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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新龙家园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1BFDAZ02488

     原公告日期: 2021年11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新龙家园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DAZ02488

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技术评分标准中“售后服务认证:1、所投电梯制造商或其拟为本项目服务的直属分公司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电梯行业协会颁发的五星级维保单位的,连续五年以上的得2分,连续四年以上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2、所投电梯制造商或其拟为本项目服务的直属分公司获得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活动中获得A+级的得2分,获得A级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该项评分设置不合理。另外:关于五星维保和维保单位A+,很多省份都不做这种认证和评选活动,建议取消。建议修定为:1、所投电梯制造商获得“政府采购电梯十佳供应商”的得 2 分,没有不得分。2、所投电梯制造商获得“政府采购电梯最佳服务品牌”的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其他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评分办法要求“节能性所投电梯产品通过 TUV 能效等级 A+++级认证,得 2 分”。我公司作为最早的一批电梯制造商及一些电梯大厂一般对电梯节能性只做VDI4707或ISO25745测试认证,而且 TUV 能效等级 A+++级认证和VDI4707或ISO25745认证属于重复!如果因为一条重复的认证将大多数一线品牌拒之门外,会得不偿失的。建议删除该条!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3.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要求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知识产权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

目前世界上公认的管理体系认证中,主要有三大体系认证“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其中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是为了满足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国际贸易发展的需求,企业必须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使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在内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是为规范知识产权认证活动,提高其有效性,加强监督管理,侧重于企业内部的商业管理。并不能够直接体现投标人的整体技术和管理实力,建议将该评分办法中“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修改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另由于电梯属于特种设备,产品的质量至关重要,为保证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包括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均需具备以上体系认证证书”。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4.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制造商技术实力”要求投标人提供其制造电梯产品的最大速度证明文件,且证明文件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换证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不再体现制造商的详细许可参数,备注栏为“具体产品范围见型式试验证书”。若投标人在换证后已具备相应速度的制造能力,根据评分办法则无法得分。该评分要求有失公允且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冲突,建议修改为“若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无法反映最大速度,投标人需提供具体产品的型式试验证书”。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5.评分办法中要求“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政府质量奖”。因各地政府颁发的质量奖名词不尽相同,有的地市颁发的为市长质量奖,其本质与招标要求的政府质量奖完全相同。请问市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市长质量奖是否可认为满足该评分要求。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6.招标文件的评分办法“品牌认可度”要求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连续三年(不含)以上被评为“全国政府采购十佳供应商”电梯类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目前国家有关奖项评选机构众多,该奖项比较权威的颁奖机构为《第XX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组委会》,为保证该奖项的合法性和权威性,请明确该奖项的颁发机构是否为《第XX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组委会》。

另招标要求连续三年(不含)以上要求过高,为提供投标人更公平的参与投标机会,建议该评分办法修改为: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近三年(2018~2020年)两次被评为“全国政府采购十佳供应商”电梯类的得2分,一次被评为“全国政府采购十佳供应商”电梯类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7.招标文件评分办法要求“投标人具有电梯相关专利证书的,每提供一个专利证书得2分,满8分”。请问若投标人为代理商,请问提供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的专利证书是否满足要求。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8.招标文件的评分办法“售后服务认证”要求所投电梯制造商或其拟为本项目服务的直属分公司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电梯行业协会颁发的五星级维保单位的,连续五年以上的得2分,连续四年以上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考虑到本地电梯行业协会的评星实施时间,能满足连续五年以上(即六年)的投标人比较少,具有明显倾向性。为提供给广大投标人更公平合理的投标机会,建议该评分条款修改为:所投电梯制造商或其拟为本项目服务的直属分公司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电梯行业协会颁发的五星级维保单位的,连续五年及以上的得2分,连续四年及以上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9.招标文件要求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设备合同价款的 30%(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不可撤销的等额保函,开具保函的单位需经业主方认可);货到现场开箱检查验收合格,招标人向中标人付至设备合同价款的 75%;电梯安装完成、调试合格后付至安装合同价款的 85%;验收合格,并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使用许可证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总合同价款的 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免费质保期(按照中标人承诺的免费质保期限)满后30日历天内付清(无息止)。因该项目电梯数量多,投标人垫资压力大。请问付款方式是否可调整为: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设备合同价款的 30%(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不可撤销的等额保函,开具保函的单位需经业主方认可);提货前招标人向中标人付至设备合同价款的75%;设备货到现场开箱检查验收合格,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安装合同价款的40%;电梯安装完成、调试合格后付至安装合同价款的 85%;验收合格并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使用许可证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总合同价款的100%(投标人需提前提供招标人合同总价3%的银行质保金保函,保函有效期至质保期结束为止);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0.打分项:P43页制造商技术实力

