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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1年度信号系统中修备品备件项目(第1标段)
原项目编号: 2021BFFAZ01060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9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1年度信号系统中修备品备件项目(第1标段)招标文件补疑2
2021BFFAZ01060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
1.关于业绩证明需要的澄清
请问:“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表中第“2.2.3(1)”条要求提供的履约证明材料,提供与合同相符的发票是否也可以作为业绩证明文件?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关于2.2.3(1)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需要的澄清。
请问:其中第“2”条描述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是否是按找以下描述进行理解:“业绩合同文件是否需要提供4份,1份业绩业绩证明用于资格审查,3份业绩证明用于评分?”。
答: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作为门槛业绩必须提供,评分标准中的业绩为加分项,每提供一个满足要求的业绩计一次分,最多计取3个得分业绩。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51-62662871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87、66223831
2021年10月1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