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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 (70分) |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 根据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标“★”项技术参数及要求,共43项,每满足一项得 1分,满分43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及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证书、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 0-43分 |
产品质保承诺 | 投标人同时提供所投“校园网络系统”、“校园监控系统”、“校园一卡通系统”、“校园融媒体发布系统”、“LED室内全彩显示单元(P1.85)”、“86英寸智慧交互黑板”、“校园广播系统”、“智慧图书馆系统”产品原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得 4 分,缺项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售后服务承诺函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 0-4 分 | |
投标人售后服务能力 | 根据投标人的本地化服务方案、本地化服务机构证明材料、维保服务人员配备(网络系统运维管理师、数据中心运维管理工程师、软件工程师、软件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智能化系统工程师、大数据分析师、云计算技术工程师配备齐全)、远程维保能力(远程维保、远程服务类软件)等方面进行评审,评委根据以上内容综合评审, 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应度高,利于项目实施的得得2分,措施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程度较高,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得1分,本项目的具体特点以及项目实际需要适应程度不够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 0-2分 |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1. 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五级的或CMMI5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五级证书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有效的售后服务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查询截图 | 0-9 分 | |
人员配置 |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计算机类或电子信息类或智能化类正高级(教授、教授级高工、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得2分,最多4分。 注:1.同一人员不能兼任多个岗位,不累计计分,仅按最高分计取一次,本项仅计取2个证书评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及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 0-4 分 | |
供货安装(调试)方案 |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总体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施工方案、质量管理、工期管理等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制作细致、内容完整、详实可行的得 4分。 (2)方案内容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 2分。 (3)能够项目实施方案,但方案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的,得 1 分。 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0-4分 | |
工程质保承诺 | 本项目基础质保3年,承诺在基础质保上每增加一年免费质保期的加2分,不足一年不得分,满分4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0-4分 | |
价格分 (3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