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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徽州大道南延工程(庐江段)项目交通安全设施、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原项目编号: 2021BFFAZ02417
原公告日期: 2021年10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徽州大道南延工程(庐江段)项目交通安全设施、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招标文件补疑2 2021BFFAZ02417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资格中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2021年3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我公司是云南省企业参加的投标人,现云南省社保局对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进行2021年度“缴费基数”清算,导致开具的“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中“当前参保缴费状态”为“正常缴费” 、2021年1月至10月缴费状态显示“欠费”(详见附件1),实际为我公司并未欠费,已经相关规定按时参保缴费。 针对我公司此情况,若在投标时按照以下内容承诺,是否符合招标要求: 1)我公司提供的“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属实,并按照相关规定按时缴费参保。 2)云南省社保局对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进行2021年度“缴费基数”清算完成后,及时提供相关2021年3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我公司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4)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由招标人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 答:不符合,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为“单个合同中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供货及安装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业绩(合同内容必须含有标志、标牌、标线、护栏)”,请问公路路基路面工程/总承包工程业绩中包含有3000万元以上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供货及安装(含有标志、标牌、标线、护栏),该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答:不符合。 第二部分:招标人补充内容 招标文件第96页--99页“七、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八、技术支持资料”、“九、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十、安装方案”,澄清如下: (1) “七、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九、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十、安装方案”:无具体要求,由投标人自行理解编制投标文件。 (2) 取消招标文件第97页“八、技术支持资料”的要求,投标时无需提供。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庐江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庐江县庐城镇黄山北路288号 联系人:程工 联系方式:0551-87308087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1、66223831 2021年11月1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