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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公共平台项目人防防化设备采购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1BFJAZ02140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9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公共平台项目人防防化设备采购安装补疑1 项目编号:2021BFJAZ02140 1.在全费用综合单价表中001电气设备安装工程、003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均不属于战时人防防化设备部分,建议取消。 答:按图纸及招标清单计入 2.在全费用综合单价表中002通风空调工程部分清单是否含有平时通风部分,防化部分属于战时通风,建议取消平时通风部分工程量,明确界面划分。 答:按图纸及招标清单计入 3.在全费用综合单价表中004标识标牌、标志标线工程,其中序号186标线、189-200减速带、反光镜、标志板、车档、防撞护角等均不属于人防标识标牌,建议取消。 答:按图纸及招标清单计入 4.付款方式:根据安徽省人防防化设备安装工程制式合同,所约定付款方式为:合同定立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防化设备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防化设备安装完成,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5%;防化设备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余款。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5.质保金:根据安徽省人防设备安装工程制式合同约定;无质保金,免费保修期一年。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清单内:第1-53项、68-69项、157-175项、189-200不属人防专业范围;建议取消报价。 答:按图纸及招标清单计入 7.根据合同约定:施工配合费由甲方向总包方直接支付。 答:施工配合费已综合在清单控制价内,投标人报价时需综合考虑,若招标人中标后,需将此费用支付给项目总包方。 8、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0.2项条款投标所需资料”中第(4)条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因防化项目有专门的防化证书和“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是否可以删除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不作为投标所需资料评审条件? 答:本项目未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马广花 联系方式:0551-63878968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9、6622383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