理方案,评委酌情评审:

1重难点分析:对本项目难点和重点分析合理,措施可行科学;运营管理配置:薪酬制度、绩效考核、人员配置、福利待遇等合理完善;运营措施:进站与出入计量、车辆调度管理、压缩作业管理、环境污染防治、中控管理、作业区保洁等措施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完善,1F≤3 分;

2)管理方案内容不完整、且逻辑混乱、分析及管理措施没有针对性,管理措施无法保障项目基本要求的,得0F≤1 分;

3)未提供任何内容的不得分。

2、具体措施阐述,评委酌情评审:

1)应急保障措施:应急响应机构与应急保障制度设置、恶劣天气、节假日与重大活动安排、突发安全事故、设备突发故障等应急预案合理完善;维护保养建立维护和保养制度、主要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方法、维护和保养保障措施合理完善;进退场与后续服务:培训方案,服务期满交接方案与后续服务方案等合理完善1F≤3 分;

2)具体措施阐述不完整、且逻辑混乱、没有针对性、应急措施及维护保养措施无法保障项目基本要求,进退场与后续服务安排不合理的,得0F≤1 分;

3)未提供任何内容的不得分。

注:F为对应项得分。

0-6

投标人业绩

除符合性审查业绩外,2017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以下业绩(含正在履约的业绩):

1、处理规模为400/日及以上的垃圾转运站运营管理服务业绩的,每个业绩得1.5分,最多得3分;上述经评委会认可的业绩包含竖式工艺的,每个业绩加1.5分,最多加1.5分。

2、处理规模为400/日及以上的垃圾转运站维保服务业绩,每个业绩得1.5分,最多得3分;上述经评委会认可的业绩包含竖式工艺的,每个业绩加1.5分,最多加1.5分。

注:本项满分9分。单个业绩同时符合上述两项要求的,不累计得分,以最高得分标准计分一次。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0-9

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认证: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每提供1个得 1 分,最高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0- 2

实力

1、投标人参与编制过垃圾转运站相关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或规范)的,每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得4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标准(或规范)关键页的扫描件,关键页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及标准名称。

2、投标人(或所投▲压实器系统生产厂家或所投▲转运容器生产厂家)具有激光切割机的,每提供1台得1.5分,最多得3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发票和现场设备照片的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的,3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0-10

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或机械)类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机电(或机械)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

注:本项满分2分,提供多个证书的,不累计得分,以最高得分标准计分一次。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2条。

0-2

技术参数及要求

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中“◆Ⅱ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得30分;其中:标注“★”的条款,每一项负偏离扣3分,未标注“★”的条款(●条款除外),每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

注:以投标响应表和“◆Ⅱ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0-30

核心产品

所投标注的产品(核心产品)满足以下之一的,每类产品得0.5分,满分3分。

1)所投产品具有原厂授权书;

2)所投产品为投标人生产的;

注:以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生产厂商”或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原厂授权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0-3

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所投主要成交标的产品(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每提供1项产品加0.5分,最多加1分。

注: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查询截图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0-1

价格分

3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2)本项目需要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运营管理维护服务,故“投标人业绩”项要求与项目的实际需要相适应,未要求所投产品使用业绩,且经采购人核实符合“投标人业绩”项要求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

3)“激光切割机”设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投标人(或所投▲压实器系统生产厂家或所投▲转运容器生产厂家)钢结构加工的能力,且激光切割机精度较高。故上述“实力”项第2项的要求与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且经采购人核实不少于3家单位符合要求。

4)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将全程负责本项目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及运营管理维护等相关工作,职称证书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与项目的实际需要相适应。

二、延期公告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现延期到“202062810 : 3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10号开标室。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69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