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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有线高新区机房供配电增容设备采购与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1BFFAZ02398
原公告日期: 2021年10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有线高新区机房供配电增容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FAZ02398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有如下描述:
问:本项投标人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颁发的有关企业荣誉是否满足评分需求?
答:投标人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颁发的优秀施工企业奖,其它投标人奖项荣誉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人奖项荣誉”中第1项的评分要求。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有如下描述:
问:本项要求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的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机电工程专业或是建筑电气专业是否满足评分需求?
答: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电气专业职称证书不满足本项评分需求。
3.本项目附件1技术规范书中有如下描述:技术规范书中有要求提供厂家资料、授权书、证明文件及案例要求,投标人须按设备类别归类排序,并集中排版形成证明文件和投标标书一并提交。但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均无此项要求,只要求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即可满足评分要求。
问:技术规范书中有要求提供厂家资料、授权书、证明文件及案例要求(产品检测报告除外)相关资料是否可在中标后,采购前提供。
答:技术规范书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且技术规范书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均无须提供,仅作为中标人中标后供货和履约的依据。
4.质保期满后的三年维保费用如何计,请明确?
答:1)质保期满后的维保内容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九、供货、安装、调试、验收、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章节第4条 保修期服务的4.2、4.3、4.4、4.6项要求(4.6项中“服务内容和要求同保修期服务的3.2、3.3、3.4条款”更正为“服务内容和要求同保修期服务的4.2、4.3、4.4条款”),维保服务不包含维修备件、配件和材料。
2)质保期满后的三年维保费用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每年的维保费用及三年的合计费用,作为质保期满后双方协商的参考,招标人按年度支付费用。本项费用不计入投标总价,且不在本招标项目概算内。
5.配电房内拆除是否在此次招标范围内,请明确。
答:配电房内现有装修拆除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投标人应踏勘现场明确拆除工作量,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里。
6.配电房防火门是否在此次招标范围内,请明确。
答: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配电房采用的甲级钢质防火门及其它设施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第二部分:变更部分
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四、主要要求二、总体要求中“5.报价要求”中:
“5.1 报价应以人民币为单位,按照交钥匙工程报价,明确报价中各分项工程及设备的报价、人工、材料、免费质保期外叁年的维保等费用。
5.2 报价应有分类及汇总价。
5.3 卖家应提供相应的优惠方案。
5.4 本技术规范书应视为保证设备安装、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卖方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卖方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5.5 卖方应根据配置情况,详细列出各种设备、材料、工具和软件等的清单,并在报价中详细列出单价、合价等各项费用。
5.6 维护工具应按台、件详列单价数量和总价。
5.7 卖方应承诺在工程移交后的免费质保期内,买方在后续及备品备件的设备定货时,同一类型的软、硬件设备价格至少不高于本次招标的价格。
5.8 卖方应承诺保证在免费质保期外的维修维护中,采购同种设备配件的价格水平不高于本次的价格水平。”
现变更为:
“5.1 报价应以人民币为单位,按照交钥匙工程报价。
5.2 卖家应提供相应的优惠方案。
5.3 本技术规范书应视为保证设备安装、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中标人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中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5.4 中标人应根据配置情况,详细列出各种设备、材料、工具和软件等的清单,并在报价中详细列出单价、合价等各项费用。
5.5 维护工具应按台、件详列单价数量和总价。
5.6 中标人应在工程移交后的免费质保期内,招标人在后续及备品备件的设备定货时,同一类型的软、硬件设备价格至少不高于本次招标的价格。
5.7 中标人应保证在免费质保期外的维修维护中,采购同种设备配件的价格水平不高于本次的价格水平。”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香樟大道208号
联系人:张忠
联系方式:0551-65219999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78、66223831
2021年11月1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