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金属硬密封蝶阀合格供应商项目的补疑
项目编号:2020BFFAZ00671
一、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中“二、投标人资格”现变更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为所投金属硬密封蝶阀生产厂商;
3.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供水工程硬密封蝶阀(须为本次招标范围内任意口径)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中供水工程硬密封蝶阀(须为本次招标范围内任意口径)供货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合肥市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6) 投标人被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的。”
2.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中“初审表”的“10.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评审项删除。
二、招标文件延期部分
1.原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9日17:30”,现延期到“2020年6月20日17:30”;
2.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10:30”,现延期到“2020年6月30日10:30”;
3.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7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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