所投电梯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客梯产品的最大速度≥10米/秒,得5分; 2.所投电梯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客梯产品的 最大速度满足8米/秒≤最大速度<10米/秒,得 2 分;3.所投电梯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客梯产品的最大速度满足5米/秒≤最大速度<8 米/秒,得 1 分;4.最大速度<5 米/秒,不得分。

质疑:本项目实际需求最大梯速为1.5 m/s,本评分中要求以10m/s最为评判标准,此项内容严重违反《政府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中第(二)项设定的技术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建议修改或调整至5m/s以下!

答:该评分项中速度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11.打分项:P43页品牌认可度

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连续三年(不含)以上被评为“全国政府采购十佳供应商”电梯类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注: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质疑:该条评分项连续三年(不含)以上(就是说需要四年及以上)才满足,该条只有不超过3家电梯制造商满足,很明显就是为某家电梯制造商量身定做的,具有严重的倾向性,和排他性。建议修改。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其他按招标文件执行。

12.主要配置的统一性

1)所投电梯控制系统、曳引(拖动)系统、门机系统(门锁)品牌与所投电梯为同一品牌的得6分,以6分为基础,每有一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2)根据所投产品: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装置、门锁、安全电路、轿厢意外移动的配置与所投电梯均为同一品牌的得 6 分,以6分为基础,每有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整梯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作为为评审依据。

1、项目共计54台电梯,大部分为1000kg乘客电梯,建议以上评分标准以1000kg乘客电梯作为评分电梯,提供1000kg乘客电梯资料作为评审依据。

2、电梯安全部件与电梯同一品牌不代表性能优越,专业部件配套生产商生产部件性能同样优越,为了吸引更多优秀的潜在投标人,充分竞争,建议就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装置、门锁、安全电路、轿厢意外移动的配置,有4项或以上得6分,每少1项扣1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设置同一品牌能保证设备的兼容性。

13.电梯品牌制造商质量保障

1)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政府质量奖”的得 2 分 ,没有不得分。

注: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

1:人民政府颁发的“政府质量奖”,属于小众类证书,有指向性,投标人持有该证书不代表产品先进。该得分项体现电梯产品质量,应用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办法得荣誉证书作为评分项,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办法得质量奖种类较多,较权威,建议修改此项为“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获得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的得 2 分 ,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14.品牌认可度

1)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连续三年(不含)以上被评为“全国政府采购十佳供应商”电梯类的得 2 分,其余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1:全国政府采购十佳供应商不能代表电梯品牌认可度,能够体现品牌认可度的,产品为市场认可度高的,最权威的为营业收入或电梯品牌排行榜“全球电梯制造商10强”,建议修改此项为“投标人制造商营业收入前五的得2分或者全球电梯制造商10强榜前3的得2分”。提供财务报表主表作为评分依据或者提供全球电梯制造商10强榜网站截图作为评分依据。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15.售后服务认证

