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新实验楼一楼实验室建设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TQHZ03092
项目名称:巢湖学院新实验楼一楼实验室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11月17日10点00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序号1“▲实验中央台”的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第3.2条、第3.3条、第3.4条,删除“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以及以上条款前的“★”标志。
3、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序号2“实验边台”的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第3.2条、第3.3条、第3.4条、第3.5条、第3.6条,删除“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以及以上条款前的“★”标志。
4、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序号6“水池柜”的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第5.1条、第5.2条、第5.3条、第5.5条、第5.6条,删除“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以及以上条款前的“★”标志。
5、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序号7“水池柜(含过滤槽)”的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第3.1条、第3.2条、第3.3条、第3.4条、第3.5条、第3.6条,删除“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以及以上条款前的“★”标志。
6、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序号8“三联水嘴及水槽”的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第1.3.3条删除“★”标志,其内容变更为:“通过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的表面耐污染检验,检测项目包含50种以上有机无机试剂,表面停留24小时后检验结果为5级。”投标人在投标响应表中响应上述内容即可,无需提供本项检测报告。
7、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序号10“通风柜”的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删除第3.3条,第3.4条删除“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
8、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序号15“智慧黑板”的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第6条、第12条、第21条,删除“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以及第6条前的“★”标志;第19条删除“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或证书)扫描件”。
9、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序号16“触摸一体机”的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第2.10条、第2.19条,删除“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以及以上条款前的“★”标志。
10、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性”评分标准变更如下: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性 | 所投产品全部技术参数及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0分。 1.标注★号的条款,每有一项未响应或负偏离的扣3分; 2.未标注★号的条款,每有一项未响应或负偏离的扣1分。 注:本项分值扣完为止。以投标响应表及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 0-40分 |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序号8“三联水嘴及水槽”的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第1.3.1条、第1.3.2条能否修改? 答:三联水嘴及水槽系本次招标货物的重要产品,根据项目需要须对该产品质量品质做相关要求。上述测试内容分别对应该产品的耐久性能、节水性能。以上性能为该采购产品的基本性能,“水嘴开关寿命经50万次循环”是一个该产品的国标标准,是合格品的基本标准。“中国节水产品认证证书”是响应政府倡导的节能减排政策,不存在排他性和指向性。所要求的检测报告为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并未限定或指定唯一的检测机构,不存在排他性和指向性。经采购人调研,市场上有不少于三个品牌的产品可满足以上需求,因此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序号15“智慧黑板”的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第10条、第13条、第14条、第16条、第23条、第25条、第29条能否修改? 答:以上技术参数及要求均为本项目实际使用需求,不存在指定特定的品牌或者供应商,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上述条款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是为了保证产品的品质符合要求,确保功能满足实际需要,所要求的检测报告为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并未限定或指定唯一的检测机构,不存在排他性和指向性。经采购人调研,市场上有不少于三个品牌的产品可满足以上需求,因此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序号16“触摸一体机”的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第2.11条、第2.12条能否修改? 答:以上技术参数及要求均为本项目实际使用需求,不存在指定特定的品牌或者供应商,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上述条款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是为了保证产品的品质符合要求,确保功能满足实际需要,所要求的检测报告为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并未限定或指定唯一的检测机构,不存在排他性和指向性。经采购人调研,市场上有不少于三个品牌的产品可满足以上需求,因此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序号17“监控系统”的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第5.2条、第5.5条、第5.6条、第5.7条能否修改? 答:“监控系统”的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关于流媒体编码器的上述条款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与合同履行相关,不存在指定特定的品牌或者供应商,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上述条款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是为了保证产品的品质符合要求,确保功能满足实际需要,所要求的检测报告为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并未限定或指定唯一的检测机构,不存在排他性和指向性。经采购人调研,市场上有不少于三个品牌的产品可满足以上需求,因此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是否与项目采购需求对应?实验台和中央台陶瓷台面、通风柜台面要求的技术参数和证明材料是否存在倾向性或指向性? 答:招标文件中对于产品技术参数及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都有明确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与项目采购需求相对应,所要求的检测报告为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并未限定或指定检测机构,招标文件中未将生产厂商授权作为资格要求。经采购人调研,市场上有不少于三个品牌的产品可满足以上需求,不存在倾向性或指向性。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巢湖学院
地址:安徽省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路1号
联系方式:0551-823626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