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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供电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1BFFAZ02882

     原公告日期: 2021年12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供电工程补疑1

项目编号:2021BFFAZ02882

1.请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是否包含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如电力公司等)盖章的验收证明。盼回复为感!

答:包含。

2. 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经理业绩”更正为:

项目经理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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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电力设施电压等级不低于10kV供配电(可含线路工程)工程项目的业绩【不包括:电力排管项目、高压架空线项目、光伏(或风电或火电等)发电工程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850万元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6分。

注:

1)拟任项目经理须在对应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2)中标后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拟任项目经理业绩进行实地核实,如业绩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招标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并报请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3)拟任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

②供货安装完毕并竣工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③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名称、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④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名称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王亚峰

联系方式:0551-62861471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9、6622383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7日

附件:合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供电工程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