所投电梯制造商或其拟为本项目服务的直属分公司获得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活动中获得A+级的得2分,获得A级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1:A+级制造商在安徽省内较少,不能形成充分竞争,此项以A+作为评分依据不具代表性,建议用在肥东有维保驻点,且制造商分公司在安徽省内有直属维保人员超150人作为评分依据,建议修改条款为“制造商获得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电梯维保单位A级的、且直属维保人员达到150人以上、同时在肥东有维保驻点的得2分,少一项扣一分,扣完为止”。提供A级网站截图或相关材料、缴纳保险人员名单及电梯操作证书(人员名单要一一对应)、维保驻点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分依据。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16.招标文件第43页,商务评分标准,主要配置的统一性要求:1.所投电梯控制系统、曳引(拖动)系统、门机系统(门锁)品牌与所投电梯为同一品牌的得6分,以6分为基础,每有一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2.根据所投产品: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装置、门锁、安全电路、轿厢意外移动的配置与所投电梯均为同一品牌的得 6 分,以 6分为基础,每有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整梯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疑:每段时间特种设备检测院对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检验要求不一样,为了实现招投标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

建议修改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以上各部件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7.招标文件第43页,商务评分标准,制造商技术实力要求:1.所投电梯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客梯产品的最大速度≥10米/秒,得5分;2.所投电梯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客梯产品的最大速度满足8米/秒≤最大速度<10 米/秒,得 2 分;3.所投电梯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客梯产品的最大速度满足5米/秒≤最大速度<8米/秒,得1分;4.最大速度<5米/秒,不得分。注:1.此项满分5分。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若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能反映出最大速度,以新证反映内容为准,若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无法反映出最大速度,以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制造许可证》中反映内容为准。

疑:本次采购需求中垂直电梯的速度为1.5m/s,而此条要求与实际采购需求不符,同时不利于国内绝大部分电梯制造商参与该项目竞争性,有失习总书记在多次重要讲话中提及要推动国内大循环。我司认为这对国内绝大部分电梯制造商是不公平的。

建议修改为:1.所投电梯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客梯产品的最大速度≥6米/秒,得5分;2.所投电梯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客梯产品的最大速度满足4米/秒≤最大速度<6米/秒,得 2 分;3.所投电梯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客梯产品的最大速度满足3米/秒≤最大速度<4米/秒,得1分;4.最大速度<3 米/秒,不得分。注:1.此项满分5分。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若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能反映出最大速度,以新证反映内容为准,若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无法反映出最大速度,以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制造许可证》中反映内容为准。

答:速度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8.招标文件第43页,商务评分标准,电梯品牌制造商质量保障要求: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政府质量奖”的得 2 分,没有不得分。注: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疑:制造商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政府质量奖”的目前只有几家单位,同样不利于了绝大部分电梯制造商参与该项目,有失公开招投标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

建议修改为: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政府质量奖”或所投电梯产品被列入“省级名优产品推广应用目录”得2分。没有不得分。注: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

答:修改部分详见变更内容,其他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9.招标文件第43页,商务评分标准,节能性要求:1.所投电梯产品通过VDI4707国际电梯能源效率认证A 级,得2分。 2.所投电梯产品通过 TUV 能效等级 A+++级认证,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疑:VDI4707国际电梯能源效率认证证书本来就是通过 TUV (电梯能量效率办公室)认证办理的,第2条又再次重复了。

建议修改为:1.所投电梯产品通过VDI4707国际电梯能源效率认证A级,得 2 分。2.所投电梯产品通过 ISO25725能效等级认证,得 2 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20.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人资格要求:3.1.2 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生产商)须具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 级资质;(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自动扶梯)B 级及以上资质;(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及自动扶梯安装、维修 A 级资质。疑:因国家特种设备检验院对电梯制造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更新,新证中无法体现(乘客电梯)A 级、(自动扶梯)B 级及以上资质;

建议修改: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若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能反映出资质,以新证反映内容为准,若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无法反映出资质,以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制造许可证》中反映体现(乘客电梯)A 级、(自动扶梯)C 级及以上资质为准。

