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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徽州大道南延工程(庐江段)项目交通安全设施、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原项目编号: 2021BFFAZ02417
原公告日期: 2021年10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徽州大道南延工程(庐江段)项目交通安全设施、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招标文件补疑3 2021BFFAZ02417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 投标人业绩 9分 2016年10月1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中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供货及安装金额不低于 3000万元的业绩(合同内容必须含有标志、标牌、标线、护栏),每个满足的业绩得3分,满分9分。 注:1.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人员评分业绩不得分;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3)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4)中标结果网站截图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截图; 3.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4.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交工验收时间,单个合同中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供货及安装金额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项目经理业绩 6分 2016年10月1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中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供货及安装金额不低于 3000万元的业绩(合同内容必须含有标志、标牌、标线、护栏),每个满足的业绩得2分,满分6分。 注:1.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投标人评分业绩不得分;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所提供的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3)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4)中标结果网站截图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截图; 3.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4.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交工验收时间,单个合同中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供货及安装金额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现变更为: 投标人业绩 9分 2016年10月1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中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供货及安装金额不低于 3000万元的业绩(合同内容必须具有下列四项内容的任意两项:标志、标牌、标线、护栏),每个满足的业绩得3分,满分9分。 注:1.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人员评分业绩不得分;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3)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4)中标结果网站截图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截图; 3.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4.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交工验收时间,单个合同中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供货及安装金额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项目经理业绩 6分 2016年10月1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中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供货及安装金额不低于 3000万元的业绩(合同内容必须具有下列四项内容的任意两项:标志、标牌、标线、护栏),每个满足的业绩得2分,满分6分。 注:1.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投标人评分业绩不得分;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所提供的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3)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4)中标结果网站截图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截图; 3.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4.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交工验收时间,单个合同中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供货及安装金额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第二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7日17:30”,现延期到“2021年11月18日17:30”; 2、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24:00”,现延期到“2021年11月21日24:00”; 3、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11:00”,现延期到“2021年11月25日11:00”; 4、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3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庐江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庐江县庐城镇黄山北路288号 联系人:程工 联系方式:0551-87308087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1、66223831 2021年11月1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