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货物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2021年新站高新区学林体育公园健身器材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1BFFAZ02986

     原公告日期: 2021年12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1年新站高新区学林体育公园健身器材设备采购补疑(4次)

项目编号:2021BFFAZ02986

各投标人:

2021年新站高新区学林体育公园健身器材设备采购(项目编号:2021BFFAZ02986)补疑公告内容如下:

1、针对招标文件P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条款号3.4.4后新增如下条款:

3.4.5特别提醒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4.4项所列情形以及招标文件所列其他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将无条件支付招标人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4.6投标保证金弄虚作假情形 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仍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承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民事责任,其承担方式为限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所列全部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追缴通知后的规定缴纳时间内不能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2、针对招标文件P4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新增合同模板(详见附件1)。

3、针对招标文件P41,“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中所涉“国家级政府部门”变更为“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

4、针对招标文件P42,“技术评分标准-技术评价和技术考核”中要求的“2020 1 1 日以来”变更为“2016 1 1 日以来”

5、针对招标文件P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评标价”中内容变更为:“(1)评标价的偏差率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2)评标价得分计算

a)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1;(b)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本招标项目E1=0.5E2=0.3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当评标价得分为负时,均按0分计算。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注:评标基准价除存在计算错误之外,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02111000

7.开标时间修改为:202202111000

8.开标地点修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1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8日

附件:2021年新站高新区学林体育公园健身器材设备补疑4次.pdf 附件:附件1.docx