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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学科平台建设设备采购(二)更正公告(第5、6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AHZ02293
    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学科平台建设设备采购(二)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1年10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投标人须知中37.6解释权的疑问。
    答:采购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
    2、关于评分细则合法性的疑问。
    答:本项目评分细则中“价格分”分值设置符合法律规定,“技术资信分”综合考虑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标准、工艺、技术力量及售后服务能力,并科学设定了比重权值,与评审因素的量化相对应。
    3、关于电子交易系统的疑问。
    答:本项目使用的网络系统平台是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建立的信息化操作平台。
    4、关于评标办法中价格分设置不合理的疑问。
    答:本项目评分细则中“价格分”分值设置符合法律规定,故不予修改。
    5、关于评标办法中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响应情况项设置不合理的疑问。
    答: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其中“★”号为关键技术指标,“●”号为主要技术指标,且此项仅作为评审要素,不具有限制性。
    6、关于评标办法中售后服务方案、供货培训与维保方案项设置不合理的疑问。
    答:售后服务方案、供货培训与维保方案项是综合考虑投标人的技术力量、供货安装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仅作为评审要素,并科学设定了比重权值,与评审因素的量化相对应。
    7、关于评标办法中用户反馈项设置不合理的疑问。
    答:用户反馈项是综合考虑投标人的履约能力,仅作为评审要素,并科学设定了比重权值,与评审因素的量化相对应。
    8、关于评标办法中投标人业绩项设置不合理的疑问。
    答:本项目投标人业绩项的设置是为了进一步确保中标产品具有履约能力,能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未指定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且该条款并不属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其他实质性审查事项,不具有限制性。
    9、第5包:关于采购需求中所投产品要求产品彩页扫描件不合理的疑问。
    答:要求提供产品彩页扫描件仅用于确认投标人响应的参数的真实性,与项目的实际需要相关,故不予修改。
    10、第5包:关于采购需求中所投产品要求厂家授权不合理的疑问。
    答:该条款仅作为评审要素,并未作为资格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且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医科大学
    地址:合肥市梅山路81号
    联系方式:0551-65160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更正公告(第5、6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