答:若新证能反映出资质,以新证反映内容为准;若新证无法反映出资质,以老证所反映资质为准,同时在招标文件中提供新证扫描件。

21.招标文件 P45,评分标准售后服务认证中:“所投电梯制造商或其拟为本项目服务直属分公司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电梯行业协会颁发的五星级维保单位的,连续五年以上的得 2 分,连续四年以上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及“所投电梯制造商或其拟为本项目服务的直属分公司获得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活动中获得 A+级的得2分,获得A级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疑问一:部分电梯制造商在项目所在辖区有多个分公司,若制造商 A 分公司获得过多次“五星级维保单位”,另外 B 分公司获得维保信用 A+或 A,这样交叉得分是不是不妥,请明确拟为本项目服务的直属分公司是否必须是同一家分公司?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22.评分办法中的专利技术:投标人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垂直电梯专利证书(整梯或部件专利证书均可)且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满分8分。

疑:1)、关于电梯专利正常是制造商生产过程或生产工艺所有的,这里投标人包含了代理商及制造商;而在安徽只有个别代理商申请了实用性、和外观设计等没有实质性意义的专利,所以这样设置得分项针对性太强!!!

2)、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垂直电梯专利证书 (整梯或部件专利证书均可)专利分为外观设计、实用性、发明专利,而这几种只有发明专利是属于技术专利,所以不把专利性质区分将会造成鱼目混珠!

综上,建议:专利技术修改为:制造商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垂直电梯发明专利证书 (整梯或三大部件专利证书均可)且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 一个证书,得2分,满分 8 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其他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3.投标人资格: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300万元的电梯(须含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

评分:所投制造商业绩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电梯制造商具有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须含垂直电梯): 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3000 万元,每个业绩得 2 分。

询疑:本项目预算价是3300万预算;但是投标人资格只设了2300万,不符合项目要求,建议设投标人资格投标人资格: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2300 万元的电梯(须含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评分办法:所投制造商业绩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电梯制造商具有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须含垂直电梯): 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3500万元,每个业绩得 2 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4.评分办法中的专利技术:投标人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垂直电梯专利证书(整梯或部件专利证书均可)且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满分8分。

询疑:投标人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垂直电梯专利证书 (整梯或部件专利证书均可)且在有效期内的。请问这里需要提供的专利证书是发明专利还是所有专利证书都行?因为除发明专利以外其他专利都没有实质性技术含量。

建议:专利技术修改为:投标人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垂直电梯发明专利证书(整梯或部件专利证书均可)且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满分 8 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其他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5.招标文件P83页,设备需求一览表幼儿园东食梯、西食梯为有机房。

问:因一线品牌一般不参与餐梯项目,故本项目两台餐梯能否与所投直梯不同品牌,请明确。

答:本项目的两台餐梯可以与其他电梯不同品牌。招标文件中“3.8 其他要求:所投电梯须具有整梯型式试验报告。”变更为“3.8 其他要求:所投电梯须具有整梯型式试验报告(餐梯除外)。”本招标文件中“所投电梯”均指除餐梯外的其他电梯。评分项中的“所投产品”亦指除餐梯外的其他电梯。

26.招标文件P83页,邻里中心货梯一台,载重2000kg。

问:因本项目所需电梯台量较大,并且以1000kg的有机房电梯为主,故本项目资格要求所投电梯须具有整梯型式试验报告,此处试验报告能否提供1000kg的有机房整梯型式试验报告即可,请明确。

答:须按设计要求载重提供整梯型式试验报告。

27.招标文件P44页,1.所投电梯制造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 2 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2.所投电梯制造商具有“企业技术中心”称号:(1)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得 2 分;(2)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得 1分。此项满分 2 分,按最高得分计取 1 次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问: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技术中心都是体现技术先进性,内容重复。此项建议修改为所投电梯制造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 4 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8.招标文件P45页,售后服务认证:所投电梯制造商或其拟为本项目服务的直属分公司获得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活动中获得 A+级的得 2 分,获得 A 级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问:信用评价一般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示,不另外颁发证书。建议此项修改为所投电梯制造商或其拟为本项目服务的直属分公司获得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活动中获得 A+级的得 2 分,获得 A 级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网站截图。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29.招标文件P45页,本地化服务方案 :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本地化服务方案的完善性、可操作性、响应及时性以及本地化服务人员的技术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优的得 4<F≤6分,良的得 2<F≤4 分,一般的得 1<F≤2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综合上述条款,获得评价为优的,需由制造商提供为本项目技术支持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制造商公章,需提供制造商本地化服务机构或投标人本地化服务机构获得的相关职业技能大赛的荣誉奖项证明材料。

