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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1BFQAZ02206
原公告日期: 2021年10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2标段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1BFQAZ02206-2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投标人资格要求: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因本次招标项目属于合肥市重点建设工程,人防防护设备的安装系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需要,应将投标单位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纳入投标人资格要求。请贵单位明确。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2标段招标文件正文描述质保期为:合同范围内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用户需求书中对质保期的描述为:本工程人防孔口防护设备质保期从试运营之日起36 个月,维保期为投入试运营之日起24 个月。
问题:1)请澄清以哪个描述为准。2)请澄清是否需要投标人进行维保工作。
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本项目无维保期要求,免费质保期为:合同范围内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3、招标文件中P44页2.2.3(1)项目经理业绩:5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拟任项目经理业绩,可以是已完工的,也可以是在建的以及分包业绩。请问已在合肥轨道交通4号线任职的项目经理中标后是否可以继续在本标段任职?
答: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不能在其他工程项目上重复任职。
4、报价文件中第三项:两创产品投标声明函,此声明中的两创产品只针对合肥市企业,声明具有倾向性。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第二部分 招标人澄清内容
1、最高投标限价修改
“合肥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2标段-设备购置费”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第9项,综合单价由8616元调整为29823元。具体修改如下:
原投标限价为:
修改后投标限价为:
2、汇总表修改
“合肥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2标段汇总表”修改如下:
原汇总表为:
修改后汇总表为:
3、最高限价汇总表修改
“合肥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2标段最高限价汇总表”修改如下:
原最高限价汇总表为:
修改后最高限价汇总表为:
4、工资性工程款表修改
工资性工程款表修改如下:
原工资性工程款表为:
修改后工资性工程款表为:
5、综上所述,“合肥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2标-设备购置费”单位工程造价由38010946.00元调整为38074567.00元。本项目全费用清单控制总价由66309235.70元调整为66372856.70元(大写:陆仟陆佰叁拾柒万贰仟捌佰伍拾陆元柒角整)。
6、为方便投标人进行商务报价,本次补疑更改后的最新文件随本补疑一并发放(详见本补疑公告附件)。各投标人可以根据以上调整自行修改或选用随本补疑发放的最新文件。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10时00分”,现延期到“2021年11月4日10时00分”;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3号评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 代少华
联系方式:0551-62662870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78、66223831
2021年10月2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