问:建议此项修改为本地化服务方案 :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本地化服务方案的完善性、可操作性、响应及时性以及本地化服务人员的技术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优的得 4<F≤6分,良的得 2<F≤4 分,一般的得 1<F≤2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综合上述条款,获得评价为优的,需由制造商提供为本项目技术支持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30.招标文件P83页,设备需求一览表幼儿园东食梯、西食梯为有机房。问:通常食梯采用无机房,建议本项目幼儿园两台食梯修改为无机房,请明确。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评分项变更如下: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2.2.31

商务评分标准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

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每个证书得2分,满分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www.cnca.gov.cn)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主要配置的统一性

12

1.所投电梯控制系统、曳引(拖动)系统、门机系统(门锁)品牌与所投电梯为同一品牌的得6分,以6分为基础,每有一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2.根据所投产品: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装置、门锁、安全电路、轿厢意外移动的配置与所投电梯均为同一品牌的得6分,以6分为基础,每有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整梯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制造商技术实力

5

1.所投电梯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客梯产品的最大速度≥10/秒,得5分;

2.所投电梯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客梯产品的最大速度满足8/秒≤最大速度<10/秒,得2分;

3.所投电梯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客梯产品的最大速度满足5/秒≤最大速度<8/秒,得1分;

4.最大速度<5/秒,不得分。

注:1.此项满分5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若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能反映出最大速度,以新证反映内容为准,若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无法反映出最大速度,以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制造许可证》或所投电梯的型式试验报告反映内容为准。

电梯品牌制造商质量保障

2

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质量奖”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注: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

品牌认可度

2

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连续三年以上被评为“全国政府采购十佳供应商”电梯类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颁发机构为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组委会,否则不得分

所投电梯制造商业绩

8

2015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电梯制造商具有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须含垂直电梯):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每个业绩得2分。

注:1.本项满分8分。

2.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同投标人须知附录3

3.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

2.2.32

技术评分标准

节能性

4

1.所投电梯产品通过VDI4707国际电梯能源效率认证A级,得2分。

2.所投电梯产品通过TUV能效等级A+++级认证或ISO25745效能证书A级认证,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专利技术

8

投标人或所投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垂直电梯专利证书(整梯或部件专利证书均可)且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满分8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所投产品制造商实验室实力

2

所投电梯制造商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技术先进性

 4

1.所投电梯制造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2.所投电梯制造商具有“企业技术中心”称号:(1)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得2分;(2)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得1分。此项满分2分,按最高得分计取1次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售后服务认证

4

1.所投电梯制造商或其拟为本项目服务的直属分公司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电梯行业协会颁发的五星级维保单位的,连续五年以上的得2分,连续四年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所投电梯制造商或其拟为本项目服务的直属分公司获得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活动中获得A及以上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官网截图

施工组织方案

7

安装工艺较为详尽、能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复杂性,保证安装质量的措施详尽、可行,其他相关安装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内容详尽、合理。

注:综合上述条款,优的得5F7分,良的得3F5分,一般的得1F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本地化服务方案

6

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本地化服务方案的完善性、可操作性、响应及时性以及本地化服务人员的技术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优的得4F6分,良的得2F4分,一般的得1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综合上述条款,获得评价为优的,需由制造商提供为本项目技术支持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2.2.3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评标价

30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①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②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30分。E1=0.5;E2=0.3_

当评标价得分为负时,均按0分计算。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以上所投电梯或所投产品不包括餐梯。

2.招标文件中“3.8 其他要求:所投电梯须具有整梯型式试验报告。”变更为“3.8 其他要求:所投电梯须具有整梯型式试验报告(餐梯除外)。”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肥东县深秀路与得心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方沪军

   联系方式:0551-67896658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05

20211119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9日

附件: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新龙家园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